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对承包合同的订立日期进行确定
承包合同的订立日期的确定如下:采用书面形式的,以双方签字盖章时或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视为订立日期;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以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视为订立日期;采用确认书形式的,以签订确认书时视为订立日期。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工程承包合同应遵循哪些规定
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合法
双方当事人都应当具有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由于建筑工程一般具有造价高、技术复杂,其质量问题往往涉及公共安全等特点,因此国家对建筑工程承包方的从业资格有特别的要求。
2.订立合同,应当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建筑工程的发包和承包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在某些方面的有利地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合同内容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从现实生活中看,当前应注意防止发包方利用建筑市场施工力量供大于求的局面,迫使承包方接受某些不公平条件(如要求承包方实行带资承包、垫资承包)的情况。
3.合同的形式要合法。
三、施工总承包合同是否能转让
不能转让。建筑工程实施总承包的,总承包合同不得转让。但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承包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因此,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合同都是不可以转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n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如何判断承包合同的订立日期?
464人看过
-
合同订立日期是签订日期
197人看过
-
合同履行日期与订立日期一样吗
441人看过
-
如何确认合同的签订日期
263人看过
-
合同订立日期什么意思
70人看过
-
合同签订日期的确定方法有哪些
358人看过
-
如何判断承包合同的订立日期?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9合同的签订日期如下: 1、合同以约定的方式成立的,约定生效的时间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2、以合同书面形式签订合同的,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签订合同。 3、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4、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对方接受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5
-
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条件,是怎么进行进行规定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3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的条件,规定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
-
合同没有订立日期行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18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如果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3、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如根据三资企业法订立的合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4、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 5
-
怎么确定合同签订的日期,有哪些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28确定合同签订的日期如下:签订合同的日期一般是签字、盖章之日,即承诺生效之时。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签订的日期一般是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按手印之时或者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之时。
-
签署的山地承包合同可以对承包期限进行约定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2签署的山地承包合同可以对承包期限进行约定吗? 1、签署的山地承包合同可以对承包期限进行约定。 (1)对于荒地的承包期限,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作出约定。 (2)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3)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