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合并审理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03:00:43 164 人看过

合并审理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管辖权,可以进行合并。对于诉讼程序,则是指普通(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也就是几个合并之案件应当都属于同一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才能进行合并审理。

2、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多个诉讼标的,被告向原告提出的诉讼标的,均可以合并审理。

3、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相互关联的诉讼标的。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原告及其近亲属向被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有关联的诉讼标的,被告及其近亲属向原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相关联的诉讼标的,可以合并审理。

4、限制条件。关联纠纷的合并审理是一柄双刃剑,如果滥用不仅达不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且会让当事人利用合并审理进行恶意诉讼或拖延诉讼,更有甚者会造成以非对非、消极对待纠纷的处理等新的社会矛盾的产生。因此,对合并审理的条件应作适当的限制。

①案由限制,限制在相邻权纠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追索扶养费、医疗费用、劳务报酬纠纷、民间小额借贷纠纷、继承纠纷案件。

②标的额限制,由于诉讼标的大小能够决定当事人是否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标的额越大,当事人选择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愿望越强,所花费的单位成本越少,标的额越小,所花费的单位成本越大,当事人选择诉讼解决纠纷的愿望越弱。因此,为了促进社会和谐,让一些标的额小的关联纠纷能够一并处理,应当适当限制标的额,标的额可以考虑限制在10000元以下的案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除外)。

③主体的限制,对于关联纠纷的合并审理,由于主体不同,其诉讼能力不同,诉讼的风险意识不同,因此应当对诉讼主体进行限制,诉讼主体可以限定为自然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二审判决书多久下达,民事诉讼二审的条件
    一、民事诉讼二审判决书多久下达民事诉讼二审是终审判决,二审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后,会马上送达判决书给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二审裁判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第一百七十六条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二、民事诉讼二审的条件(1)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审案件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人民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也享有上诉权。上诉权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行使,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但是代为行使上诉权的;必须是法律明文规定可以行使上诉权的人。第一审案件中,
    2023-04-19
    110人看过
  • 民诉法改革:合并审理
    合并审理,就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诉合并在一个程序中进行审理。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并审理的目的,在于既能贯彻“两便”原则,减轻当事人和人民法院不必要的讼累,从而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又能防止法院在处理有关联的问题中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从而保证法院裁判的正确性和统一性。民诉法延期审理规定是怎样的民诉法延期审理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其解释如下:延期审理是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况,致使人民法院不能在原定的日期对案件进行审理时,人民法院把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改到另一日期进行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
    2023-07-08
    439人看过
  • 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条件,民事诉讼再审法律规定
    一、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条件民事诉讼申请再审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2.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3.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4.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对民事诉讼案件有异议时,应当在期限时间内及时提出二审。二、民事诉讼再审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有关于再审的法律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
    2023-06-06
    391人看过
  • 民事诉讼并案审理的界定是怎样的?
    行政、民事诉讼并案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对提起的行政、民事诉讼,如案件争议之处理结果存在相互关联性,如房屋行政产权登记和民事析产分权案件则应由同一审判组织统一审理并作出裁判。并案审理的针对性是分案审理,现行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确立了分案审理制度,即由行政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分别相互关联的处理行政、民事争议。司法实践证明,分案审理不符合公正与效率原则,只有建立行政、民事诉讼并案审理制度才能体现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一、民事诉讼并案审理的界定不是所有的行政、民事诉讼案件都可以适用并案审理,适用行政、民事诉讼并案审理是有条件的,不是没有限制的,笔者提出的并案审理适用有三个基本条件,或者说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行政民事案件的处理结果相互牵连,具有关联性;(二)两个不同的诉讼是应当事人的请求提起,不是法院依职权主动审查;(三)两个审判组织合二为一,统一由某个合议庭审理。当然,原则上由相对专业的行政审判庭处理
    2023-06-20
    364人看过
  •  2022年民事诉讼合并审理最新规定和实施细节
    民事诉讼中合并审理规定模糊,导致重复诉讼和纠纷复杂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的合并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或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合并审理可分为主体合并和客体合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及以及有第三人参加的诉讼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必须合并审理。在民事诉讼中,由于民诉法对合并审理的规定过于模糊,一些审判人员也存在片面理解的情况,因此经常出现应当合并审理的案件却分别审理,导致重复诉讼,给当事人和法院带来了更多的麻烦和困扰,同时也影响了纠纷的全面、彻底和公正解决。此外,有些案件不应该进行合并审理,但有些审判人员却一定要将其包含在同一个程序中审理,导致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化,审理过程漫长,难以作出决定,或者草率地下判,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的合并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
    2023-10-26
    166人看过
  • 民诉法合并审理怎么走
    合并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它有助于简化诉讼程序,实现诉讼经济,也可以防止裁判之间的矛盾。根据《行诉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1.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2.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别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4.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其他情形合并审理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管
    2023-06-14
    316人看过
  • 民事案件合并审理最新司法解释
    一、民事案件合并审理最新司法解释基于同一事实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合并审理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均具有管辖权,并且必须是适用于同一个诉讼程序。这是合并审理的前提条件,如果受诉法院对几个合并的案件之一不具有管辖权,则不应当合并。受诉法院对合并的几个案件均有选择管辖权,可以进行合并。对于诉讼程序,则是指普通(简易)程序和特别程序,也就是几个合并之案件应当都属于同一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才能进行合并审理。几个诉讼标的由同一原告或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提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同一原告向同一被告提出多个诉讼标的,被告向原告提出的诉讼标的,均可以合并审理。原告或被告的近亲属对原告或被告提出具有相互关联的诉讼标的。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原告及其近亲属向被告及其近亲属提出与之有关联的诉讼标的,被告及其近亲属向原告及其
    2022-04-15
    423人看过
  • 反诉合并审理诉讼费是多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这里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是指对本诉和反诉分别减半收取受理费,还是对反诉及第三人提出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分别减半收取诉讼费,而对本诉仍然全额收取诉讼费。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做法不一。反诉条件1.反诉提起方式。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允许反诉?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毕竟都是民事诉讼,原、被告主体地位平等,所以应允许反诉。2.反诉的管辖权。就地域管辖来说,只要反诉请求的标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法院专属管辖(因为专属管辖多是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审理本诉的法院就可受理,反诉成立。这一点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得到有力的证明。享有民事管辖豁免权的主体主动向驻在国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反诉时,享有管
    2023-04-17
    62人看过
  • 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哪些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分为两种: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另一种是普通共同诉讼,又称一般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人民法院的审理: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
    2023-07-24
    360人看过
  • 代理民事诉讼的条件说明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成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的近亲属。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还有律师;社会团体推荐的人;社会团体应该是合法经营的,不是营利性组织。当事人单位推荐的人。为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所在单位可以推荐一人代为诉讼,但必须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和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代理人有哪些1、委托代理人,即根据当事人的委托授权,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其代理权限依当事人的委托授权而定。委托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应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具有代理权的人。这主要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人的合法权益而由法律作出一定的条文规定。法定代理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如亲属关系,监护关系等。法定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是基于法律的规定。3、指定
    2023-07-01
    294人看过
  • 再审条件解析:民事诉讼当事人须知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可以申请再审的调解书包括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制作的调解书。(三)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四)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
    2023-07-06
    494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意思以及民事诉讼一审审理程序
    一、民事诉讼的意思民事诉讼的意思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民事诉讼就其本质而言,是国家强制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是权利主体凭借国家力量维护其民事权益的司法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民事诉讼一审审理程序民事诉讼一审审理程序是:1.当事人提交起诉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2023-06-06
    201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如何合并审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答辩法院受理公诉案件起诉书和附带民事诉讼状,应当同时将刑事和民事诉状送达被告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把诉状副本送达他的代理人。通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准备答辩,但没有十五天答辩期的规定。在刑事案件开庭时口头答辩即可。二.庭前调解刑事案件开庭前可以先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解。刑事调解不一定双方当事人见面,由法官分别找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谈话,力争在刑事案件开庭前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达成后,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即生效。开庭时不再受理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协议当时履行完毕的,记入笔录,也可以不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通过审判解决。三.审理的合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案件由同一个法庭一并审理。个别情况,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由案由是人民法院对诉讼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的性质进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
    2023-06-14
    109人看过
  • 民事判决书(一并审理的民事案件用)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一并审理的民事案件用)(××××)×行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因不服(行政主体名称)(写明案由)一案,本院已以(××××)×行初字第××号(具体案号)立案。×××(申请人名称)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本院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写明具体民事
    2023-05-01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民事诉讼,如何进行合并审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9-30
      在审判实践中,由于民诉法对合并审理的规定过于原则,加之一些审判人员片面理解,时常出现应当合并审理的案件却分别审理,造成重复诉讼,加重了当事人和人民法院的讼累,也不利于全面、彻底、公正地解决纠纷;而有的不应当合并审理的案件却被生拉硬扯在同一个程序中进行审理,致使法律关系复杂化,案件审理旷日持久,难下决断,或者囫囵吞枣,盲目下判,明显违反法律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的合并原告增
    • 民事再审案件反诉与原告是否合并审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审限。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
    • 民事诉讼中本诉和反诉合并审理是怎么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9
      律师解答:合并审理只是为了节约庭审资源,合并后的程序,原来是一审的按一审程序进行,是二审的按照二审程序进行。
    • 行政一并审理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如何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8
      一并审理的庭审方式即由一个合议庭将两种争议一并审理、一并裁判的方式。一般而言,民事附带行政问题案件的具体行政行为问题是被民事争议当事人作为证据或论责使用,因此庭审的顺序应是首先解决前提性或先决的行政问题,在此基础之上审理民事的主要争议。
    • 民事诉讼法中的合并审理的情形是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8-16
      共同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本条是关于共同诉讼的规定。共同诉讼分为两种: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另一种是普通共同诉讼,又称一般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