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一)入场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推平碾压;(二)保持场内无蚊蝇滋生地,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和损坏市政设施设备及通讯设备等;(三)完善冲洗车辆设施设备,保持进出场道路整洁,畅通;(四)根据容量受纳建筑垃圾,不得超负荷受纳建筑垃圾;(五)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六)受纳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必须设置围墙,建立健全出入口专人负责管理制度。
二、办理材料
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的申请,接收受理人员5个工作日内按照接件要求对电子化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预受理意见。实行预受理的,需要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才是正式受理。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窗口提出的申请,接收受理人员当场按照接件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预受理意见。实行预受理的,需要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并与原件材料核对无误后才是正式受理。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住建局窗口
五、办理时限
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湛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
全文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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