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站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8:30:28 281 人看过

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受理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

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3、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包括施工各方的质资、上岗人员的资格检查

4、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

5、监督验收。

6、提出监督报告。

7、对预制建筑构件和的质量进行监督。

8、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监督管理的其他。

一、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有哪些?

1、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质量标准和已批准的设计文件。

3、质监人员必须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员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质量监督。

4、工作中要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执法,热情服务,增强责任感。

5、坚决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6、站长有如下职责:

(1)负责站全面工作,保证站各项工作实施。

(2)组织站的学习、会议和工作安排。

(3)组织制定、修改监督计划和工作总结、简报等。

(4)参加有关质量工作会议,了解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5)组织质监员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活动及工程实物质

量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质监员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批准质量评定报告。

(7)负责对质监员的工作检查和考核。

7、副站长职责:

(1)协助站长主动开展工作。

(2)负责编制质监计划、质量评价报告。

(3)参与工程验收及事故调查。

(4)负责人事、后勤、安全工作。

8、质监员有如下职责:

(1)深入被监督单位和施工现场,检查监督工程质量动态,及时制止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不良行为,审查工程质量相关资料和文件,收集整理质量情况信息。

(2)参加与质量有关的会议,并将有关工程质量的问题及时向站长汇报。

(3)认真做好质量监督工作记录。

(4)参加站组织的学习活动,完成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水利工程质量法规相关内容
    1、水利部于1981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水利工程质量条例水库工程管理通则》的有关内容是水库工程管理通则,适用于大中型水库工程。共9章80条,每章题目为总则、管理单位任务和职责、检查观察、维护维修、调度运用、科学实验和技术创新、运行管理、安全保卫、奖惩。内容包括:水库管理单位的任务规定和主要工作内容;需要建立的管理制度;各类建筑物的检查内容、观测项目和要求;各类建筑物的维护保养项目、技术措施和基本要求;水库调度的基本要求和工作制度,防洪利用的任务和确定控制指标的依据,开展科学试验和技术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2]水利部于1981年3月1日颁布实施的《水闸工程管理通则》是水闸工程管理的一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闸。全文共9章55条。每章题目为总则、管理单位任务和职责、检查观察、维护维修、控制应用、科学实验和技术创新、运行管理、安全保卫、奖惩。主要规定水闸管理单位业务管理和
    2023-05-02
    318人看过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取得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可以承担各等级水利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大型水利工程(含一级堤防)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必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以及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利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水利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第三条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质量检测业务。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
    2023-02-08
    213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补充规定
    1965年2月5日,我部根据国务院国发〔1984〕123号《国务院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制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暂行规定》,对各地质量监督站的建设起了重要作用。根据两年多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健全监督人员的责任制,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又制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补充规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部建筑业管理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补充规定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质量,特对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5年2月5日颁发的(85)城建字第63号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暂行规定》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的专职执法机构。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监督站的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1.组织全站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
    2023-06-07
    270人看过
  •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都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一、工程质量标准有几个验收评定等级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规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1、合格(1)保证项日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3)允许偏差项日抽枪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达筑设备安装工程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超允许偏差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2、优良(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2)基本项目:一个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含有几个,其中的每一个可称其为子项。每个子项所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规定,且其中50%及其以上的处(件)达到优良标准要求,该子项即评为优良,一个分项工程所含的子项全部合格,且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子项达到优良
    2023-03-01
    109人看过
  •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问题有什么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的问题有:1、缺乏施工质量管理的意识;2、项目繁重,单项工程量大;3、质量管理人才的匮乏;4、行政干预和资金不足;5、现阶段水利工程建设中政企不分、行政干预问题严重;6、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不足。一、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
    2023-03-12
    343人看过
  • 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一、概况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实施质量终身负责制。二、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水利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村民自建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除外)。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法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总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实行项目法
    2023-06-04
    284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文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7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第十条政府对水利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水利工程按分级管理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监机构实施质监。第十一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设立,经省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承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手段,增强质量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职责是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30
      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水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归口管理工作,并直接负责大型水电工程的质量监督。质监总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属监察性质,不代替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工作,不参与日常质量管理。其职责是:1、根据电力工业部授权制定有关质量管理规章;2、监督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实施;3、监督、指导工程安全鉴定工作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组织重大、特大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有关事故责任的处理意见
    • 水利水电工程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办法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9-29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
    • 如何理解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概念?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管理,将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但是在实际的工程项目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 水利工程已完工是否能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0
      展开全部现在管理那么严格,监理公司谁敢作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