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地告知书期间还可建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5:43:59 331 人看过

一、拟征地告知书期间还可建房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拟征地告知书期间是不可以建房的。

征地告知书格式:

XX村委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XX市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东至XX、南至XX、西至XX、北至XX)的土地,面积约1.377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XX市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XX市国土资源局

xxxx年xx月xx日

二、拟征地告知书是要拆迁吗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由此,收到拟征地告知书的时候,征收方并没有拿到征地批文,还不能实施征地拆迁相关工作,如果征地审批通过,则意味着要拆迁了,如果征地审批没有通过,则不一定拆迁,很多地方发布一个拟征地公告,就开始跟被征收人谈协议说补偿,甚至强拆,这其实是违法的。遇到这种情况,您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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