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后属什么土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5 17:34:41 411 人看过

一、集体土地征收后属什么土地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集体土地征收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如何分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如下:

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分配;

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面向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分配;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应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

三、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什么

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如下:

1.提出用地申请、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

2.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公告;

3.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4.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5.交付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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