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京地税农[2001]463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针对目前我市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对耕地占用税减免税审批程序掌握不一的情况,为了进一步规范耕地占用税减免税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耕地占用税政策,从严控制减免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的暂行规定》(90)财农税字第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市耕地占用税减免税审批程序通知如下:
一、耕地占用税减免实行申报制度。纳税人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减税、免税范围向区县地方税务局提出申请,说明申请减税、免税理由。
纳税人申报减税、免税,须到区县地方税务局领取耕地占用税减免税申报审批表(样式附后),并按规定填写。
二、耕地占用税减免,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执行以外,耕地占用税的减税、免税按以下审批权限进行:
(一)占用耕地30亩以下的,由区县地方税务局批准。
(二)占用耕地超过30亩(含30亩)以上,一千亩以下的,报市局批准。
三、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对减免税的审批工作应本着高效的原则,在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内完成,但对需要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或查询证据等其他事项可延长审批时间,但必须告知纳税人。
四、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应当根据土地管理部门实际批准占地面积,对纳税人申请减免耕地占用税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按规定审批程序办理。
五、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对耕地占用税减免申报审批表应妥善保管,以备对耕地占用税减免情况进行检查。
六、对违反耕地占用税减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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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和土地税减免税申请审批过程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26税务机关审核、审批 (一)主管税务机关(市直分局管理科)收到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后,应调查核实,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一式四份),提出核实及办理意见,企业减免税申请、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及有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其余上报县(市、区)局、市直分局。 (二)县(市、区)局、市直分局对上报的减免税申请要认真审核,对减免税额较大的要进行调查核实。审核无误后,有审批权限的,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即可予以批复,不符合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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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减征耕地占用税?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18可以减征耕地占用税的情形有: 1、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3、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城市房屋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