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离婚前儿媳向公爹借款,是否应该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6:35:07 332 人看过

离婚时,对于个人债务,由双方各自负担,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若夫妻共同财产无法清偿共同债务,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以下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签名的债务、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等;2、夫妻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生产的。

爸爸借款儿子要还吗

爸爸借款儿子不一定要还。除非儿子继承了爸爸的遗产,否则儿子都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爸爸的借款用在家庭日常开销的,就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一般只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偿还。如果爸爸的借款没有用在家庭开销的,那就只是个人债务,需要用个人资产偿还。如果爸爸去世后,儿子没有继承其遗产的,那儿子就没有偿还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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