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该如何撤销股东资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9:06:04 130 人看过

解除股东资格的法定条件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撤销股东资格应当通过股东会决议,并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

一、股东被开除需要补偿吗

股东不是公司的员工,股东是不能像员工一样被开除的,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只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在这种情况下被除名股东具有重大过错,如果他有其他证据证明公司除名错误,该除名给他造成损失,则股东有权要求补偿。

二、股权侵害其他股东可以开庭判决吗

股权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其他股东是可以诉讼的。例如,部分股东抽逃出资损害公司权益的,公司其他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全体股东可以要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三、股东有瑕疵出资的法律责任

有关瑕疵出资的法律后果,一般认为有三:

一是责令依法完全履行出资义务或者限期补正;

二是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合理限制股权;

三是依据股东会决议除名该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的股东资格并要求赔偿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12: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章
  • 股东未认缴出资如何撤股
    一、股东未认缴出资如何撤股?1、股东未认缴出资不可以撤股。股东必须认缴完成所有出资,否则对其他股东构成违约;2、股东未认缴出资不能撤股,但可以将股权进行转让,依法转让给公司股东或者公司人员以外的第三人,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股权转让请律师有什么用?1、律师作为股权转让业务的法律顾问,应向股东和公司提供国家现行的有关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信息,对股权转让的全部过程提出总体安排,主持各方参加的协调会,并协助转让股权的股东和公司选择适当的
    2023-06-12
    362人看过
  • 未出资的股东如何核定股东代表资格
    股东认购了出资额,但尚未实际出资的,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认定股东资格。《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未出资的股东如何退出未出资股东要退出要么自行退出,要么除名。一是自行退出,而是根据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除名的股东会决议来对股东进行除名,这也就是常见的股东失权制度,股东失权是指公司对于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出资,逾期仍不缴纳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因此未出资股东的退出机制可以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
    2023-07-27
    132人看过
  • 股东提出撤销诉讼是否具备股东会决议形成时的股东资格
    根据公司法该条规定,要考量两个时间点的股东身份:一是提起诉讼时;二是股东会决议形成时。其中,提起诉讼时具备股东身份是必要条件。如果提起撤销诉讼时具备股东身份,而诉讼中其不具备股东身份,其诉权不因股份转让而消灭,应由诉讼提起人的权利继受人即股权受让人参加诉讼,否则,应认定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而对于股东会决议形成时股东身份的情况,一般认为,只有股东会决议作出时具备股东资格,而且在提起撤销诉讼时亦具备时,才能成为股东会决议撤销权人。通说亦认为,起诉时具备股东身份,而股东会决议形成时其不具备股东身份,但其前手具备股东会决议形成时股东资格时,亦具备撤销权人的资格,否则,不具备原告资格。股东会决议形成后,才取得股东身份的,不具备股东会决议撤销诉讼的撤销权人的资格。股东撤销诉讼中的股东资格公司法新增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无效和撤销规定。该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
    2023-08-15
    472人看过
  • 工商股东变更如何撤销
    股权转让登记后,如果股权转让合同出现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股权转让合同,合同撤销后,可以要求受让人返还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实际股权转让流程有哪些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
    2023-02-14
    199人看过
  • 冒名公司企业股东如何认定股东资格?
    1、冒用已经死亡或者虚构的不存在的人作为股东出资并登记的,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的股东资格;2、冒用或者盗用他人(真实的人)的名义出资并进行公司设立登记的,不应认定被冒用、被盗用人为公司股东,被冒用、被盗用人对内对外均不承担责任,因为被冒用、被盗用人对公司设立、出资等并不知情,没有作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具备股东的本质特征;实际出资人应为公司股东。3、如果是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则属于挂名股东的情况,因为被借用人是明知的,只不过没有实际出资而已。被借用人是否为公司股东,要区分对内对外两种情况。
    2023-06-09
    286人看过
  • 如何撤回股东
    债权人
    1、如何撤销公司被撤销的股东p>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丧失经营主体资格。如欲退股,可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经法院判决解散后进入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后,方可注销。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发生(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四)被吊销营业执照,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解散的,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解散,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如何撤销被撤销的公司1.清算备案工商部门一般会
    2023-05-07
    362人看过
  • 股东撤股债务如何办
    股东撤股的,公司可以找股东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法律规定,股东不得随意撤资,如果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债权人除了可以向公司要债,还可以向股东要债。但股东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转出或通过减资的方式实现撤资目的除外。一、公司注销后债务由谁承担?公司注销后债务由公司用其全部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则不能清偿部分不需要再承担,并且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抽逃出资;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等情况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注销后的债务由股东和公司共同承担,如果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偿还。二、股东清偿要承担什么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
    2023-02-25
    418人看过
  • 如何获得股东资格?股东是否具有独立人格权
    1、取得公司股东资格的途径有哪些。原始采集可分为两种情况:1。即在公司成立的基础上,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这样,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全体发起人,股份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成立后的原始收购。即公司成立后,公司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又称继承收购或衍生收购,是指通过转让、赠与、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股东资格,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按照《公司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善意取得非债权人的股份,以取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并不取决于转让人的意愿,它是原始取得的一种特殊方式一般来说,善意取得股东资格应满足以下条件:(1)股票本身有效(2)股票可以处分,法律禁止的不能善意取得(3)转让人是合法权利人的,不需要启动善意取得制度(4)取得股份时,是善意的,没有恶意或者重大过失。明知或者不注意转让人无权取得股份的
    2023-05-07
    68人看过
  • 应当如何撤销挂名股东
    撤销挂名股东签一份股权转让的协议书和股东会决议即可。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后生效的,才依此认定合同的效力。股权转让协议成立的要件应当是当事人合意,与合同是否经过工商登记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只要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或者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情形,合同即为成立。一、劳动合同单方面签字生效吗?仅仅只有单方签字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我国法律规定合同需要经过双方的签字盖章后才能成立,即双方的签字是使得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只有合同成立才能讨论合同是否有效,而尚未成立的合同自始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签订了房屋买卖黑白合同有法律效力吗黑白合同即所谓“阴阳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为当
    2023-06-21
    425人看过
  • 非股东受让股权后何时取得股东资格
    判断非股东是否取得股东资格,何时取得股东资格,取决于非股东何时取得转让股份股东的股份所有权。而股份所有权转移的实现,需要有两个条件,即股份转让合同已经生效;股份交付。股份所有权的转移,首先应该有一个股权转让合同,这个合同应该是一个有效合同。股权转让合同一般来说,如无特殊约定,应自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受让人支付对价、公司为受让人办理手续使其取得股权是合同的履行问题。也就是说,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前提,受让人取得股权是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的结果。受让人取得股权,则是通过股份的交付来完成的,即股份的交付是股份所有权转移的标志,或者说股东资格取得或丧失的标志。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属性不同,股份交付的程序也有些不同:对于有限公司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登记属于设权性登记,因为股权转让合同的受让人要求公司履行股东名册登记的,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2023-06-09
    172人看过
  • 法律上股东撤资如何退还股份
    一、法律上股东撤资如何退还股份1、股东出资后不得撤资,如果股东想退出,须通过股权转让、公司减资或者公司清算加以实现。2、就股权转让而言,一是其他股东收购该股东的股权,二是该股东将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股权转让价格双方协商确定。3、就公司减资而言,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该股东减资从而退出公司。4、就公司清算而言,股东会做出解散清算的决议,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后,公司还有剩余财产的,则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公司予以注销。5、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二、股东变更流程是什么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
    2023-06-13
    358人看过
  • 股东权益如何分配撤销股票后
    公司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如果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话,在清偿了债务后,剩余的财产股东可以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公司继续存在,股东不得撤资,更不得瓜分属于公司的财产。想退出的股东,可以将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价转让,或者公司通过减资的方式实现股东退出。如果不愿意再作股东,可以依法将股权转让或者申请公司予以收购,不能退股。具体股权转让程序请参见《公司法》的规定。在股票市场上,未出资的股东如何退出股票市场?未出资股东要退出要么自行,要么除名。一是自行退出,而是根据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除名的股东会决议来对股东进行除名,这也就是常见的股东失权制度,股东失权是指公司对于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在一定期限内缴纳出资,逾期仍不缴纳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因此未出资股东的退出机制可以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
    2023-07-03
    75人看过
  • 股东撤销诉讼
    公司决议
    股东撤销诉讼是指公司决议违法、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时股东可直接以自已的名义起诉公司的一种制度。1、股东撤销诉讼的原告有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侵犯的是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有权以自已的名义直接对公司行使诉讼,这样有利于股东权益加以行使提供充分有效的司法保障,故原告为提起诉讼的股东。2、股东撤销诉讼的被告公司的决议一般由股东会、董事会作出,但其效果归属于公司,代表着公司的意志,故股东撤销诉讼中的被告为公司。
    2023-06-09
    299人看过
  • 撤销原股东出资证明书如何处理?
    一、撤销原股东出资证明书如何处理?撤销原股东出资证明书的处理方式是放到公司内部来进行一个保管,这是一种证明方面的文件,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原来的股东是没有存在着出资的,这样的一种状况已经被撤销了,而且需要注销原来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东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并不分为股份,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额。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记载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书就是出资证明书,有的学者也主张称为“股单”。二、股权转让出资证明书如何处理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三、出资证明书怎么写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证券法》及相关法
    2023-06-02
    42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如何对未出资股东撤销股东权限?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14
      公司章程可以设置“股东失权”条款,根据上述规定,需经催告程序及股东会决议程序解除股东资格,并应注意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会决议的表决权比例及排除瑕疵出资股东的表决权。
    • 股权转让期间股东是否能够撤销股东资格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3
      严格来讲是不可以的,但部分法院会在股权转让纠纷中审核转让方的股东资格问题。股东资格确权纠纷和股权转让纠纷性质上不属于同一类法律关系,不应该合并诉讼。法院在审理股权转让纠纷过程中,如果受让方提出转让方并非真实股东,不具备股东资格,少部分法院会审核转让方是否具备股东资格。按照正常审理程序,股东资格确认是股权转让的前提,如果在股权转让纠纷中,一方或第三方提出转让方股东资格争议,法院可终止审理股权转让纠纷
    • 侵占股东资格的一方能撤销公司的股东资格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1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即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不需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是,我国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限制: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况确需非国
    • 如何撤销股东资格,具体规定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9
      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可以召开股东发挥撤销股东资格: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死亡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 股东申请会解除股东资格是否行使撤销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7
      公司除名制度是指依据公司章程中约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强制转让股东全部股份的方式取消股东资格,强迫股东退出公司的一种股东退出机制。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对公司除名有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