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城镇医疗保险新政策解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4 20:34:10 216 人看过

自2014年1月1日起,宁夏将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这一惠及城乡广大居民的医疗保险政策将在缴费补助、住院保障和门诊统筹三方面相应提高标准和待遇水平。

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的调整:各级财政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88元,自治区财政分别对川区补助91元、山区补助137元、农垦生态移民补助152元;市县财政川区补助61元、山区补助15元;自治区财政对迁入川区的生态移民,执行山区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仍执行2013年的标准,即一、二、三档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50元、200元和400元。

对住院保障政策的调整: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提高为7万元,二档提高为12万元,三档提高为16万元。将一级、二级、三级乙等(含宁南医院、自治区中医院、银川市中医院)和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200元、400元、700元和1000元。无级别医疗机构按二级医疗机构对待。

对门诊统筹政策的调整:普通门诊统筹原则上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30元(含一般诊疗费)。参保城乡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60%;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对按规定要求由县级医疗机构承担普通门诊统筹的,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仍执行35%的报销比例;门诊大病起付标准调整为400元,按照一、二、三档缴费,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为50%、60%、65%。将再生障碍性贫血、老年性痴呆、系统性红斑狼疮和苯丙酮尿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大病病种范围。

宁夏此次医疗保险政策调整是继2011年实行全区城市和农村户口统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在全区推行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之后,连续第3次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出调整。

另据了解,宁夏今年6月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如发生高额大病住院医疗费,当基本医疗报销后,患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累计如超过600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介入。此政策在固原市和石嘴山市按照市级统筹模式进行试点,明年将在全区逐步推广。将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筹集大病保险资金,对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结余不足或者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保险相关文章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涉及哪些新政策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针对城镇非从业居民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基本原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遵循的几个原则:一是低水平起步。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的体高,可以逐步提高筹资水平、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二是坚持群众自愿。不搞强制,而是在制度设计上注重政策的吸引力,引导群众参保,并鼓励连续缴费。三是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中央定原则和大的政策,保证全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四是坚持统筹协调。统筹考虑各种保障制度和政策的衔接,统筹考虑地区之间的平衡,统筹考虑新制度的出台对其他人群的影响,统筹考虑医疗保障体制和医药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2)覆盖范围。城镇中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教育部、劳动保
    2023-05-04
    167人看过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是怎样的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一、参保对象不变: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小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一定条件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或是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又或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保的其他人员。以上规定与往年相同。筹资缴费标准有变筹资缴费标准有变筹资缴费标准有变筹资缴费标准有变二、报销比例的变化:1、门诊报销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2、住院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
    2023-05-01
    252人看过
  • 衡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规解读
    2016年度衡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9月1日开始缴费从衡水市人社局医保科获悉,2016年度衡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和缴费,将于今日开始至10月底。另外,衡水市于上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期限之后,正式出台了《衡水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暂行办法》,进一步扩大了可参保人员范围、提高了参保人员待遇。部分新政策已于2015年度开始实施。2016年度,这些新政策将全面实施。本报在此盘点这些新政策有哪些变化及具体实施办法。参保:持居住证常驻人员可参保在全市范围内,凡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居民医保,包括在校大学生、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职业技能学校、技校学生和入托幼儿、学龄前儿童)、18周岁(含18周岁)以下非在校居民;18周岁以上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其他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精神的人员,也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
    2023-05-04
    247人看过
  •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
    一、职工参保与缴费1、职工参保后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含视同缴费年费年限)男职工满30年,女职工满2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2011年度职工最低缴费基数1332元,职工最高缴费基数6662元。3、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照《许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65元月。4、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统一按照《许昌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试行办法执行。5、个人账户基金按月划入,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在职职工,以个人本年本年度月缴费基数的2.9%划入;46周岁以上的在职职工,以个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的3.4%划入(上述
    2023-02-22
    168人看过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有哪些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政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针对城镇非从业居民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基本原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遵循的几个原则:一是低水平起步。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的体高,可以逐步提高筹资水平、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二是坚持群众自愿。不搞强制,而是在制度设计上注重政策的吸引力,引导群众参保,并鼓励连续缴费。三是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责任。中央定原则和大的政策,保证全国社会保障体系的统一。四是坚持统筹协调。统筹考虑各种保障制度和政策的衔接,统筹考虑地区之间的平衡,统筹考虑新制度的出台对其他人群的影响,统筹考虑医疗保障体制和医药卫生体制的配套改革。(2)覆盖范围。城镇中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教育部、劳
    2023-03-03
    349人看过
  • 北京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新政解读
    北京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参加北京市城镇居民医保的4类人将可二次报销6项个人自付的医疗费,包括报销比例以外个人负担部分、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医疗费、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中乙类应先行负担的费用等。人社部门同时强调,只有自付医疗费用才能二次报销,自费医疗费用则不在报销范围之内。报销范围4类人纳入报销范畴北京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大病保险报销一年度结算一次。本次出台的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参加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主要是四大类人员,包括学生儿童、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残疾人等。参保人员享受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已享受民政部门医疗救助金额做相应扣减)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2年度为36469元)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必须
    2023-04-24
    20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医疗保险
    相关咨询
    • 城镇医疗保险政策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21
      城镇医疗保险政策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可简称为城镇医保,是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城镇职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14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投保对象有: 1、具有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在城镇居住的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城镇居民; 2、因投奔子女户口从外地迁入市区的老人(迁入时间满二年); 3、在城区内工作的外来
    • 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最新政策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9
      关于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
    • 城镇居民医保新政策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3
      参保对象不变: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小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一定条件指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或是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又或是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保的其他人员。
    • 医疗保险新政策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4
      1、医疗保险征缴机构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企业因筹资困难,不能足额缴清医疗保险的单位,医疗保险征缴机构与企业签订医疗保险补交协议。如欠费企业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的情况,按照以下方法签订补交协议。 ①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②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③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