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22:00:49 451 人看过

一、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

《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原则规定,涉及不动产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近年来,对于究竟什么是不动产纠纷还缺乏明确界定,理论界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逐渐倾向于将不动产纠纷区分为不动产权属纠纷、不动产合同纠纷,两类纠纷因性质不同,在管辖方面也应适用不同的管辖原则。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动产权属纠纷

与不动产有实质联系的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侵权等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不动产合同管辖

与不动产仅有表面牵连关系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纠纷就没有专属管辖的必要,而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应根据性质部分适用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对此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明确适用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范围限定为部分物权纠纷,即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并不当然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的原则,只有与不动产物权相关的纠纷方能适用。现实中,因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在房屋没有竣工验收交付业主、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屋的所有权没有转移,开发商与业主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大多属于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原则。

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例外性规定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中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司法实务特别是对于银行贷款案件的审理均遵循这一规定,对于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在管辖问题上遵循从主合同管辖地原则,即便单纯就抵押合同提起纠纷,也是由担保人所在地法院管辖而不是由抵押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原文标题:不动产纠纷是否均适用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哪些案件适用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诉讼标的特殊的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管辖相比,专属管辖有两个特点:一是它排除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适用;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都无权管辖。二是它排除了协议管辖的适用;对于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双方不能以协议来变更管辖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包括以下三种:(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其位置的财产,或者移动其位置后,会引起性质、状态、价值发生改变的财产。如土地、附着于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附属设施等,都属于不动产的范畴。因这类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包括涉及不动产的所有权确认、买卖、典当、抵押、互易、赠与、征用、侵权损害等方面的诉讼案件,都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主要是指因港口装卸、搬运、理货等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以及因船舶在港口作业中违章操作损坏了港口设施而提起的诉讼。(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说的遗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主要遗产所在地是指遗产中有不动产的,则以该项不动产所在地为主要遗产所在地;不动产有多项的,其中价值最大的那项遗产所在地为主要遗产所在地。

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是不是不适用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的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的程序性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

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采购安装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采购安装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适用专属管辖的情形如下: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0: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产纠纷相关文章
  • 票据纠纷的管辖权属于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一、本罪的认定条件1、必须是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所实施的行为所谓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是指违反票据法有关票据的签章、记载、背书等规定的票据。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2、必须是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的行为所谓承兑是指票据付款人在票据上承诺出票人的付款委托,负担支付票面金额的义务并在汇票上表示愿
    2023-03-11
    422人看过
  • 土地不动产专属权管辖
    《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原则规定,涉及不动产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近年来,对于究竟什么是不动产纠纷还缺乏明确界定,理论界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在司法实践中逐渐倾向于将不动产纠纷区分为不动产权属纠纷、不动产合同纠纷,两类纠纷因性质不同,在管辖方面也应适用不同的管辖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不动产权属纠纷与不动产有实质联系的纠纷,如土地确权、房屋质量、侵权等纠纷才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不动产合同管辖与不动产仅有表面牵连关系的合同纠纷,如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纠纷就没有专属管辖的必要,而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应根据性质部分适用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
    2023-05-04
    143人看过
  • 物权纠纷专属管辖的问题
    物权侵权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有: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物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
    2023-08-02
    483人看过
  • 不动产专属管辖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不动产专属管辖的管辖法院是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与特别管辖不完全相同。世界各国对于专属管辖权的规定,主要表现在家庭、继承和不动产等案件方面。中国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有: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登记发生的诉讼,由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继承遗产的诉讼,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破产诉讼,由破产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行政诉讼的专属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2023-08-18
    211人看过
  • 专属管辖权下房地产纠纷的认定
    【案件事实】为了购买位于a区的工厂,原告**公司(住所在B区)与作为甲方的被告**公司签订了工业用房买卖合同,合同第16条规定了争议的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原告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认为,本案的管辖权是双方同意的,并由乙方所在的B区法院管辖。[异议]一种观点认为,本案的交易对象是位于A区的工业用房,属于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权。双方关于争议解决的协议违反专属管辖权的规定,无效。本案应由a区法院管辖。另一种观点是,尽管本案中的交易标的是房地产,但本案本质上是一场合同纠纷。应适用合同争议管辖权的一般规定,尊重双方关于管辖权的协议,并将其移交给乙方所在的B区法院[评论]作者同意第二种观点1。专属管辖权下的房地产纠纷仅限于部分房地产纠纷。专属管辖权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处分的限制,是
    2023-05-07
    365人看过
  • 专属管辖是否适用于侵权纠纷的解决?
    侵权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一些案件类型,主要是不动产纠纷、继承纠纷和港口作业纠纷。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管理,当事人不能以协议的方式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专有技术侵权纠纷是否专属管辖专有技术侵权纠纷并不适用专属管辖,专有技术侵权是属于侵权行为,应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百六十六条因在中华人民共
    2023-07-06
    497人看过
  • 保险合同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的管辖规定吗
    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保险合同纠纷案属于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明确涉及运输工具和货物运输的保险纠纷的管辖,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司法解释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司法实践证明,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这两条规定是合适的,并没有引起争议。倒是由于保险公司的架构复杂而涉及的诉讼主体问题,经常会引起管辖争议。对于此类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保险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中作了明确:“保险公司依法成立的各级分支机构享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人民法院在审理保险纠纷案件时不得将签定保险
    2023-03-17
    360人看过
  • 施工工程纠纷属于劳动仲裁管辖吗
    劳动仲裁管辖的是劳动争议,如果工程施工纠纷涉及到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工程问题产生纠纷的,不适用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一、工程合同纠纷处理的基本方式1、和解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建设工程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事实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绝大多数纠纷都可以通过和解解决。2、调解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
    2023-04-05
    470人看过
  • 房地产纠纷专属管辖权比较研究
    房地产专属管辖权比较研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条所称房地产,是指不方便移动或即使可以移动也会改变其价值或使用价值的财产,主要包括土地及土地上的附着物。这个概念的定义没有争议。司法实践中对房地产纠纷专属管辖权的概念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所涉房地产纠纷属于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因是: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便于法院进行调查、检查,及时查明案件。也便于案件的顺利实施。同时,借鉴国际立法实践,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房地产纠纷提起的所有诉讼均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纸业联盟www.lw54。第二种观点是,并非所有的房地产纠纷都是专属管辖权,只有房地产物权的诉讼属于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究其原因,是房地产引发的债权诉讼没有直接以房地产上的物权为诉讼标的,纠纷的结果也没有侵犯国家领土权和民主权利。在许多情
    2023-05-07
    169人看过
  • 涉外纠纷都属于中院管辖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法院一般负责涉外重大案件的审理,而一般的涉外纠纷基层法院也可以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由于各国民事立法的差异,对同一涉外民事案件适用不同国家的法律,往往导致不同的结果,此即国际私法上的法律冲突问题。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需要运用冲突规范来确定各类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从而达到解决法律冲突的目的。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就此作了相应的规定。具体而言:(一)关于人的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关于人的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即国籍国法。但是,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进行民事活动,依其本国法无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为有行为能力,则应认定为有行为能力;我国公民定居国外,并在定居国进行民事活动的,可以适用定居国
    2023-04-17
    125人看过
  • 设置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制度的立法意图是什么
    1、民事诉讼法设立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制度的目的,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对不动产自身的物理情状和法律属性的综合考虑。不动产是相对于动产而言的。根据法律的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物可因以下两个原因而成为不动产:一是因其自然属性而成为不动产,即该物天然地属于不可移动的财产,土地便是唯一具备这一特征的物;二是因其附着于土地而不可动,这是因为土地属于绝对不可动的财产,附着于土地或固定于土地上的许多物就成为不动产,包括三类:一是生长的庄稼、植物和树木;二是人类添置或建筑在土地上的建筑物,如房屋、桥梁、道路等其他设施;三是因安装或装饰于房屋成为房屋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物。2、因此,不动产就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降低甚至丧失其价值的财产,比如土地就属于绝对无法移动的财产,而生长在土地上尚未到收割季节的庄稼就属于移动之后将减损或者灭失价值的财产。不动产所在地,是不动产与某一地点存在着的客观的相对固定不变的一
    2023-04-06
    92人看过
  • 如何确定房地产纠纷的专属管辖权
    【基本情况】为了购买工厂,原告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工业用房买卖合同》,合同第16条规定了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a公司认为该案件应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理由是合同约定的管辖权违反专属管辖权规定,并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B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时,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管辖权经同意,由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管辖,乙方所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裁定,被告B公司对本案管辖权的异议成立,案件移送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处理。判决书送达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判决书已生效。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是双方就本案管辖法院达成的协议是否违反专属管辖权法的规定
    2023-05-07
    400人看过
  • 离婚诉讼属地属于哪里管辖
    离婚诉讼属地属于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特殊情况可以去原告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一、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是否有效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有效。甲方相当于原告,因为合同违约的一般情况下只有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就可以按照管辖约定在自己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出现违约的情况,双方都同时提起诉讼,两方所属地都有管辖权,可以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二、老公和小三一起生孩子怎么办1、对方出轨起诉离婚要选择适格的法院管辖:(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具体的法
    2023-04-05
    342人看过
  • 涉及不动产的行政诉讼是否一律为专属管辖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确立了行政诉讼的不动产专属管辖,即:“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凡是涉及不动产的行政诉讼是否一律作为行政诉讼的不动产专属管辖呢?一般认为,行政诉讼中的专属管辖不仅排除一般地域管辖,也排除特殊地域管辖中的共同管辖。但是,由于这一制度的法律规定过于概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未予明确,为此不少人认为对于仅与不动产有牵连关系的行政诉讼,并非一概作为专属之诉,以至于司法实践中对“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的管辖存在严重分歧,导致行政诉讼不动产专属管辖制度适用的不一。众所周知,我国法院系统是与行政区划相对应设置的,司法辖区与行政辖区合一,一般情况下,在行政程序中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物是处于同一辖区,行政诉讼的管辖权也只能是同辖区法院,也就不存在管辖权争议的问题。但是,还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城市中设区的市级政府的各行政
    2023-06-06
    460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遗产纠纷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 更多>

    #遗产纠纷
    相关咨询
    • 专属管辖是否属于不动产纠纷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7
      合同约定内容是关于不动产的,属于不动产合同纠纷,因为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
    • 为什么“因为履行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因为根据合同的意思自冶原则,双方可以选择在当事人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侵权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属于哪个范畴?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07
      侵权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范畴。对于侵权纠纷,应当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同时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动产权属纠纷的诉讼依据和管辖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7
      动产权属纠纷和普通民事纠纷的管辖确定原则一样。地域管辖是: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还有级别管辖等也和普通民事纠纷一样。
    • 属于专属管辖,那么属于另一个专属管辖的建设工程纠纷是否一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0
      建设工程纠纷是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当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