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产证占地地纠纷应如何判定产权归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9 13:48:39 64 人看过

在当前国内法律体制下,缺乏产权证书往往难以证明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我们国家目前施行的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体系,而产权证书正是持有不动产物权的有效凭证,其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灭等事项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登记后方可生效执行。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18: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判定房产的产权归属问题
    一、如何判定房产的产权归属问题房屋所有权归属是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确定。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房屋产权证转让书如何写的房屋产权证转让书写内容如下:1.出让方与受让方的个人信息;2.转让的房屋的具体信息;3.在转让房屋时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4.生效时间与违约责任;5.争议解决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
    2023-07-23
    449人看过
  • 产权纠纷房屋如何解决归属问题
    涉及到房屋产权纠纷问题时,其所属性质通常被归类为一般性的民事争议。为了能妥善地处理此类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首先,我们可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化解矛盾,寻找出既能够满足双方需求又行之有效的解决策略;其次,作为合同的当事人,您也有权要求相关机构介入并展开调解工作,以便于解决可能存在的分歧;再次,倘若双方都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你们可以考虑向具有相应资质的仲裁机构递交申请,借助仲裁程序来达成公正、公平的裁决结果;最后,如果上述所有途径都无法解决争端,那么双方都享有将该房产纠纷诉诸法律诉讼的权利,由人民法院进行全面深入的审理和裁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
    2024-04-22
    163人看过
  • 房产纠纷法院归属地点在哪里
    关于房地产争议,应在纠纷发生地之所在级别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以下几类案件,将由本条款明文规定的特定人民法院专享管辖权:首先是因涉及不动产的纠纷而引发的诉讼,此类案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其次是因港口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而引起的诉讼,这类案件则应由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最后是因涉及继承遗产的纠纷而引发的诉讼,此类案件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居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任何形式的起诉都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并且需要按照被告人的数量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若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困难,也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起诉,但需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
    2024-04-23
    164人看过
  • 户口挂别人引来房产纠纷如何界定产权归属
    对于借名买房这一现象,当其中的权利义务发生争议时,当事人选择诉诸于法律途径,那么,他们能否以存在有效的借名买房协议为依据,请求法院判定房屋所有权归属自己呢?在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存在着截然相反的观点。从借名买房相关案件的案由来看,最为普遍的是所有权确认纠纷。关于这个问题,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观点:(1)主张判决借名人无法获得所有权。其主要理由是,由于借名人未能向法庭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具备在该城市购买房产的资格,因此,他所提出的要求涉案房屋归属于他的主张,实际上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鉴于本市对房地产市场实施的严格的限购政策,如果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由某一方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那么,即使借名人声称自己才是真正的买受人,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要求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2)主张判决借名人直接享有房屋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4-05-02
    191人看过
  • 槽钢别墅纠纷如何界定产权归属
    在处理房产权益纷争的过程中,司法机构会采用多种判定策略,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几个主要环节:1.通过采纳可靠且无可辩驳的证据资料,法院将会对所有权归属进行明确的划分与裁决;2.如果所有争议方都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支撑其维权要求,司法机构通常会选择维持现状的审理方式,以此来保护各方已取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3.倘若因房产权益纷争导致当事人承受了实质性的经济损失,司法机构必须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方遭受的经济损失程度进行精确的衡量与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合理、恰当的赔偿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
    2024-04-30
    368人看过
  • 房地产纠纷如何解决,怎么处理房地产纠纷?
    一、凡以房产为标的买房、租赁、典当、建筑承包(包括勘察、设计、建筑等)、合建、代理、居间、使用、转让、确权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作为民事案件受理。二、因单位内部分配公房使用权而产生的纠纷,如果是单位职工对单位分房决定有意见的,不属法院受理范围,不能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受配人(或其他原旧房内应一并迁出的同住亲属占住旧房)分得新房又无理占住旧房或非受配人以单位分配不合理为由而强占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单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三、单位分配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而离职、辞职,或被单位除名、开除的,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四、单位之间因行政调拨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纠纷,不属法院受理范围,当事人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因历史原因由行政划拨房屋使用权的,现房屋产权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确租金的,可以
    2023-03-22
    182人看过
  • 商品房土地纠纷属于产权纠纷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界定,房屋不动产权中的各项要素均涵盖了土地这一重要组成部分。据此,我们可以明确将不动产权证书视为同步涵盖原有的房产证与土地证全部功能属性的综合性证明文件。在成功领取该证书后,您即可依法享有对应房屋的所有权及土地的使用权。正因如此,房屋本体及其所附带的土地均应纳入到不动产物权的基本框架之中。《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2024-05-08
    275人看过
  • 房地产纠纷程序应如何启动
    一、房地产纠纷程序应如何启动1、房地产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诉讼范畴,原告需向房产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启动民事诉讼程序。2、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书之后,应当在七日内进行立案受理的判断和决策。3、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普通类型的民事案件,其一审审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若如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则其一审审理期限则不得超过三个月。4、关于律师费用的问题,由于各地区的具体收费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建议您前往当地相关机构进行详细咨询。此外,诉讼费用通常由原告预先支付,待案件判决结果公布后,败诉方将承担相应的费用。若双方均未取得完全胜利,则诉讼费用将根据责任比例进行分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2024-04-12
    110人看过
  • 房产证与土地证不符,归属权归谁?
    土地证房产证不一致以房产证为准。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房产证是证明房屋合法的依据,土地证是证明土地合法的依据,二者证明主体不一样。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区别1、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房产证是证明你拥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书。有部分城市实施房地合一发证,即房产证与土地证合并颁发一张证。2、房产证是你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凭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对房屋行使买卖、赠与、出租、抵押等权利。3、土地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其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
    2023-12-17
    439人看过
  • 房产归属纠纷如何强制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归属纠纷作出判决后,如果被执行人执行的,经申请人申请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一、一房二卖该如何确定房屋所有权(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
    2023-03-19
    91人看过
  • 有土地使用证无房产证房屋归属
    一、有土地使用证无房产证房屋归属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违法。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是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利的保障。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之房屋两证土地证,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其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二,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所有权
    2021-11-21
    163人看过
  • 土地归属权纠纷协商不了如何办?
    一、土地归属权纠纷协商不了如何办?土地归属权纠纷协商不了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诉讼。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即占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权利。土地使用权的客体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农用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土地建设用地指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用于建住宅,称宅基地使用权。二、土地使用权方面的争议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争议是因土地使用权属归哪一方即权属不清而发生的争议。无论土地性质和用途如何,只要因占
    2024-02-04
    182人看过
  • 如何写房地产权纠纷起诉状
    关于房地产权属争议之诉状应包括原告及被告身份详情、年龄、联络方式以及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同时要求提供证明诉讼主张成立的充足事实依据以及法律理由;此外,还需附上相关证据类型及其来源信息,并列举出证人的个人信息和居住地址。此举是为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中的具体规定执行:“起诉状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原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职业、所在公司或单位的地址、联系方式,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领导人的姓名、职位、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基本信息,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相关信息;(3)明确的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4)相关证据及其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
    2024-05-13
    67人看过
  • 如何保障房地产纠纷的权利
    因为房产纠纷,在老百姓眼里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这些纠纷不仅发生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而且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我们对近期收到的读者来信中的代表性案例进行了梳理,同时请专门的法律专家进行了解答。吴小姐问:2004年5月16日,我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自实际交付之日起90日内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契据证、土地证,但不承担违约责任。我在2005年4月13日搬进了这所房子。截至2006年2月,该房屋的土地证尚未发放。我可以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退房吗?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仅仅是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签字“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的合同,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然而,你实际上是在2005年4月13日搬进这所房子的,因此没有法律理由终止合同
    2023-05-08
    16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归属权纠纷如何立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23
      土地权属争议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和处理,需要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处理。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 1、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对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土地归属
    • 民法典规定无产权证如何证明产权归属?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05
      无产权证很难证明产权归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所以,要有产权证才能证明产权归属。
    • 是如何判决有土地证无房产证个租赁纠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
      一般情况下如果租赁的房子没有产权证那么这个合同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是无效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双方根据相互的过错程度来确定相应的权利义务,但是已经实际使用的房屋还是要交使用费。
    • 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属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小区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属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5
      所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不得不更多地向上下空间发展,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正是对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才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 确认地下停车位产权的归属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对地下停车位的权利结构有非常清楚的认识。只要具备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即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
    • 无土地证明的土地权属纠纷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9
      只有土地开发证的话,不代表这块土地就是你的,即使是有土地使用证,也可能由于历史原因与其他人有纠纷,要解决这个纠纷,就得有依据。 首先,有纠纷的双方,邀请勘测定界公司(测量公司)对双方界限进行指认和测量,双方签字,如果已达成和解,认可界限,那么到国土局,将双方证件收回,重新发证。如果双方无法和解,只能由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确权就是双方的依据,是必须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