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能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9:21:33 438 人看过

能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人员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2、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3、经办机构。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鉴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一、伤残鉴定后对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伤残鉴定后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的结论为最终鉴定结论。

同时,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二、伤残鉴定下来的赔偿程序

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能否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如现在还在原企业工作,可以申请;如不在原企业工作则不可以。如在原企业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如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工伤鉴定要哪些材料(一)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二)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
    2023-06-26
    88人看过
  • 劳动者因旧伤复发,能否申请工伤能力复查鉴定?
    如现在还在原企业工作,可以申请;如不在原企业工作则不可以。如在原企业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如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交通事故致残旧伤复发是否赔偿?交通事故致残旧伤复发是赔偿的,交通事故伤复发,一般能得到二次赔偿。第二次治疗与原伤情有关系的话,依法是可以要求另行赔偿的。二次治疗必须是因赔偿权利人的侵权行为所致。同时,该二次治疗应以侵权行为所引发的首次治疗为基础。因为每个伤者伤情的不同、个人体质的不同、恢复情况的不同,致使首次治疗与二次治疗之间的时间间隔也会有长短的差别。在这个时间间隔中,若是由于非侵权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的本不必要的二次治疗或者二次治疗中的加重原侵权行为人的费用,则不应由原侵权人,即赔偿义务人承担责任。
    2023-07-19
    248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过程是什么
    什么是劳动能力评价劳动能力评价是指根据国家劳动能力评价标准的规定,运用相关的医疗科技政策、方法和手段,对劳动者的残疾程度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工人是否在工作中受伤或生病。它不仅是向受伤员工提供保险福利的基础和前提,同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劳动能力考核流程:(一)考核申请1.员工发生工伤并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如果员工在停工和工资保留期内治愈,或受伤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停工和工资保留期到期后无法工作,则可以申请劳动能力评估。原则上,如果员工因病致残或非因工作致残,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前,应进行一年以上的系统治疗和康复治疗,条件相对稳定。未接受系统治疗或病情不稳定者不予接受。特殊疾病或退休干部视情况而定3.雇主拒绝为受伤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为工伤、疾病和非工伤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自由职业者因病或非工伤丧失工作能力,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
    2023-05-07
    386人看过
  •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1年后,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后,用人单位根据职工的病情变化,可以提出复查鉴定。2、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撤销和关闭的,职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按照有关规定,鉴定委员会可以进行复查鉴定。3、未经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范围时,鉴定委员会应对工伤职工进行复查鉴定。相关知识: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审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
    2023-04-01
    71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劳动能力鉴定最新标准)
    目前,我国遵照执行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两部分。劳动功能障碍共分为十级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六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轻度功能
    2023-06-04
    299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包含哪些方面?
    所谓劳动能力鉴定在实践中通常被称为评残,是指劳动者在被确定为工伤后,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三个档次,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一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到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省、地(市)、县(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由当地劳动、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的主管人员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聘请参加鉴定的医生应当具有中级以上的医学技术职称,并且由该委员会发给其聘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
    2023-04-22
    233人看过
  • 能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丧失鉴定标准
    一、交通事故能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交通事故中的检验、鉴定的证据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不仅关系到事故责任的认定,还会影响交通事故索赔的数额。在交通事故中,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酒精含量检验、尸体检验、伤残鉴定、痕迹鉴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一并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这样可最大程度维护权益。在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情况下,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计算。二、劳动能力丧失鉴定标准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的伤残鉴定根据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和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致使机体功能障碍,经一段时间的治疗痊愈后,其劳动能力可以恢复;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治疗仍不能恢复或仅能部分恢复。劳动能力的丧失根据其表现程度一般伤残鉴定可分为四种:(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损伤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或畸形,
    2023-02-28
    132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单位能否申请复审
    吴是一家贸易公司的雇员。2009年4月,因该公司组织的一次活动发生事故,吴某在此过程中受伤,被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09年5月,被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7级伤残。2010年8月,郑先生提出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按照伤残标准支付相关待遇,被施工现场拒绝,导致双方发生纠纷。公司认为,由于吴某上次劳动能力鉴定已满一年,吴某的伤情发生了变化,应进行复检鉴定,并根据复检鉴定的伤残程度给予相应治疗。吴认为不应该重新审视。因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单位是否可以申请复检鉴定案例解答劳动能力鉴定是给予工伤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因此,伤残程度的高低将直接决定受伤职工能享受的待遇。本案主要涉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工伤劳动能力复审鉴定问题,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2023-05-02
    251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复查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流程:1、申请复查的主体与申请原鉴定的主体大体一致,都有工伤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不同之处在于,保险经办机构也可以申请复查,但在一开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保险经办机构并不在申请主体之列。2、申请复查鉴定有时间规定,必须在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提出。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由设区的市级鉴定委员会作出,因此复查鉴定的受理机构就必须是比设区的市级更高一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当事人不得任意选择鉴定机构。4、复查鉴定结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的作用1、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2、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
    2023-08-04
    435人看过
  • 酒泉阿克塞县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什么时间办
    一、酒泉阿克塞县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什么时间办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二、酒泉阿克塞县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设定依据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第十七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三、酒泉阿克塞县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办理材料1、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
    2023-05-14
    184人看过
  • 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劳动能力鉴定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主要受理用人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结论不服,提出再次申请的案件,并对工伤职工作出最终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包括以下内容:(一)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二)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三)停工留薪期延长的确认;(四)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五)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六)工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申请再次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一、用人单位或个人对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市级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二、申请再次鉴定时,还应当准备以下材料:1、符合省级鉴定受理时效(自接到市级鉴定结论起15日内)的证明一份;2、申请再次鉴定申请书一份(申请书格式可登陆陕西省劳动保障网ht
    2023-04-23
    66人看过
  • 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主体是谁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是因为用人单位负有保证职工在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职责,职工受到伤害,用人单位负有一定责任。同时,用人单位负有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职责,这一职责也要求用人单位积极为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主要是因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自己的病情稳定,实际造成的损害影响了劳动能力,并且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提出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023-04-26
    191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应做哪些检查
    劳动能力鉴定检查项目具体如下:(一)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二)非法用工单位伤残人员劳动能力鉴定;(三)劳动能力复审鉴定;(四)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五)延长医疗期确认;(六)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七)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八)伤残军人劳动能力鉴定;(九)工伤康复对象确认;(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十一)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等。《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
    2023-08-18
    369人看过
  • 鹰潭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流程有哪些
    一、鹰潭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流程有哪些申请,收取鉴定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受理,材料审核通过开具收讫查体通知书1个工作日查体评审,对材料审核通过的职工安排专家组对其查体评审15个工作日结论出具及送达,整理专家组反馈结果,制作最终结论并送达二、鹰潭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办理材料1.伤病情发生变化时,新发生的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及其音视频证据材料等。2.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表4.原初次鉴定结论书三、鹰潭市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令35号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
    2023-05-18
    165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哪些人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哪些人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5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鉴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的规定,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申请人主要包括:1.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职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谁能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急,求各位高手?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3
      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申请人主要包括: (1)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过1年后,职工如果认为自己的劳动能力已经低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规定,并且对工作生活带来很大不便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此外,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变化,对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生活会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对其他亲属的生活也会造成一定影响,所以工伤职工的亲属也可以申请对工伤职
    • 劳动能力鉴定是什么意思劳动能力复查是什么意思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2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鉴定结论作出一段时期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的复查鉴定。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如何申请具体如下: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
    • 自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作出之日起一般多久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指己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过的工伤职工,在鉴定结论作出一段时期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残情发生变化,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对其进行的复查鉴定。建立
    • 劳动能力鉴定复查流程怎么样复查能否解释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19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流程: 1、申请复查的主体与申请原鉴定的主体大体一致,都有工伤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不同之处在于,保险经办机构也可以申请复查,但在一开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保险经办机构并不在申请主体之列。 2、申请复查鉴定有时间规定,必须在原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提出。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由设区的市级鉴定委员会作出,因此复查鉴定的受理机构就必须是比设区的市级更高一级的省、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