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如何确定管辖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9:14:12 410 人看过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但离婚诉讼中,被告存在离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超过一年、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监禁等几种情况时,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二、起诉离婚不需要到户口所在地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诉讼离婚需要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三、家住上浦许昌路到哪里办起诉离婚

家住上浦许昌路要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的,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4: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几个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几个人民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十一条几个人民检察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检察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第二十二条对于下列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指定管辖:(一)管辖有争议的案件;(二)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三)需要集中管辖的特定类型的案件;(四)其他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对前款案件的审查起诉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与相应的人民法院协商一致。对前款第三项案件的审查逮捕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与相应的公安机关协商一致。指定管辖的管辖权异议怎么处理首先,指定管辖是上级法院依职权指定其下级法院对某一案件实行审理,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的裁判。对指定管辖,下级法院应
    2023-06-01
    68人看过
  • 如何确定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
    1、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这类案件,由被告人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铁路运输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的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该公民离境前的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7、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刑法
    2023-06-03
    237人看过
  • 共同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权属
    我们公司与外地某公司因合同中对方违约产生纠纷,合同规定我们公司的经营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因此我们就在经营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了,而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法院按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权,将案件移送到他们的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请问,本案两地法院都有管辖权该如何处理?读者:本案是一件特殊地域管辖案件。特殊地域管辖案件一般都有两个以上法院对其享有管辖权,即具有共同管辖的性质。此类管辖的特殊性,一是源于诉讼性质本身,二是根据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本案属于因法律规定而引发的共同管辖案件。我国《民诉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
    2023-06-06
    393人看过
  • 驰名商标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9年1月5日期,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纠纷案件,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直辖市辖区内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此类民事纠纷案件,需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未经批准的中级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此类案件。一、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呢《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注册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二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三是若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
    2023-02-24
    109人看过
  • 如何确定人民法院管辖自诉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是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2023-08-07
    386人看过
  • 离婚案件管辖地具体应该怎么确定
    特殊情况由原告地址和原告地址的人民法院管辖,具体规定1、下落不明或失踪者和被监禁者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地址法院管辖。2、关于涉外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国内有住所,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被告住在国外,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双方当事人在国外,但未定居,任何一方在起诉离婚时由原告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涉港.澳.台的离婚案管辖,对照涉外案处理。离婚案件管辖地、离婚案件管辖权、离婚案件管辖法院1、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会给原告行使诉权和法院审理案件带来诸多不便的情况,因此民诉意见规定了一些原告所在地管辖的情形。2、《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有4种情形,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的人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3、对不在中
    2023-08-05
    474人看过
  • 如何解决离婚案件的管辖纠纷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但离婚诉讼中,被告存在离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超过一年、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监禁等几种情况时,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如何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
    2023-07-04
    82人看过
  • 如何确定合同效力确认案件的管辖级别
    合同效力确认如何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案件的管辖级别,确认合同效力的案件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1.确定诉讼管辖权法院是否拥有管辖权,主要通过协议管辖权和法律管辖权。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可选择管辖诉讼争议的法院,双方协商确定管辖法院。如果双方未约定管辖法院,根据法定管辖权,一般包括被告住所、合同签订地和合同履行地等管辖法院。对于不同类型的合同,管辖法院也不同,具体需要取决于法律规定。撰写起诉书并整理相关诉讼材料要在法庭上起诉,你需要起诉书、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如果您有诉讼代理人,您还需要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履行合同的相关资料,要求为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要求律师审查这些材
    2023-05-07
    162人看过
  • 现在婚后财产分割案件的管辖如何确定
    一、婚后财产分割案件的管辖如何确定?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分割婚内财产。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纠纷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二、哪些财产属于婚内个人财产?《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
    2023-02-17
    497人看过
  • 经济犯罪案件管辖应该如何确定
    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是住院就医的除外。单位涉嫌经济犯罪的,由犯罪地或者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所在地是指单位登记的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与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所在地。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协商管辖;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一、法律规定离婚案是自诉案件吗法律规定离婚案不是自诉案件,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
    2023-03-11
    66人看过
  • 如何确定追索抚养费案件的管辖地
    追索抚养费案件管辖地的判别方式:一般确定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关系,如果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涉外追索抚养费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涉外追索抚养费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尤其是这种涉外民事诉讼,通常不会用简单的程序审理。在特殊情况下,民事诉讼一审审限可以在六个月的基础上再延长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双方协议承担费用和期限的长短;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
    2023-07-06
    146人看过
  • 套路贷犯罪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套路贷”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依法确定“套路贷”刑事案件管辖11、“套路贷”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为实施“套路贷”所设立的公司所在地、“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签订地、非法讨债行为实施地、为实施“套路贷”而进行诉讼、仲裁、公证的受案法院、仲裁委员会、公证机构所在地,以及“套路贷”行为的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所得财物的支付地、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除犯罪地、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外,其他地方公
    2023-04-21
    250人看过
  • 如何确定执行案件管辖的机关单位
    履行统辖,是指区分人民法院受理履行案子的职权规模,以断定各级人民法院对具体案子的权限和分工。正确断定履行案子的统辖,可以确保收效的法令文书及时付诸履行。作为履行根据的法令文书不同,履行案子统辖也所差异:1、人民法院制造的具有产业履行内容的民事判定、判决,不论是第一审仍是第二审或许再审,一律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履行。法令另有规则的在外。2、发作法令效能的付出令,由制造付出令的人民法院履行。3、人民法院制造的供认和履行外国法院判定、判决或外国仲裁组织判决的判决书和履行令,由制造该判决和履行令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履行。4、仲裁机关制造的发作法令效能的判决书、调解书以及由公证机关制造的发作法令效能的债务文书,由被履行人住所地或许被履行人的产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履行。一、履行担保有什么程序履行担保是指在履行中被履行人向人民法院就自己的履行才能供给了担保人或许担保的产业,在收效法令文书的履行已有充分、可靠确保的
    2023-02-23
    243人看过
  • 股东出资纠纷案件应如何确定管辖?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245条三级案由“股东出资纠纷”。关于股东出资纠纷案件,应如何确定管辖,是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这类与公司有关的诉讼特别管辖条款,这类案件按照一般管辖起诉到被告住所地法院会不会被拒立,立了之后会不会被提管辖权异议,会不会被移送,这个是在办理案件立案前代理人必须思考的问题。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2023-04-19
    468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5
      一、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
    • 离婚案件去哪起诉,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3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 2、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离婚管辖权有哪些特殊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一般情况下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下列情况除外:一、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
    • 离婚案件的管辖如何确定, 哪些情形下, 适用特别规定离婚案件的管辖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
    • 约定双方管辖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案件管辖权确定方法如下: 1、先专属管辖,确定案件是否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的案件; 2、再协议管辖,有约定管辖权的按约定确定; 3、最后一般管辖,案件既不是专属管辖,也没有约定管辖,根据一般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