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和行政复议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2 22:31:53 482 人看过

1、受理的机关不同。仲裁是由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庭作出裁决政诉讼由法院受理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

2、适用的法律不同。仲裁是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纠纷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3、法律的后果不同。仲裁并非行政机关运用行政权的过程,对仲裁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

4、行政仲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监督,每种都有自己的力量,不能相互替代。因此,现代国家通常同时创建两个系统。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行政复议可视为行政诉讼的前期阶段或当事人可以选择补救途径,或在当事人选择补救救济途径后,仍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一、买房纠纷应该用哪些方式来进行解决

1、协商解决。

2、调解解决。调解,是指购房纠纷的买卖双方,在不能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3、仲裁解决。

(1)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2)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3)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

(4)如要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购房者和开发商必须订有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递交仲裁解决。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递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解决纠纷。

4、行政解决。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就方式而言,行政解决一般经过一级行政决定和行政复议两个阶段。其中,一级行政决定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必经程序。包括购房纠纷在内的房地产案件的行政复议依《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进行。

5、诉讼解决。

(1)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

(2)购房纠纷诉讼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发生购房纠纷的平等民事主体,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购房纠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有些地方人民法院设有专门的房地产审判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行政诉讼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因不服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一方当事人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另一方是对前者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购房纠纷的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3)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均分为一审诉讼与二审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可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再对二审(终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可在两年内申请复审。但对于已生效的判决书,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8: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决定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民事诉讼,劳动仲裁,人民调解区别
    一、行政复议,民事诉讼,劳动仲裁,人民调解区别在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程序遵循的法律法规有所区别。其中,劳动争议调解主要适用《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则除了需遵循前述规定外,还须参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其他法律法规。其次,二者在申请程序方面也有所不同。尽管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所必需的步骤,但当事人若希望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纠纷,就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申请调解的时限为自当事人知晓自身权益受侵害之日起的三十日内,而申请仲裁的时限则为六十日。再者,调解协议与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亦有差异。前者仅具参考价值,无法强制执行,需要当事人自愿履行;后者则具有法律约束力,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得再次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二者的处理机构也存在差异。劳动争议调解通常由用人单位内部设立的调解委员会负责,而劳动
    2024-07-01
    311人看过
  • 行政复议可以仲裁吗
    行政复议后对结果不服的不能仲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一、仲裁争议不能胜诉的情况下有哪些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由此,可以看出,将纠纷提请仲裁的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仲裁的纠纷仅限于民商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涉及财产权益的非合同纠纷所谓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主要是指侵权纠纷。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纠纷不能仲裁因为此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但往往涉及当事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如婚姻关系等,所以不能仲裁。行政争议不能仲裁行政争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此种争议只能通过行政方式处理,或者以行政诉讼方式解决。二、人身侵权可以仲裁
    2023-02-28
    58人看过
  • 执行异议和复议的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两个一、适用的情形不同执行复议是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异议的裁定不服时向上级法院提出,而执行异议则是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案外人认为法院不应该执行该执行标的时向法院提出。二、不服的救济途径不同执行复议的结果是终局的,而对执行异议的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前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复议规定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后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异议则规定在第二百二十五条前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和第二百二十七条中: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
    2023-06-13
    428人看过
  • 行政复议、税务应诉与行政行为复议的区别
    1、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2、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3、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第十四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一)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三)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四)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五)行政处罚行为: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六)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2023-07-12
    393人看过
  • 行政复议多久才能仲裁
    对于行政复议,是不能申请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在仲裁法的受理范围内。一、继承纠纷可不可以申请仲裁继承纠纷不可以申请仲裁。不能仲裁的纠纷包括以下类型:1、将纠纷提请仲裁的当事人必须是民事主体,而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提交仲裁的纠纷仅限于民商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涉及财产权益的非合同纠纷;3、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纠纷不能仲裁;4、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一)、继承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法律上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二)、下列纠纷可以申请仲裁:1、经济合同纠纷;2、房地产合同纠纷;3、技术合同纠纷;4、金融、证券、期货交易纠纷;5、知识产
    2023-03-21
    254人看过
  • 仲裁后不能行政复议吗
    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什么是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它具备四个特征:第一,提出行政复议的人,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第二,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
    2023-06-02
    457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中重复诉讼和简易诉讼的区别
    1、重复起诉指的是基于同一个事实和理由而提起的诉讼,或者就同一案件向两个法院提起的诉讼。2、重新起诉符合起诉要求的会被法院受理,重复诉讼则不会被受理。3、当事人不得重复起诉。当事人重复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应当驳回起诉。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有哪些?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
    2023-08-02
    230人看过
  • 怎么区分行政仲裁和民事仲裁
    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仲裁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一、行政仲裁和民事仲裁概念1、民事仲裁概念民事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争议发生之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方做出裁决,争议双方有义务执行该裁决,从而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民事仲裁首先是当事人双方自愿且事前认可的某一仲裁庭居中仲裁,其次仲裁过程不完全如法庭那样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只要双方都自愿同意的不违法国家和公共利益的前提都可以认可的。民事仲裁机构仲裁的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2、行政仲裁概念行政仲裁指的是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
    2023-06-06
    404人看过
  • 执行复议和执行异议区别
    一、适用的情形不同,执行复议是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异议的裁定不服时向上级法院提出,而执行异议则是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案外人认为法院不应该执行该执行标的时向法院提出。二、不服的救济途径不同,执行复议的结果是终局的,而对执行异议的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前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复议规定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后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异议则规定在第二百二十五条前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和第二百二十七条中: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
    2023-04-15
    435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区别和联系
    建国以来,行政复议工作一直属于信访工作的一个方面,自1994年国务院颁布实施《行政复议条例》以来,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正式确立了行政复议制度。1999年10月1日,国家又以法律的形式公布实施了《行政复议法》,这一部法律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这一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由于行政复议制度是从信访工作制度中提炼出来的一种法律制度,它与信访制度有着天然的血缘联系,因而与信访工作有许多共同之处;同时,又由于行政复议制度已逐步完善成为一项法律制度,与信访制度又产生一些较为明显的差别。也可以这样说,行政复议制度是一种内部监督机制,是一种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违法的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纠错机制。而信访则是老百姓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进行投诉等活动。这其中不乏信访人认为自己的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了不法侵害,要求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纠
    2023-04-24
    251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区别
    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区别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有关规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不是一个等位概念,具有完全不一样的适用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仲裁裁决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
    2023-06-19
    285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期间不影响仲裁裁决的执行
    刘某系苍山县某公司职工,2010年10月在工作中左脚被机器砸伤,同年12月被当地人社部门认定为因工受伤,2011年5月经临沂市人社部门鉴定为10级伤残。用人单位于2011年7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011年8月,刘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一次性支付其伤残待遇。经开庭审理,仲裁委依法作出了裁决。该公司不服,认为他们已经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仲裁委应对此案停止仲裁。仲裁委认为,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效力上具有先定性,工伤认定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在仲裁委作出裁决后,如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复议被撤销,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回损失。仲裁委根据没有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裁决,合情合法合理。如果用人单位想要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王时艳)
    2023-06-05
    374人看过
  • 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都是人民法院对仲裁行使司法监督权的体现,都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对仲裁裁决的否定。但两者也有不同之处,其具体体现在:(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确定的权利人还是义务人;而有权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二)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当事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法院对是否执行仲裁裁决作出裁定之前。(三)管辖法院不同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申请执行人所提出执行申请的法院提出。(四)法定理由不同仲裁法第58条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理由的第4项和第5项分别是:裁决所依
    2023-06-06
    109人看过
  • 行政制裁和民事制裁的区别
    一、行政制裁和民事制裁的区别行政制裁和民事制裁的区别如下:1.执行机关不同。民事制裁的执行机关只能是司法机关;采取行政制裁措施的主体一定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非经授权或委托,都无权行使行政制裁权。2.制裁的对象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民事制裁的对象是违反了民法或民事诉讼法的公民或组织,需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而行政制裁的对象是违反了行政法规,需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3.制裁的程序不一样。民事制裁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行政制裁适用行政法规定的程序。4.制裁的形式不同。民事制裁的形式,根据《民法典》规定有:恢复财产原状,返还原物,排除妨碍,损害赔偿,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罚款,支付违约金,责令排除侵害、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责令具结悔过,告诫,责令停业等;行政制裁的形式是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又分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行政处罚分警告、拘留、没收、劳教、吊销营
    2023-09-12
    91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行政决定
    相关咨询
    • 阳江市行政复议机构和仲裁机构的区别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2
      这位朋友我来给你说一下阳江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仲裁的区别是什么吧:行政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属于我国行政司法的主要内容,也是公民求助或诉讼的重要法律途径。行政仲裁是指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依法对其内部发生的行政争议做出最终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行为。通俗的说,当我们与别人发生纠纷无法协调时,可以向政府申请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是法定行政复议机关应行政争议特定方当事人的申请,审查对方当事人所做出的
    • 行政仲裁的效力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的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行政裁决指行政机关依法律、法规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有关,与行政合同有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行政仲裁是指纠纷双方当事人按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争议的事实和权利义务作出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维护正当权益,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制度
    • 怎么区别行政仲裁和行政裁决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8
      一、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特征为: 1、裁决者是法律授权的特定的行政机关; 2、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 3、它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裁判权的活动; 4、它是行政实体实行的一种特素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仲裁是指行政机关设立特定的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发予以公断的制度。三、行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和仲裁有什么区别呢,规定是怎么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4
      仲裁、行政复议都属于我国司法的主要内容,也是公民求助或诉讼的重要法律途径。 1.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2.而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
    • 阳江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仲裁的区别是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31
      我来给你说一下阳江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仲裁的区别是什么吧: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可以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前置的除外(例如工伤是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二者行政相对人可以选择其一,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比行政复议广,另外,行政复议不具有终局性,复议之后还可以二审终审。提起行政诉讼直接二审终审,但是行政复议是免费的,复议机关不收费的。仲裁和诉讼,复议最大的区别是一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