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保案件的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1:30:43 410 人看过

执保案件是指在民事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一方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民事案件主要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这里需要注意执保案件和民保案件的区别,民保案件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方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

一、民保案件和执保案件的区别包括:

1、性质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而刑事案件则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属于阶级矛盾性质;

2、适用的实体法不同。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实体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适用的程序法不同。审理民事案件适用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而审理刑事案件则适用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二、财产保全的程序包括: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执保案件是指在民事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一方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财产保全制度是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护被申请人的正当权益。因此,如果保全申请人的申请错误,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在法律上是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是公平的。申请人申请错误的责任,一是因错误的保全使被申请人受损失的赔偿责任,二是因促使监督,由被申请人支出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执保案件是执行案件吗

通常来说,执保案件都不属于执行案件。

执保案件是指在民事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一方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财产保全制度是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护被申请人的正当权益。因此,如果保全申请人的申请错误,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在法律上是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是公平的。申请人申请错误的责任,一是因错误的保全使被申请人受损失的赔偿责任,二是因促使监督,由被申请人支出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刑诉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什么是执行解释,执行解释的必要性?
    一、什么是执行解释,执行解释的必要性?我国理论界和实践界,存在一种根深蒂固的成见,即既然通过审判程序已经对争议事项作出了清楚、确定的裁判,到执行阶段则依葫芦画瓢即可,不需要进行执行解释,更不必有任何裁判行为。这一观点具有以偏概全的缺陷。诚然,部分执行名义的内容表述得非常清楚、确定,普通人理解时不会产生任何歧义,当事人之间对其也没有理解和解释上的争议,执行法院只需严格按其规定执行即可,不需要作什么解释和判断。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基于种种原因,由执行法院对执行名义的性质和内容进行判断和解释是必不可少的。(一)对生效法律文书是否具有给付内容,需要通过执行解释来判定。构成执行名义的要件之一是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具有给付内容。据此,只有由给付之诉形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文书才能作为执行名义;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由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形成的裁判文书,不具有给付内容,不具备执行名义的条件。债权人以某一生效法律
    2023-06-19
    488人看过
  • 对有担保内容执行和解案件的执行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六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及履行方式。在司法实践中,申请人放弃部分利益,被执行人提供一定的担保或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一定担保而参与执行和解,甚至履行义务主体直接变更为第三人的执行和解,促进了案件的执行。执行程序的担保,对被执行人来说可以获得延期履行义务的时间。不至于因一时无力偿还债务而遭致破产,有了存在和发展自己的机会。对申请执行人来说,增设了实现债权的代偿人,扩大了债权的安全系数。这一制度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这种方式也为利用执行和解的方法解决执行难走出了一条值得探索的路子。在执行工作实践中,
    2023-06-08
    110人看过
  • 审判立案和执行立案的解释和说明
    审判立案和执行立案的意思如下:审判立案指当事人本人拟定起诉状或者委托他人拟定起诉状,将起起诉状提交到当地的法院,诉状通过之后,法院将会受理案件并进行后续的案件审理。审判与执行人完全不同的两个阶段。而执行立案及案件的当事人将执行申请书以及生效后的执行依据向法院进行申请执行,再法院通过申请之后,法院将会将立案阶段进行到执行阶段。执行立案条件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第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3、您的身份证明;4、如果您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第三,被执行人
    2023-07-02
    87人看过
  • 一房二卖案件解释
    一房二卖的司法解释是关于法律对于房屋出卖人对房屋进行两次买卖的具体规定。规定要求房屋出卖人如果将房屋一房二卖就要承担被解除合同并且支付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普通一房二卖是指卖方以同一房屋为标的,在与一方当事人签定买卖合同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时,又与第三方签定买卖合同,从而导致新买方和旧买方均希望获得同一房屋的利益冲突。如何防止一房二卖1、买房时一定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根据目前的房屋买卖交易设置,二手房网签可以使房产交易透明化,通过规范合同文本,充分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通过备案有效防止一房二卖。同时,买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尽量能够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2、在买房前查清楚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正式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之间还有一段时间。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波动,卖房者有可能
    2023-07-03
    171人看过
  • 吸毒案件立案的具体标准解释
    引诱他人吸毒立案标准:1、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只要行为人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原则上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引诱欺骗他人吸毒罪一般判几年引诱欺骗他人吸毒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通过向他人宣扬吸食、注射毒品后的感受等方法,诱使、唆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或者用隐瞒事实真相或者用制造假象等方法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
    2023-07-05
    253人看过
  • 网路诽谤案件解释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是网路的世界,网路拉近了世界的距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同时网路也带来了很多的网路违法行为,很多利用网路捏造事实对他人进行诽谤就是常见的网络违法行为之一,网络诽谤带来的影响同意非常恶劣,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我国颁布了关于网络诽谤案件解释的内容,下边为您整理了一些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法释〔2013〕21号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规定,对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
    2023-04-29
    467人看过
  • 民间借贷案件的解释规定
    一、民间借贷案件规定很高兴为你解答关于民间借贷案件规定的这个问题,(一)关于民间借贷的界定。这一部分主要是对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适用范围作出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及主体范围予以明确界定。民间借贷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相对于国家正规金融行业自发形成的一种民间融资信用形式,在我国有着久远的历史和深厚的传统,且为社会广泛熟悉,“民间借贷”这一称谓已经约定俗成。在我国,借贷市场主要由金融机构借贷和民间借贷组成。本司法解释解决的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资金融通而发生的争议。解释第一条第一款开宗明义“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这个界定体现出了民间借贷行为特有的本质和主体范围。从称谓的形式上明晰了与国家金融监管机构间的区别,也从借贷主体的适用范围上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区分。二、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受理与管辖。从民间借贷现实情况来看,民间借贷的资金大多
    2023-03-26
    129人看过
  • 介绍贿赂案件的司法解释
    按照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介绍贿赂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介绍贿赂,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的犯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024-05-03
    163人看过
  • 有关案件实体处理的解释
    案件实体处理就是审查核实各种诉讼证据,对案情进行直接的全面调查,就是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而实体性审查,是相对于程序性审的。任何案件,在法律上都分为实体和程序两个部分。程序就是办理这个案件的必要程序,比如说办案必须先要立案,然后调查,然后对当事人采取措施等等,这个就是案件的程序。开庭后至宣判阶段自诉案件在此阶段已经进入案件实体审理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审理自诉案件,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作出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上述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第(四)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
    2023-07-11
    109人看过
  • 死刑案件证据的法律解释
    死刑案件证据的规定包括: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于携带、保管,或者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或者依法返还的情况下,才可以拍摄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物外观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或者复制品。照片、录像、物证复制品经与原物核对属实或者经鉴定属实,或者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属实的,可以作为作出最终决定的依据。原物的照片、录像、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外观和特征的,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终审决定所依据的证明文件应当是原件。只有当真的很难获得原件时,才可以使用复印件或复印件。书证的副本或者副本,经与原件核对属实,或者经鉴定属实,或者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属实的,可以作为作出最终决定的依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适用范围《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规定了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列明了对各类证据收集、审查和运用的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对审查、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证明责任及讯问人员出庭等问题进行了具体规范
    2023-07-01
    77人看过
  • 酒后保释的解释
    酒后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都可以取保候审。醉酒后取保候审最好的结果是什么醉酒后取保候审最好的结果是: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得与
    2023-07-03
    419人看过
  • 刑事案件保释的可行性
    刑事案件能够取保候审,但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重大刑事案件能否和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根据此规定,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程序适用的执行标准表现为:1、犯罪性质原则上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严
    2023-06-30
    171人看过
  • 勒索罪案件立案标准解释
    根据最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数额较大”是以1000-3000元为起点,但因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治安形势不同,立案标准也有所差异。如辽宁省高院出台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确定“数额较大”起点是2000元,“多次敲诈”是指两年内敲诈勒索达到三次。所以,发生违法行为后,若自身无法准确分析,还应及时联系专业律师,综合考虑影响案件的情节、所犯罪行的轻重、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相关刑事政策等因素,以便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般情况要两千元以上才能立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
    2023-07-11
    156人看过
  • 刑事案件和解与判刑的法律解释
    和解后自诉类就不判刑了,公诉类的依然会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中,属于自诉类案件的,若双方经调解后,决定和解了,是可以作撤诉处理的,这样自然也就不会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了。反之,若为公诉案件,即使双方达成和解之意,犯罪人取得被害人一方谅解,也是会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会判刑吗刑事案件是否判刑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法院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会作出有罪判决。法院对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会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
    2023-06-30
    39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保释案件是怎么解决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31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传销案件司法解释传销案件司法解释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02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通过支付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取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形成层次,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报酬或返利依据,引诱或胁迫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30人以上,三级以上的,
    • 执行案件司法解释有哪些具体的内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6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故意逃避执行罪司法解释案件立案标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4
      故意逃避执行罪的立案标准为:有能力执行判决,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行为,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即可立案。即有能力执行判决、裁决,但是拒不执行的,可刑事立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
    • 各级法院办案执行的文件算司法解释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9
      不算,司法解释是指最高法院作出的规范性文件。只有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才有权制定发布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