(一)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二)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三)装修物构成附合时,其归属适用添附制度解决。
一、拆迁赔偿款给产权人吗?
房子拆迁补偿费应当归产权所有人。如私有房屋被拆除后得到的补偿款,是对被拆私房所有人财产损失的一种赔偿,应归私房所有人所有。私房所有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所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在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主张分割补偿款。
二、租房子冰箱坏了应该谁负责
因租客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冰箱坏掉的,租客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按照损坏物品同等价格赔偿。如果出租房冰箱损坏是火灾等因素造成,则属于意外原因,按照公平原则赔偿。
租客损坏冰箱由出租人负责。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应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如果是因租客使用不当以及其他存在过错的行为,导致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应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在热水器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由承租人造成的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由承租人负担。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三、离婚后贷款车怎么分割
离婚后贷款车的分割应视情况而定:
一、若车贷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则无需进行债务分割,由贷款一方自行承担即可。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若车贷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即:
1、有约定的,根据约定分割处理;
2、无约定的,车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以采取由一方给付对方一定的金钱,车子归一方所有的方式分割财产。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房屋租赁合同上房屋归租赁人,房屋装修怎么办
299人看过
-
租赁的房屋装修怎么变卖
273人看过
-
房屋租赁到期后装修的归属
74人看过
-
租赁房屋装修法律规定
381人看过
-
装修物物处理房屋租赁
248人看过
-
租赁房屋后能否进行自主装修?
348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租赁期满后,可否要求返还部分装修费?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鉴于您与房东之间的合同属于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房东并无其他违约情况,所以您的请求不能被支持。具体法条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装修怎么处理,租赁房屋装修的价值应当怎样计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4第九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
-
房屋租赁合同上房屋归租赁人,房屋装修怎么办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未形成附加装修:出租人同意使用的,可以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使用的,可以由承租人拆除。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已形成附加装修:出租人同意使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使用的,由双方根据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装修损失怎么算,租赁房屋装修损坏如何处理赔偿?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18第九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
-
房屋租赁装修折旧如何计算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1一、计入固定资产。如果装潢费用占原房屋价值的20%以上,或装潢改变了房屋的用途,或显著延长了房屋的寿命,可将装潢费计入固定资产,与原固定资产一起,于装潢次月起将(装潢费+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在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年限内折旧。 二、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如果装潢金额较大,使用期较长,可将装潢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于计入当月开始摊销,摊销年限可参照预计装潢后房屋的使用年限进行。 三、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如果装潢费与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