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行使撤销权与代位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0:12:30 97 人看过

可否行使撤销权与代位权需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债权人可享有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的权利时;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实现自己的债权。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不当处分财产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

一、债权的保全措施有什么呢

债权的保全措施有两种,具体如下:

1、撤销权。也就是,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2、代位权。也就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二、债权人都有什么权利

债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实现债权、转让债权、放弃债权、主张违约赔偿等。此外,为了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法律还赋予债权人代位权及撤销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8: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方式
    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批准代位或宣布撤销。不能直接向次债务人、第三人行使。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或者撤销权的范围以纳税人欠缴税款多少为限,不得随意扩大。另外,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与撤销权,不免除欠税人的违法责任。行使代位权与撤销权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欠税人负担。若纳税人享有数项权利时,税务机关就某一项权利行使代位权已可满足清偿税款的需要,则不得再对纳税人的其他权利行使代位权。债权人有数人,一人行使代位权能够保全其他债权人的债权的,其他债权人不能再就同一债权重复行使代位权。如果是税务机关行使了代位权,税务机关不能因此获得优先受偿债权,应与其他债权人处于同等地位受偿。一、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有什么限制(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二)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三)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范围为限。《中
    2023-06-21
    364人看过
  • 什么是代位权和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1、合同中的代位权是什么?代位权如何行使债务人迟延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债务人债权,除债权专属于债务人的以外,代位权的范围限于债权,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需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的;债务人迟延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债务人的债权并非仅限于债务人自己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是指债权、劳动报酬、抚恤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债权以及基于扶养关系的其他权利,支持与继承如果法院审理后确定债权人对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成立,次债务人应履行对债权人的还款义务,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与次级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应予以消除。什么是合同解除权以及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其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
    2023-05-07
    394人看过
  • 赠与人撤销权可以由近亲属行使吗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一经行使即发生效力。因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赠与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所以,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二、行使撤销权的什么导致撤销权的期限不同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导致撤销权的期限不同
    2023-06-19
    200人看过
  • 代位权与撤消权
    有甲乙丙三个公司,乙公司呢,拖欠甲公司的货款60万元,一直没有还。甲公司也多次进行了催款,但一直没有见效。后来呢,丙公司它正好呢,也拖欠了乙公司的一笔货款。这样的话呢,丙公司呢就跟乙公司、甲公司三方坐到一块来达成一个协议。协议主要有这么一个条款,就是说,乙公司应当于2000年的9月10号之前,丙公司向乙公司还款后清偿甲公司的全部债务,有这么个约定。(此案例转为旁白+动画)后来到了2000年9月10号,到了,但是丙公司没有还乙公司的款。这样的话呢,乙公司也拒绝向甲公司还款。甲公司还是继续找到乙公司了,乙公司就说咱们当时协议里面写了一句话:到2000年9月10号丙公司向我,向乙公司还款后,我来履行向你的还款义务。现在它没有向我还款,所以我就没法向你还款。以这个理由来抗辩。这样的话呢,甲公司后来就没有办法,它就起诉了。起诉的时候呢,它就以乙公司和丙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一块起诉了。在这个当中,丙公司
    2023-06-13
    214人看过
  • 此案是行使代位权还是行使撤消权?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有两种意见:第一、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第二、请求人民法院撤消甲放弃债权的行为,行使权利的费用可向甲主张。[分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在代位权中,债务人是一种消极拖延的行为,但并没有处分自己的债权。在撤销权中,债务人是一种恶意处分的行为,处分了自己的债权,并且在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之前该处分行为是有效的。
    2023-06-09
    62人看过
  • 不行使合同撤销权可不可以,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一、不行使合同撤销权可不可以当事人可以不行使合同撤销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合同保持其原效力。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1.合同存在可撤销情形;2.在撤销权的有效期限内;3.当事人属于撤销权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三、合同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撤销权消灭
    2023-06-23
    132人看过
  • 撤销权必须可以答辩行使吗
    一、撤销权必须可以答辩行使吗对于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有如下三种:(一)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即撤销权人将撤销合同的意思告知相对人就可产生撤销合同的后果。(二)须以诉讼的方式为之。当事人须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的诉讼,经法院判决才可撤销合同。(三)区分不同的撤销事由而规定以意思表示或者诉讼方式为之。二、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三、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客观要件:(一)须有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
    2023-05-03
    161人看过
  • 代位权是否先确认主债权,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
    一、代位权是否先确认主债权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的,要先确认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且确认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经确认后,人民法院会支持原告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二、代位权与撤销权区别
    2023-04-18
    127人看过
  • 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什么关系以及都是可以保全债务吗
    一、代位权与撤销权有什么关系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关系为,二者都属于债权的保全方式,都是为了实现和保全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以及行使权利的方式都是向法院提出申请;都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权利的行使范围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代位权和撤销权都是可以保全债务吗代位权和撤销权都是可以保全债务的,两者在适用目的方面相同,都是债权人为保全自己债权利益而采取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
    2023-05-03
    231人看过
  • 担保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与可撤销行为有什么
    担保人并不属于债权人的范畴。担保人只有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方具备债权人的地位;在此之前,不能说债务人的行为侵害了担保人的债权。因此,担保人不能成为撤销权行使的主体。一、担保贷款中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哪些担保贷款中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有: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为主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3、担保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份额未约定的,担保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担保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担保人有义务担保全部债权的实现。二、保证可以划分为什么保证可以划分为一般
    2023-06-21
    426人看过
  • 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赠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的时间,但这只是对于赠与人自己行使撤销权的情况而言的。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不同,导致撤销权的期限也不同。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2.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二、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1.受赠人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赠与合同义务的。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
    2023-06-21
    387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如果一船舶上存在着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抵押权,船舶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约定实现抵押权可能会损害优先顺位抵押权人的利益。因此受损害的船舶抵押权人就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抵押权行使从什么时间开始抵押权行使时间开始的一般是从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债务的,或者当发生抵押合同约定的可以行使抵押权的情形时开始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
    2023-03-07
    158人看过
  • 代位权行使可以要求违约金吗?
    民法典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债务人与其对方承担的违约金在债权范围内的,债权人可以主张次债务人承担违约金的责任。否则,债权人无权主张。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在债权范围内到期。当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行使代位权的条件1、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能够行使但是不行使其权利。所谓应当行使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已到期,若不及时行使,则权利可能消灭或丧失;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有能力行使;不行使是指债务人客观上消极不作为,而不论其对该不作为是否有过错。怠于行使必须是债务人到期根本不行使权利,如果债务人行使了,即使其行使的方法不当或结果对债权人不利,债权人也不得主张代位权。否则,就是对债务人的不当干涉。2、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一般来讲,对尚未届至履行期的债权,债权人有无不能实现债权的危险难判定。此时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难免导致债权人权利滥用,对债
    2023-08-05
    191人看过
  • 什么是撤销权持有人,何时可以行使撤销权
    1、什么是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及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以保全债权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是债权保全的一种方式,防止因债务人责任财产减少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现象因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行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已建立的法律关系受到损害,当然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是对第三人债务关系效力的表现之一。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债务人有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的行为被放弃的债权和转让的财产为撤销权的标的。无论债务人放弃的是合同债权还是不当得利请求权、无因管理的还款请求权、赔偿请求权还是物权,只要债务人放弃了有支付内容的债权,转让了有价财产,债务人的放弃、自由转让和低价转让是撤销权产生的积极条件,即债务人积极实施上述行为是行使撤销权的必要条件。当债务人以明显较低的价格转让财产时,受让人
    2023-05-07
    25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代位权与撤销权可以同时行使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XX行能否行使撤销权、代位权?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
      应该不能。建议咨询银行。法律服务团队A为你解答
    • 如何行使撤销权,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可以请示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可见,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止财产
    • 债权人可以有撤销权吗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0
      1.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因撤销权的行使于第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须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依诉讼方式为之。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何人为被告,依对撤销权性质的认识不同而有不同。依折衷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因为行使撤销权既要求撤销债务人与相对人所为的行
    • 如何行使的代位权,如何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如何行使债权人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