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给补偿金单位无权对职工竞业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1:30:36 317 人看过

当时找工作签协议时也没细看,却没想到为此打了半年多的官司!如果没有工会的帮助,我还不知折腾到什么时候呢近日,在工会法律援助的帮助下,深陷竞业限制纠纷中的王先生在赢了官司后终于松了口气地说。

近年来,不少单位因为其工作需要,在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还要签订一份《保密与同业禁止协议》,这本是一份保证和协调双方利益的合同条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应当平等。但是,却总有个别单位为此耍弄手段,在和劳动者签订协议时,只约定了义务,而没有约定其相关权利,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的王先生就是为此和单位打起了官司。因此,通过采访记者提醒: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不依法办事的后果最终都是得不偿失。

侵权事实

仅约定义务没享受权利员工离职后被讨补偿金

王先生原是北京某保健技术公司的职工。2007年6月,与单位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同时,双方还签订了《保密与同业禁止协议》,该协议系《劳动合同》的附件,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王先生不得在其他同类或者竞争性企业兼职,不得自行成立或者参与其他企业与该公司的竞争;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终止后,不得抢夺该公司的客户等等。

但是,该协议并没有约定王先生在遵守上述约定义务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的权利,即该公司在王先生在职期间,向其支付的工资中并没包含有竞业禁止补偿金。

2009年2月,王先生因自身原因离职,该公司没有向其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之后,该公司主张,王先生作为股东成立了与其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北京某食品科技技术公司,严重违反了同业禁止的约定,给该公司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经查明,北京某食品科技技术公司于2008年9月成立,王先生系该公司股东。根据营业执照所反映的内容,北京某保健技术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新保健品、原料;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而北京某食品科技技术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展开经营活动。

为此,北京某保健技术公司以王先生违反《保密与同业禁止协议》约定,要求其支付竞业禁止违约金40万元为由,向法院起诉。

案例剖析

40万违约金无法律依据用人单位无理请求被驳

庭审中,北京某保健技术公司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王先生双方签订的《保密与同业禁止协议》合法有效,只有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期内的竞业禁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此,请求法院判决王先生支付给该公司40万元竞业禁止违约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某保健技术公司与王先生签订的《保密与同业禁止协议》系《劳动合同》的附件,该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应当平等。而本案中,北京某保健技术公司与王先生签订的《保密与同业禁止协议》仅约定了王先生的义务,并没有约定王先生在遵守上述约定义务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的相关权利,北京某保健技术公司也没有举证证明,该公司在王先生在职期间向其支付的工资中包含有竞业禁止补偿金,且该公司在王先生离职后也没有向其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

因此,法院认为,该协议的内容有失公平,对王先生不具有约束力。因此,北京某保健技术公司根据该协议的约定要求王先生支付竞业禁止违约金40万元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专家点评

竞业限制应该遵循公平合同没有权利哪来义务

对于此案,马颖秋律师评析认为,竞业限制条款本身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利益相互协调的产物,但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和择业自由等重要基本权利,条款生效应该符合合法性与合理性两个方面。本案中争议的焦点主要是:合同中仅约定了劳动者义务而没有约定权利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对劳动者有约束力?

一方面,本案中,某保健技术公司与王先生签订的《保密与同业禁止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件,应为双务协议,具有一般双务合同的性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应当平等。但该协议只约定了义务,并没有约定王先生在遵守义务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的相关权利,因此,该协议内容有失公平,对王先生不具有约束力。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本案中,用人单位与王先生签订的《保密与同业禁止协议》中只约定了王先生要遵守的相关义务,而没有约定任何劳动者的守约权利,而该公司在王先生离职后也没有向其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也无法证明王先生在职期间其工资中包含该款项,所以,王先生也不该支付这笔违约金。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不能包含在工资中,只能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这也是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条件和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午报记者博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业限制相关文章
  • 竞业限制期职工讨要补偿费
    按照法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并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况下,在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按照约定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张先生如约履行了竞业限制,却并没有收到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近日,张先生向宣武区劳动仲裁提出了支付补偿的申请。协议竞业限制补偿标准明确2003年8月2日,张先生到某公司担任预算考核岗位一职,2004年9月30日双方签订两年期限劳动合同,至2006年9月30日终止,同时签订《保密协议》,并约定作为劳动合同书的附件。其中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款约定,该公司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张某一次性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标准为张某上一年度当年实际税前薪酬的50%,超过30日未支付的,还应一次性支付违约金5000元。该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续签至2008年9月30日止。期间于2008年1月1日该公司规定,公司与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如员工
    2023-06-09
    433人看过
  • 企业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限制是否有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是企业保护其商业秘密和其他经营利益的必要措施,其目的是尽量避免劳动者用在职期间掌握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损害企业的利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存和发展。企业通过对劳动者在职期间和离职以后一段时间内的竞业限制,保障企业巳取得的竞争条件,从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用人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限制有效吗?一、案件基本情况2010年3月15日,A科技公司就其原副总高某跳槽到同行业别的企业工作,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以高某擅自离职违反劳动合同中凡技术工种或业务骨干离职,三年内不得到相关企业工作,如有违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约定为由,请求仲裁委员会判令高某赔偿给该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60万元,并承担调查及仲裁费用。高某则认为,自己口头申请辞职经过了A厂法定代表人的同意,且该厂还召集中层以上人员为其开告别宴会,并非擅自离职;自己在职期间为常务副总,做企业管理工作,不在
    2023-06-09
    74人看过
  • 单位未支付补偿金劳动者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因简先生辞职后,到与自己公司有同业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为此,某开发公司与简先生形成诉讼。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某开发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简先生不必支付开发公司要求返还的“保密工资”的判决。2001年7月30日,简先生到某开发公司工作,后双方经几次续签合同,将劳动合同期限延续至2006年7月31日。简先生与开发限公司两次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双方劳动合同结束后连续三年之内,简先生不得到与开发公司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开发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2005年10月9日,简先生提出辞职申请,后离开开发公司。2007年,开发公司以简先生到与其有同业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为由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简先生返还自2001年7月30日至2005年11月的9.5万余元保密工资。2007年8月,仲裁委裁决简先生返还
    2023-06-09
    492人看过
  • 事业单位辞职需要竞业限制吗
    事业单位中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受竞业限制,但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的除外。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务合同的签订需要有竞业限制吗劳务合同中一般不需要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2023-08-01
    390人看过
  • 竞业限制离职多久拿到补偿金
    在劳动者离职后发放竞业限制补偿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最多不得超过两年。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则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离职多久生效竞业限制离职即生效,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
    2023-07-29
    328人看过
  • 竞业限制对用人单位的利弊
    一、从适用对象看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以上条款限制竞业限制的对象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因此不能滥用。如果用人单位滥用的话,劳动者可以以此条的适用对象为由不予遵守,用人单位也无可奈何。而如果普通劳动者虽然不是竞业限制的对象,但如果用人单位与之订立了竞业限制条款,其可以不用工作或者不从事同类工作,用人单位一样需要支付竞业限制补偿。下面就谈到不签订补偿款也要支付补偿问题。二、没有约定竞业补
    2021-12-06
    245人看过
  • 离职被竞业限制了怎么办,如何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
    一、离职被竞业限制了怎么办离职应遵循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会承担违约金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如何领取竞业限制补
    2023-06-17
    191人看过
  • 职工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后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吗
    职工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后能要求单位支付补偿。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4-05-14
    85人看过
  • 单位有权缩短竞业限制期限吗
    一、单位有权缩短竞业限制期限吗协商一致是可以。竞业限制期限最长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竞业限制如何界定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与生产与本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发生业务关系,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
    2023-04-27
    437人看过
  • 职场竞争中的竞业限制与补偿
    竞业限制期间给补偿金,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协议说明1、竞业限制合同的订约对象只限于掌握企业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企业的竞争优势构成重要影响的关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竞业限制的范围包括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各类企业。3、竞业限制期限的计算,应当综合考虑乙方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能够在市场上保持竞争优势的时间、甲方企业在该商业秘密的基础上进行后续开发的进度等情况,最长不得超过2年。4、将与甲方重要商业秘密直接相关的、可能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门类列出。5、
    2023-07-08
    302人看过
  •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生效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规定具体标准,一般是用人单位一般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百分之三十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生效的前提是需要竞业限制协议生效。一、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生效竞业限制补偿金生效的条件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同时,竞业限制协议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没有法定的无效事由存在,也不具有法定的可撤销情形。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补偿金的执行方式1.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
    2023-06-05
    128人看过
  • 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为几年,竞业限制的补偿金
    一、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为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所以,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两年。二、竞业限制的补偿金(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
    2024-02-02
    461人看过
  • 竞业限制补偿金比例是什么,竞业限制补偿金有什么规定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比例是什么对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一般尊重双方的约定。但是,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而劳动者又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那么经济补偿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又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予以
    2023-02-15
    315人看过
  • 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如何支付补偿金
    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间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一、私人教育机构离职有竞业限制吗私人教育机构离职是否有竞业限制要看该教育机构是否有这项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一种手段,制约的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离职职工。对在职职工而言,竞业限制属于默示的法律义务,对离职职工而言,则必须来源于竞业限制协议的设定,而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一般要以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为代价。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
    2023-03-20
    38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竞业限制
    相关咨询
    • 竞业限制你离职后单位不给补偿吗,竞业限制的法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3
      竞业限制你离职后单位是要给你补偿的,不给你补偿的话无效。《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这可以看作对竞业限制的原则性法律规定,它赋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平等协商的方式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竞业限制条款。《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问题也进行了规定。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
    • 竞业限制补偿金离职后会给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补偿肯定是在离
    • 竞业限制协议单位在给员工离职前给单位签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13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这份补签协议存在较大争议,劳动者可以拒绝签署。 特别提醒,竞业协议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如果单位以拒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来胁迫劳动者,不仅是非法的,这份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 竞业限制单位如何确定,职工竞业限制如何认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6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禁止竞业的范围和地区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在我国,法定竞业禁止的业务是劳动者不得自营与所在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同理,作为禁止竞业的约定,其限制范围不能随意扩大,一般应限制在用人单位业务影响的地区或行业,不得超出合理范围。
    • 如何约定竞业限制,约定竞业限制单位是否要补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0
      一、如何约定竞业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