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17:50:23 308 人看过

一、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包括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第一级的鉴定结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的鉴定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组成,由本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的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将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和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的专家列入专家库中,作为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的备用人选。

二、伤残等级鉴定时效

1、鉴定机构:省、地(市)二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评残标准鉴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受当地政府委托,由劳动、卫生、工会等部门的有关主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可以委托有资格的医院,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或者设立劳动鉴定中心,开展劳动鉴定工作,但应当客观公正地作出鉴定结论(见第14~16条)。

2、鉴定时机。医疗期满必须鉴定,条例第13条规定: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鉴定。在这3种情况下进行鉴定,最重要的是执行医疗期。工伤医疗期是政策上规定治疗、停工休息并发给工伤津贴的期限。这并非需要治疗而终止治疗,超过医疗期仍需治疗时还是要报销医疗费的。目前规定工伤医疗期为1个月至24个月,最长为36个月(见18条),较外国一般规定6个月至12个月时间长得多。医疗期满评残是为了转发伤残待遇,停发较高的工伤津贴,有利于保障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避免小伤大养造成的浪费和损失。许多人问:为什么不规定医疗终结时间呢?我们请专家研究过这个问题,多数专家认为:对于不同的伤病情,不同的人体素质和医院的不同医疗水平,并考虑到医学的发展,从医疗技术角度规定医疗终结标准是很困难的。借鉴国际作法从政策上规定医疗期。许多省市已规定和执行医疗终结期限,仍可以作为地方性补充标准执行。

3、伤残鉴定的时效。凡涉及伤残申请伤残保险金给付的,均须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三、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

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这两部分合在一起称为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是确定受害职工因为工伤致使其劳动能力下降的程度,也就是对劳动能力发挥的障碍程度。按照规定,劳动功能障碍的等级为十级,也称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分为三级,分别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根据受害职工的伤残情况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确定受害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并且以此确定其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复查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复查鉴定仍然要做上述方面的鉴定。

四、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确有必要,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不能再要求重新鉴定。

针对劳动能力的工伤鉴定时注意什么上述内容介绍的很详细。当一个人因工伤而丧失了劳动能力时,上述的方式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因为这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存有一丝希望的方法。也存在很多人因不了解工伤与劳动能力的相关性,造成这些人不能获得补偿而不能继续生活下去。所以需要让自己的法律知识更丰富,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2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文章
  • 什么是劳动能力评价?劳动能力评估包括哪些方面?
    什么是劳动能力评估劳动能力评估是指劳动能力评估机构根据国家评估标准,运用相关政策和医疗政策的方法和手段,对劳动者的残疾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科学技术。工伤保险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工伤保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实践中,对劳动能力的评估通常被称为“残疾评估”,这是工人被确定为工伤后的劳动功能障碍和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评估包括在劳动能力评估中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评估分为十个残疾等级,三级,最重的是1级,最轻的是10级,1-4级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是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自理障碍的等级鉴定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照顾自己,部分不能照顾自己劳动能力评价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2023-05-07
    298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哪些情况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也应结合具体情况,就是否具备工伤康复资格、是否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等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律师补充: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
    2023-05-06
    289人看过
  • 鉴定劳动能力的流程有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1、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同时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3、组织鉴定;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程序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其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鉴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在劳
    2023-08-03
    324人看过
  • 劳动合同鉴定机构
    外商投资企业
    当地劳动行政机关或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按照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第4条的规定,劳动合同鉴证的范围主要是:(一)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从城镇和农村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二)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三)私营企业雇主招用雇工,个体工商户招用帮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四)外商投资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五)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或续订的劳动合同;(六)其它劳动合同。一、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是什么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2023-04-11
    356人看过
  • 劳动工伤鉴定机构在哪里?
    劳动工伤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劳动工伤鉴定多少钱鉴定工伤劳动能力一般要几百块钱。大部分省市的规定是200-300元左右,不同省份规定不同,可以由个人或者单位垫付,最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扣除。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
    2023-07-03
    136人看过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出具哪些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出具哪些劳动能力鉴定材料1、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如实出具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的各项诊断证明和病历材料。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三个等级。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3、需准备材料: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及相关辅助检查结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及填写《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
    2023-04-21
    411人看过
  • 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在什么机构办理
    一、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在什么机构办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3.《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三、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流程(1)申请: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至市劳鉴中心受理窗口提交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材料;(2)受理:受理人员对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录入鉴定信息系统。四、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时间地点每周一、周三(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上海市普陀区西乡路188号二楼受理科受理窗口。五、上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材料填报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
    2023-05-13
    287人看过
  • 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劳动能力鉴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主要受理用人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结论不服,提出再次申请的案件,并对工伤职工作出最终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以下内容:(一)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二)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三)停工留薪期延长的确认;(四)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五)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六)工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申请再次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一、用人单位或个人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市级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二、申请再次鉴定时,还应当准备以下材料:1、符合省级鉴定受理时效(自接到市级鉴定结论起15日内)的证明一份;2、申请再次鉴定申请书一份(申请书格式可登陆陕西省劳动保障网ht
    2023-04-23
    66人看过
  • 北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机构是什么
    一、北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机构是什么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南路2号一楼104室。二、北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依据是什么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三、北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的材料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2.《XX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附件处下载);3.认定工伤决定书;4.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收
    2023-05-13
    178人看过
  • 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机构?
    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包括:1、人民代表大会;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意志,集中统一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国家的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哪个我国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行其职权。根据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07-13
    52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分为1——10级,其中1级最严重的,10级最轻。一、右手小指骨折为几级工伤右手小指骨折工伤一般为十级残疾,赔偿标准因地而异。《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二、进行工伤鉴定早好还是晚好进行工伤鉴定没有越早好还是越晚好,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
    2023-04-04
    82人看过
  • 劳动伤残鉴定在哪个机构进行鉴定
    一、劳动伤残鉴定在哪个机构进行鉴定劳动伤残鉴定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劳动伤残鉴定的材料劳动伤残鉴定的材料有: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填写好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三、劳动伤残鉴定和工伤认定的区别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认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处理工伤事宜时的流程和目的有所不同。1.工伤认定是指在发生工伤事件后,首先由相关部
    2024-01-24
    317人看过
  • 轻伤的鉴定机构包括什么
    一、轻伤的鉴定机构包括什么轻伤鉴定机构有: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指派或聘请享有司法鉴定权的法医师或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二、轻伤鉴定等待时长有多久轻伤鉴定一般时长是在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
    2023-10-19
    277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规定内容包括什么方面
    一、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规定内容包括什么方面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流程1.职工提出申请,企业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2.经企业劳动鉴定机构审定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每月10日前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3.经初审,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齐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随机抽取有关医疗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伤职工进行鉴定;4.单位要派专人按照劳鉴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地点负责组织职工到场鉴定;5.医疗专家组进行现场鉴定,向病伤职工询问有关的病情,并做必要的临床检查,形成鉴定
    2023-11-08
    191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 更多>

    #劳动能力鉴定
    相关咨询
    • 劳动能力机构对劳动能力鉴定受理范围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8
      (一)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伤残程度鉴定; (二)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三)因工负伤职工旧伤复发的鉴定; (四)因工负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的鉴定; (五)伤病人员复工的劳动能力鉴定; (六)伤病人员需要安排康复的鉴定; (七)伤残人员配置辅助器具的鉴定; (八)伤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 (九)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十)其他部门委托的
    • 工伤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 怎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3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出院前已经做出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期终结期满30日内向本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期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出院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30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 2
    •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包含哪些方面?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
      所谓劳动能力鉴定在实践中通常被称为“评残”,是指劳动者在被确定为工伤后,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三个档次,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一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到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省、地(市)、县(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由当地劳
    • 发生工伤后,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你问的是工伤认定还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通俗说的伤残等级鉴定)?如果是工伤伤残等级鉴定,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
    • 多伦县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吗,多伦县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3
      多伦县不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向锡林郭勒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由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多伦县是锡林郭勒盟下下辖县,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应当向锡林郭勒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职工按锡林郭勒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