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产权房单位有权收回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17:32:47 208 人看过

看情况。单位的员工如果已购买了单位房屋,并取得了房产证,按照规定,该房屋产权已归该员工所有了。但是如果员工在购买该房屋时,与单位签订了协议,对房屋的退还有约定,那么单位就有权收回该房屋,此时买房者就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退还房屋。如果单位并没有与买房者有任何约定或协议,单位都没有权力再收回该房屋。

一、夫妻一方购房能分割吗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

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

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均等分割。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

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二、婚后买房不管写谁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不管写谁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没有明确约定的,房产证上只写着其中一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买房写谁名都一样。但是,一方父母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的,可以依照的规定视为只给子女一方的礼物,该房地产应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是夫妻共有的。离婚时,如果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评估单位应进行评估,然后分配给另一方。

三、离婚房屋如何分割?

(一)婚后共同买房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时候一人一半,如果还有剩余贷款未偿还则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二)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三)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市场价值提升的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因均分。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四)婚后取得房产证,共同还款型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跟上面的第3种情况相同。(五)闪婚闪离型根据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产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产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产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产权直接判决(六)父母出资买房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一般来说,如没有凭据证明父母的出资性质即视为赠与;子女向父母借钱并打借条,视为借贷关系,婚后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2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婚后买房相关文章
  • 单位职工有权看单位财务账吗
    除会计之外,可以查看会计凭证的人员还有:1.权利人可以。如:单位领导,单位审计人员,单位职代会主席及职代会委托人员,单位监事会主席及监事或监事会委托的检查人员。一、股东变更的流程1、申报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2、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主要内容: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
    2023-06-27
    354人看过
  • 单位有没有权利收回职工死亡后的住房?
    职工死亡单位是否有权收回住房有两种情况,关键看房屋产权证上所有人登记的是谁。房子是有产权的,产权所有人是要登记的。如果房子产权人是职工的话,单位无权收回;如果房子产权人是单位的话,职工与单位之间是租赁合同关系,单位有权收回,是否收回等一切决定看职工与单位签订的租房合同约定。单位职工死亡赔偿标准单位职工死亡赔偿标准:1、丧葬补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赔偿六个月;2、赔偿给死者亲属的抚恤金按照死者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赔付。死者配偶按照职工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进行赔付,其他近亲属按照百分之三十进行赔付;3、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进行赔付。一、认定工伤死亡标准如下:1、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直接导致死亡;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3、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到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4、工伤或
    2023-06-30
    244人看过
  • 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区别
    1.使用的用途上有不同。2.产权证的归属上有所不同。一、关于借款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二、农村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可以过户给子女吗农村不动产权证能过户到子女名下吗: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而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我国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两种属性,土地证记载了土地的归属以及土地的用途。土地只是
    2023-02-24
    334人看过
  • 单位无权收押金
    律师事务所
    我们在东美小区一家生鲜超市上班,因辞职老板要扣我们100元押金。一名王姓读者日前向早报这样反映。她说,她们是8月中旬在该超市上班的,老板起先要她们交200元押金,后来押金是从工资中扣,一个月100元,共扣了两个月。我们辞职,老板也同意,但就是100元押金不给我们。该超市负责人对记者说,员工在这家超市上班之前,双方事先是有口头约定的,如果工期不满一年,200元的押金只能退一半,据称她们都同意;超市也发工资给她们,她们则将押金条也交给超市,这也是员工自己愿意的。这名负责人称他们是按照事先约定的规则来办理事情的。为此,记者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伟烈律师事务所的林晓阳律师。林律师说,用人单位收取员工的押金,这种行为本身就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她们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她们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2023-04-22
    394人看过
  • 单位有权收个人身份证吗
    单位无权收个人身份证.只有公安机关有权收取。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一、临时身份证明可以住宾馆吗?临时身份证明可以住宾馆。临时居民身份证可以证明公民身份,公民从事相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申请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也可以办理,不会影响你用身份证处理自己的事务。但是,根据规定,领取第二代身份证时,应当将临时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二、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理银行卡吗临时身份证只要在有效期内就可以用来办理银行卡。根据法律规定临时身份证有效期是三个月,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大部分银行都可以办,如果银行的规章制度不认可临时身份证,这是违法的。只要在有效期内就可以办
    2023-03-04
    57人看过
  • 2023单位公房收回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单位公房收回条件1、单位公房收回条件:(1)原来的房屋租赁人死亡或者外迁;(2)租赁期限已满,并不符合续租条件;(3)租赁期间,通过其它方式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4)租赁期间,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
    2023-01-25
    245人看过
  • 集资房单位有继承权吗
    如果购买了单位的集资房,那么要先看看购买的房屋是不是有全部产权的,如果是得到了全部产权的,那么当然可以继承了;而如果是没有全部产权的话,那么一般只能用于居住跟使用,但是不能对其处分,想要过户的话必须有全部产权。一、小产权房能买吗会不会被回收小产权理论上是不可以买卖的,甚至有的人正是因为价格便宜才选购小产权。但是小产权房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购房者购买了,会对之后的居住有很大影响。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1、不能贷款不能过户由于土地性质的原因,小产权只有居住功能,就连购房贷款都不能办理。如果购房者买了小产权房子,不仅不能向银行贷款,还不可以抵押,不可以按揭,也不可以到房管局去过户,理论上不可以买卖,如果要私下买卖,也只有一纸合同或者协议而已,没有房产证。2、易出问题维权难如果购房者选购了小产权房,并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遇到政府整顿小产权房,那么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
    2023-06-26
    239人看过
  • 我们还能买单位产权房吗
    单位产权房买卖首先明确了出卖人单位的性质。企业单位提供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必须年检合格)、公章、法定代表人姓名章原件。对于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出卖人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代码证(必须年检合格)、法人证公章、法定代表人章第二步:根据出卖人所在单位国有企业性质准备材料: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书、国资委非法人单位批准文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书、签发上级部门集体企业隶属关系证明:报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批准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等的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其中财产证书的编号为:应当字迹清楚,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章程。第三步:办理房地产过户、更名到场;出卖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受托人应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委托书,受托人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产权与小产权的区别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只是一个比较流行的名词
    2023-05-02
    333人看过
  • 单位小产权房子能继承吗
    小产权房子是不可以继承的。但其收益、孳息等可以继承。小产权房主要指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或未经过任何审批,建设的房屋。小产权房因其本身取得方式的特殊性被限制转让和交易,但能够被占有、使用,收益。一、小产权房赔偿明确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过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赔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1、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
    2023-03-04
    51人看过
  • 单位的专利权随单位转让吗
    是否转让要看单位的转让合同决定。专利转让需要注意这些事项:1、正确评估自己的专利价值,太高的价格会吓跑投资者。2、技术成熟,有样品,有相关的视频给投资者看。3、有详细的策划,并写好相关策划书。4、专利已经授权,未经授权的专利一般不转让。一、专利转让材料清单1、提交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书;2、专利权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若涉及企业申请人更名等事项);3、专利证复印件和法律状态证明书;4、与原代理机构的解聘书及受让人新的代理委托书;5、若涉及对外进行专利技术转让,则针对技术的性质,还需增加如下文件和、或手续:(1)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2)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我国个人或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向外国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必
    2023-02-28
    110人看过
  •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单位有权扣发吗
    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单位有权扣发吗在事业单位中,绩效工资是否可以被单位扣发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1.事业单位作为政府财政拨款的单位,其员工的薪酬结构往往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而给予的奖励,旨在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水平。2.这并不意味着事业单位有权随意扣发员工的绩效工资。(1)事业单位在扣发绩效工资时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扣发行为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2)扣发绩效工资应当基于明确的绩效考核标准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如果员工对绩效考核结果或扣发行为存在异议,应当有相应的申诉渠道和机制。因此,事业单位在扣发绩效工资时应当谨慎行事,确保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尊严。二、明确合理的绩效标准在制定事业单位的绩效奖时,明确且合理的绩效标准是至关重要的。绩效标准不仅是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评价依据,也是确保绩效奖金发
    2024-07-29
    456人看过
  • 单位能否收回已售公房
    1995年,王先生在北京某科研所读博士后,两年后留在了科研所工作。在读博士后期间,科研所为王先生提供了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2000年1月,王先生与公房的产权单位签订了《公有住宅租赁协议》,约定租赁期为10年。同年3月,王先生以成本价将这套公房买下,并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2001年王先生出国未归。12月,该科研所以王先生出国逾期未归为由,对其作出了自动离职的处理决定。此后,单位一直没有为王先生办理房屋产权证。后来,王先生向原单位索要房产证未果,却被原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将公房返还给原单位。对于单位已售出的公房,单位有权收回吗?律师李松认为,科研所要求王先生腾房,没有事实及法律上的依据。首先,王先生已经实际购得了这套公房。在建设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中规定:职工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后,住房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依据这一规定,本案中王先生已经按照成本价支付了全部购房
    2023-04-22
    151人看过
  • 用人单位有处罚权吗,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处罚权
    一、用人单位有处罚权吗?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罚款,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剥夺公民的财产权。因此,罚款属于财产罚的范畴。依照《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公司和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当然无权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除非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那么,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条款是否有法律授权呢?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企业的罚款权,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然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在2008年1月15日废止。也就是说,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了。可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仍然在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且这种做法还被一些法律理论和实践所接受。二、单位能扣工资的情形有
    2023-03-27
    443人看过
  • 公职人员侵占单位的财产权退回单位能说好话减刑吗
    一、公职人员侵占单位的财产权退回单位能说好话减刑吗在当前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倘若能如数归还职务侵占所得款项、争取到企事业单位的宽恕与谅解、真诚认罪并有着深刻忏悔,这都将成为减轻其所判刑期的有力考量因素。同时,通过有效辩护尽可能缩小涉案金额也同样能够产生减刑乃至缓刑的显著效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二、公职人员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1、公职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
    2024-04-29
    108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可以由双方确定。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更多>

    #婚后买房
    相关咨询
    • 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离职后,单位单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而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以房产证作为挡箭牌,以此作为要挟,向职工收房。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一、购房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职工之所以与单位签订购房合同,是因为职工期待购房,没有一个职工是为单位收房而白费力的投资自己的集资款。如果单位的集资建房合法(土地所有权、房屋许可证等)的话,职工与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
    • 职工死亡单位有权收回住房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7
      1、职工死亡单位是否有权收回住房有两种情况,关键看房屋产权证上所有人登记的是谁。房子是有产权的,产权所有人是要登记的。如果房子产权人是职工的话,单位无权收回。 2、如果房子产权人是单位的话,职工与单位之间是租赁合同关系,单位有权收回,是否收回等一切决定看职工与单位签订的租房合同约定。
    • 单位有权没收财产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9
      对单位不能判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单位犯罪,对单位都是判处罚金。 没收财产作为一种财产刑,在我国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
    • 单位是否有权收回自管的公房?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14
      这个要按照单位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因为单位的公房所有权人是单位,单位有权进行合法的处置。收回条件由单位自己决定。 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1994年4月1日施行)第一章第六条这样规定:“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房屋获取非法利益。”
    • 单位分的房子,不在单位工作了,单位收回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房产是以登记为准的,如果是单位房产,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