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特征是什么正确认识知识产权损害的特点,无疑是解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问题的必要条件。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侵权损害呈现以下特点:
<1。侵犯知识产权造成的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无形损害;有时两者都有,有时没有实际的物质损害,但无论什么情况,或多或少都有无形的损害。因此,如果仅以侵权人的非法获利或者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作为赔偿数额,侵权人将不会受到处罚,知识产权人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被侵权人停止侵权或获得法律救济的费用往往是必要的,数额巨大。由于无形知识产权易于传播,侵权行为不易发现和查证;同时,知识产权诉讼的专业化要求也很高。没有专业人员的帮助,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因此,权利人遭受损害后,必须花费大量的物力、财力和人力进行调查取证。在一些小额赔偿案件中,当事人聘请律师的费用往往高于赔偿金额。为了制止侵权行为,寻求法律救济,给付增加了权利人的负担,这也是侵权行为造成的。毫无疑问,合理的费用应由侵权人全额支付
损害是渐进的和长期的。知识产权侵权造成的损害,有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在侵权发生后很快就会反映出来,有的不是马上就能感觉到的,而是逐渐显现出来的,比如淡化损害商品名称和商标的意义或者承认,名誉损害,这种损害是持续的,并在侵权发生后的一段时间内逐渐发生,而不是在侵权发生时解除。知识产权损害往往是长期的。比如,两年前,消费者购买了一个假冒品牌的商品,两年后,当他们遇到同一品牌的商品时,即使是正品,他们仍然心有余悸,于是选择了其他品牌,这让正品厂家失去了消费者。这也是所谓一次被蛇咬,十年怕上当受骗的经历,消费者的思想经常被欺骗。损害的敏感性和隐蔽性。由于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很容易通过语言、图表、音像传播等方式被他人掌握、模仿和使用,而知识产权人不能作为一般动产对知识产权进行实际控制,使不法分子很容易侵权,甚至在其他地方同时发生多次侵权。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后,实际损失并不像其他产权那样直接,往往是隐性的。这种隐性损害最终通过营业额、影响力、认定、转让许可费等间接反映出来
损害难以计算和证明。当知识产权侵权发生时,通常是间接损失。这种间接损失实际上是无形资产投资开发商预期经济收益的一部分。但是,由于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很难计算出可以预期的财产利益是多少,这种损失确实客观存在。知识产权损害的大小往往是人为因素和客观市场因素的统一。在静态的市场环境下,如果仅仅是侵权人造成的,损害的计算和证明就相对简单。如果是在动态的市场经济中,销量的增减往往伴随着许多市场因素,包括市场饱和、替代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同行业竞争对手的营销、广告的力度等。此外,还包括权利人自身的原因,如产品质量变更、产品更新换代、产品包装变更等。因此,原告很难证明哪些损害是由被告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的不确定性。由于知识产权侵权所造成的损害,无形损害远远大于有形损害,与有形经济利益相比,这种损害更难估计,影响因素更多,估计更主观,损害往往处于不规则的动态状态。因此,被侵害的权利人总是处于不可预知的危险之中。经营良好的企业因产品造假、信誉受损而陷入困境时有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的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知识产权侵权造成的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所谓直接损害,是指因侵权行为造成被侵权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例如,商标侵权削弱了商标的识别能力,使其演变为商品的总称。这种侵权的直接损害结果是商标权的知识产权最终被消灭,其承载的价值减为零;另一个例子是,作为商业秘密的专有技术被侵权人公开披露,成为驰名技术,造成直接的知识产权损害。在操作上,我们可以将知识产权侵权前的价值与侵权后的价值进行比较,区别在于直接损害。所谓间接损害,是指因侵权而使被侵权人的利益遭受损失,如专利使用费、销售利益减少等。知识产权往往具有经济权利和精神权利的双重内容,因此知识产权的侵权不仅会造成被侵权人的财产损失,还会对被侵权人造成精神损害。例如,企业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不仅与经济利益直接相关,而且与商品价格有关。因此,在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中,如果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损害了被侵权人的名誉、商品名誉、专利技术名誉或者其他名誉,将导致精神损害。被侵权人为停止侵权或获得法律救济而发生的费用。本部分费用包括:(1)聘请律师的费用;(2)调查取证的费用包括公证费、差旅费、住宿费、文件资料复制印刷费、鉴定费、咨询费、审计费等,侵权产品购置费(三)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诉讼所支付的费用,如为防止侵权产品进一步扩散而申请诉讼保全的费用、为消除不利影响、恢复商誉而作出声明的费用等;诉讼费用包括受案费用和诉讼费用。损害竞争优势。在许多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中,侵权行为不仅给被侵权人造成特定的经济损失,而且使被侵权人的竞争优势丧失,影响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削弱甚至完全丧失其竞争优势。这种情况在商标侵权和专有技术侵权案件中尤为普遍。竞争优势的损害应属于社会评价的减少
社会评价的减少不同于精神损害,而是一种相对独立的侵权后果。对竞争优势的损害很难用金钱来衡量,而重建竞争优势往往需要大量的投入,重置成本往往很难衡量,甚至很难重建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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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知识产权有哪些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河北在线咨询 2021-03-06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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