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关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20:47:07 157 人看过

员工入职合同通常不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全面明细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入职协议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缺少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

一、被单位安排外出培训的劳动者已入职上岗了吗

劳动者入职后的培训,从广义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设置服务期的专业技能培训;

另一种是为了更好地入职上岗而进行的普通入职培训或上岗技能培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外出培训,并以培训后的考核结果作为劳动者能否转正的条件的,实际上,这一培训考核期类似于试用期。

试用期的生效条件是在书面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若试用期的约定系双方口头约定,或仅在招聘公告中提示有试用期的,则视为双方未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参加外出培训的,等同于提供与用人单位业务相关的劳动,此时双方间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自此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二、公司到就要办入职,按入职申请书和劳动合同

入职申请和劳动合同不是一样的。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首要签订的,而劳动关系则是自员工开始工作时才算生效的。而入职申请则是员工的求职书面信,只是单方面的劳动关系,与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是不一样的。

三、没签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指,员工在入职一个月以后,也就是入职一个自然月后,因单位的原因没有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指劳动者本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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