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1:50:51 487 人看过

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如何审查证据?

1、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

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

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当事人就同一事实作过几次陈述、证人在几次询问中就相同的问题提供的证言,应当对他们前后所做的陈述、提供的证言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研究,看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有矛盾,就不能轻易采信,而应查明矛盾出现的原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审查批捕的检察官审查起诉回避的理由有哪些?
    一、审查批捕的检察官审查起诉回避的理由有哪些?避的理由,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实施回避所必备的事实根据。从理论上讲,可作为公安司法人员回避根据的情形主要是他们与案件或当事人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以至于难以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为了使这一抽象的根据具有可操作性,各国刑事诉讼法一般均明确设定了若干个符合这一根据的事实情形,使其成为回避的法定理由。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对回避的理由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如果本身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或其他当事人,那么他们的实体利益和诉讼目标就会与其所担当的诉讼角色发生激烈的冲突,他们极可能会从维护自身利益的角度进行诉讼活动,以至于难以使各方当事人受到公正的对待,也难以对案件作出公正客观的处理。同样,这些人员如果是某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也很可能出于亲情而对该当事人予以偏袒,或使其他当
    2023-06-03
    313人看过
  • 检察院应当对和解案件审查哪些内容
    1、人民检察院对刑事和解案件,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和解;(2)犯罪嫌疑人是否真诚悔罪,是否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数额与其所造成的损害和赔偿能力是否相适应;(3)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4)是否符合法律规定;(5)是否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6)是否符合社会公德。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九十七条一、达成刑事和解后可以反悔吗首先,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后,因为是在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准司法效力。所以,通常是不允许反悔的,双方要积极履行协议。并且,实践中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行为会按以下处理:1、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甚至逃避的,会被严肃追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具体会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2、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情
    2023-02-07
    308人看过
  • 检察院是否具有审查起诉的权限
    对于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的法律规定是: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疑难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条件是什么侦查机关决定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真实、充分;3、正确认定犯罪的性质和罪名;4、完整的法律程序;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免除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的权力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要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
    2023-07-28
    457人看过
  • 案子到检察院多久判刑,审查起诉的内容是什么
    案子到检察院多久判刑: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移送人民法院审判。在此所需要花费的时间为:一、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诉讼法》第172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二、法院审判阶段:《刑事诉讼法》第208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所以,案子到检察院最晚七个半后判刑。审查起诉的内容: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证据的基
    2023-06-22
    235人看过
  • 起诉审查期限的检察院规定
    众所周知,凡是需要公诉的案件,都是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的。为保障人民检察院在一个半月内审查起诉重大案件的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还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将重大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延长一个半月。但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也就是说,如果案件是重大复杂案件,再加上两次延期、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期两个月,一个案件可以移送审查起诉转起诉,最长6.5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程序检察院审查起诉程序如下:1.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各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应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应当在7日内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审查期限计入审查起诉期限。2.对起诉意见书以及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进行全面、认真审查。3.讯问犯罪嫌疑人。4.听取辩护人、
    2023-06-30
    257人看过
  • 检察院有没有移送审查起诉阶段
    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提审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一、刑事诉讼三个阶段被害人委托律师的职责是什么刑事诉讼三个阶段被害人委托律师的职责是: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二、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是
    2023-03-16
    287人看过
  • 审查起诉当事人的哪些内容?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应当是对于犯罪的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进一步来进行审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主要有下列权利:1、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3、辩护律师可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
    2023-06-23
    448人看过
  • 检察院起诉的时候检察院审查是指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必须明确(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明确,证据是否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犯罪和其他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是否不应追究刑事责任(4)是否附带民事诉讼(5)调查活动是否合法。检察院审查起诉起诉期限的规定是什么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的规定为: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2023-08-06
    313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要弄清哪些情况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1、事实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2、其他责任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要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就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罪行,对共同犯罪案件要查获所有实施犯罪的人。3、是否追责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之一,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有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4、侦查合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也是对侦查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因此,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时,要注意审查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特别要查明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的过程中是否有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
    2023-02-19
    456人看过
  • 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认罪认罚案件审查什么内容
    1、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人民检察院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是否告知其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2)是否随案移送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的笔录;(3)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和解协议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是否随案移送调解、和解协议、被害人谅解书等相关材料;(4)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是否随案移送具结书。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九条一、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是什么1、实体条件包括两个:(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2)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2)确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或
    2023-03-17
    174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要查明哪些事项
    一、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要查明哪些事项1、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查明:(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单位犯罪的,单位的相关情况是否清楚;(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危害后果是否明确;(3)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及酌定从重、从轻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认定是否恰当;(4)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5)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证明相关财产系违法所得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6)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依法收集,有无应当排除非法证据的情形;(7)采取侦查措施包括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完备;(8)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3-05-06
    193人看过
  • 检察院审查起诉前有调解程序吗
    刑事案件在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也是可以和解的,在新《刑事诉讼法》当中增加了关于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比如说,在某些故意伤害案件当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真诚的悔罪,并且通过积极的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类似于这种案件也是可以和解的。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
    2023-02-11
    288人看过
  • 检查院审查起诉阶段,检查官提审几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可以提审多少次是没有规定的,但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一、怀疑要开庭的时候刑警能消疲劳讯问嫌疑人吗对犯罪嫌疑人不可以疲惫讯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拘留、逮捕的,不得超过24小时;且不得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不得疲惫讯问,应保证其必要休息时间。二、检察机关传唤当场有时间限制吗?根据法律规定,监察机关传唤时间限制是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同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据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三、检察院可以连续审讯48小时吗根据法律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2023-03-16
    166人看过
  • 刑事案件检察院多久通知阅卷,审查起诉的内容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多久通知阅卷刑事案件审查起诉订卷阅卷从实行审查起诉开始就可以。只有辩护人才可以进行阅卷,其他人都是不可以的,律师不但可以阅卷还可以进行抄袭或者是复制案卷的材料内容,所以在审查起诉阶段一点要找个比较资深一些的律师。1、检察院审查起诉知,律师就可以开始阅卷了;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人的查阅案卷权】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道对案件审查起诉之版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权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二、审查起诉的内容(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认定是否恰当;(3)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
    2023-04-13
    54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是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具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附带... 更多>

    #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咨询
    • 起诉的检察官主要审查哪些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2-13
      审查起诉的检察官主要审查犯罪事实是否清楚及证据是否齐全等。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这个环节非常关键,决定是否要对犯罪嫌疑人起诉。检察官经过认真审查,和办案人员充分讨论后,对于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起诉决定书,追究嫌疑人刑责。
    • 检察院检察官具体有哪些方式审查起诉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07
      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案件后,可能就有两种结果, 一是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不具备起诉条件的诸多因素中,其中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与定罪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需要补充侦查。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根据法律规定,公安
    •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关于审查起诉案件适用起诉的规定主要有哪些内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5
      目前,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因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强调“宽严相济”。以下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个文件的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200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八次会议通过)8.正确把握起诉和不起诉条件,依法适用不起诉。在审查起诉工作中,严格依法掌握起诉条件,充分考虑起诉的必要性,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于初犯、从犯
    • 人民检察院有哪些审查起诉的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0
      1、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起诉的任务具体有: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等内容。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 检察院审查起诉证据应该从哪些方面审查呢?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9-30
      1、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 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