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无书面合同如何维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5 20:49:46 349 人看过

一、劳动关系无书面合同如何维权

发生劳动争议,首先可以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生效的裁决书可以作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三、劳动关系认定时效是多久

1确认劳动关系案件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为前置程序,时效为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n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n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n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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