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用地转用方案由什么部门实施
农用地转用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分批次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农用地转用方案应当重点对建设项目安排、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补充耕地情况作出说明。
农用地转用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是合同中最基本的要件。如果不写明当事人,合同由谁履行就不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更无从谈起。虽然出让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在出让合同中,国家并不作为合同的出让人。目前一般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作为出让人。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中应当明确标明出让建设用地的具体界址、面积等基本的用地状况。为了准确界定建设用地的基本数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一般会附“出让宗地界址图”,标明建设用地的位置、四至范围等,该附件需经双方当事人确认。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根据本法第136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因此,在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必须界定每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占用的空间,即标明建设用地占用的面积和四至,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的高度和深度,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行使权利的范围得以确定。
(四)土地用途。土地用途是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重要内容。土地用途可以分为工业、商业、娱乐、住宅等用途。我国对建设用地实行用途管制,不同用途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是不同的。
(五)使用期限。以出让方式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有期限的规定。比如,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期限自出让人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此都作了规定,明确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
什么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
190人看过
-
疫苗临床试验是由什么部门实施
418人看过
-
哪个部门实施征地?
447人看过
-
征地补偿分配方案由什么部门审批
262人看过
-
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怎么报批
339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什么部门颁发
134人看过
-
-
农村种田用地需要什么部门备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2第二十六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乡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要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商量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乡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人员能够继续承包;承包的乡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享有同等权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隶属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但无承包乡村土地的,能够申请承包乡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
-
土地使用税由什么部门监管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6土地使用税是税务机关部门进行监管。 土地使用税应向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缴纳。缴纳的时候要进行申报。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
新农村建设征用由什么部门赔偿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07新农村建设拆迁一般采取安排宅基地重建和提供安置房安置两种方式。先来看安排宅基地重建,这种安置方式首先拆迁方要免费提供一块宅基地,然后对被拆迁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补偿,一般来说,重置成新价结合房屋的结构、建筑年限等因素有所不同,框架结构的房屋一般能够补偿到1200-1500元一平米,这也是目前农村房屋建造成本。第二种方式是提供安置房安置,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拆房上楼,把老百姓独栋的房屋拆掉之后,统一搬进公
-
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转用方案应如何办理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二)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