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判了离婚有没有效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权异议应该在提交答辩状时提出,如果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视为接受法院的管辖,所以离婚判决书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一、个人如何向法院起诉信用卡逾期
要积极应诉,首先表明自已有还款意愿,并非恶意拖欠,然后与银行积极协商还款。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超期法院还给移送吗
不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至于以什么方式提出,是书面提出还是口头提出,能否在答辩状中直接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还是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并无明确规定。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因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口头答辩及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易操作。而至于是否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本人认为不需要,当事人可以在答辩状中一并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
-
劳动纠纷法院有没有管辖权
363人看过
-
一审法院对违反管辖权的审判是否有效
494人看过
-
侵权法院对法院有管辖权
63人看过
-
离婚证与法院判决的离婚有效吗?
426人看过
-
有管辖权的法院界定
497人看过
-
不履行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会管辖吗
268人看过
离婚判决一般是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相反,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无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般是不会准予双方离婚的。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 更多>
-
法院立案的法院管辖权有效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2根据规定立案的法院管辖权是有效的。有效。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法院对合同没有的管辖权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7应根据合同的类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有约定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那么该法院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如能提供更为详细的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
合同无效法院有权管辖吗合同无效如何法院管辖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26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合同无效的管辖法院只能适用于一般区域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即管辖法院不能根据合同履行情况确定。
-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婚姻登记地办理吗?那法院有管辖权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7一、没有法律规定是由婚姻登记地的法院管辖; 二、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夫妻没有离开住所地,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在赣州的法院有没有管辖权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01、如果被告在原告起诉时已经在赣州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则赣州的法院有管辖权,不然就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去起诉了; 2、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