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有哪些情形应当逮捕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2 09:53:55 497 人看过

违法行为有以下情形应当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违法行为情形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主要有几种:一是直行时借道左转弯车道。二是左转弯时借道直行车道;三是在左转弯和直行车道随意右转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处200元处罚、扣2分。但全国各地有些许区别,要以当地的具体规定为准。扩展资料: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应当解除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法院《解释》第81条:“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刑诉法第209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最高法院《解释》第201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诉法第73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逮捕的实施程序1.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
    2023-06-02
    235人看过
  • 应当解除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法院《解释》第81条:“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刑诉法第209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最高法院《解释》第201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诉法第73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逮捕的实施程序1.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
    2023-06-02
    181人看过
  • 法院应当决定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有证据证明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当他们发生以下五种情况或者有倾向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
    2023-03-01
    446人看过
  • 应当变更为逮捕的情形
    一、应当变更为逮捕的情形1.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1)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57条的规定,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2)应当逮捕但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而未予逮捕的被告人,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的,应当通知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2.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逮捕:(1)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2)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3)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4)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经传讯不到案的。(5)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3.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6-02
    399人看过
  • 应当变更为逮捕的情形
    一、应当变更为逮捕的情形1.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1)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57条的规定,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2)应当逮捕但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而未予逮捕的被告人,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的,应当通知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2.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逮捕:(1)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2)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3)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4)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经传讯不到案的。(5)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3.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3-06-02
    391人看过
  • 应当变更为逮捕的情形
    1.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决定逮捕:(1)已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57条的规定,不逮捕可能发生社会危险的。(2)应当逮捕但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而未予逮捕的被告人,疾病痊愈或者哺乳期已满的。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逮捕的,应当通知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2.有下列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逮捕:(1)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审查起诉的。(2)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干扰证人作证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正常进行的。(3)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4)经传讯不到案,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经传讯不到案的。(5)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3.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逮捕:(1)故意
    2023-03-29
    239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相关咨询
    • 违法行为有哪些情形应当逮捕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1
      违法行为有以下情形应当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逮捕法哪些情形应当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17
      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 应当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1
      应当逮捕的情形有: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3、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 应当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03
      应当逮捕的情形有: 1、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3、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 应当逮捕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适用逮捕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应当逮捕的情形包括: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6)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