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政策转移或处分收入,根据转移计划,在远程重建后恢复原来的或新的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时,处理这些转移或收入的购买。或构筑与转移前相同或相似的性质、用途或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职工安置支出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转让股权怎么交税
同时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因此需要缴纳相应税种。
企业股权转让交税流程
1、确认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已有明确: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最初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出现股本溢价,计入了资本公积,那么对于被投资企业账面记载而言,其投资成本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股本溢价”两部分。同时股权转让收入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留存收益中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例如:A公司持有M公司100%股权,初始投资成本为100万元,M公司具有留存收益(包含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150万元,2010年A公司将M公司的100%股权作价300万元转让给了B公司,则股权转让所得为:300—100=200万元。
2、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也就是说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是确认收入实现的必要条件。同时对于如果企业股权转让所得金额很大,能否分期确认计算企业所得税这一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予以明确,即: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即除税法另有规定外,对于股权转让收入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所得税,而不得分期确认收入。
3、了解股权转让是企业转让财产的一种行为,那么自然也会出现股权转让损失。因此国税总局在2011年重新修订颁布的第25号公告《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中予以明确: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对于以前年度的损失未能在当年予以扣除的,也可以向税务机关进行专项申报扣除,然后再对企业所得税实际缴纳情况调整,但追补确认年度不得超过5年期限。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4、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上述文件中关于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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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政困难,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议约定或者由法院裁定,对清偿债务的时间、清偿债务的金额、清偿债务的方式等进行重新约定。也就是说,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其他条件不变,双方仅仅修改了债务偿还条件。但并非所有修改债务偿还...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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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拆迁补偿的问题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01.补偿范围是否有遗漏。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包括:土地房屋本身价值、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用与损失和企业装修附属物的损失。 2.补偿标准是否公平合理。不同地方制定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3.企业预期利润。预期损失主要指根据往年的情况,企业可期待的利润。被拆迁企业应当出具相关资料,计算近几年平均利润,以证明合理的投资收益回报,结合剩余经营期限,计算预期利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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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补偿标准问题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8近日,市政府出台《关于调整土地收回补偿标准的意见》, 《意见》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搬迁及企业破产涉及的划拨土地、企业或个人使用的划拨土地改变为商业或经营性住宅用地、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改变为商业或经营性住宅用地等三类用地,市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另行出让时,按不同比例分别给予补偿。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搬迁及企业破产涉及的划拨土地,出让总价款扣除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和相关费用后为政府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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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企业拆迁补偿问题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4即明拆迁律师为您解答:企业拆迁是征地拆迁活动中比较复杂的情形,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企业未到期的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国有出让土地应按照市场基准价评估补偿。 2、自建的厂房、员工宿舍、仓库的,应当对其自建物进行评估补偿;租赁厂房的应当补偿租金损失。 3、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的补偿,包括不可迁移的水、电等附属设施,应当结合装修或建造成本,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评估补偿。 4、设备重置与搬迁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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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拆迁补偿问题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6拆迁补偿标准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出台。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调整征地补偿标准,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部门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定价。1、各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配置方案规定。2、土地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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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拆迁补偿问题如何处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1、要看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安置方案,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政府不公布补偿标准则违法,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知晓补偿安置标准。 2、在此之前,不要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及时对征收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合理谈判方式,争取提高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