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收养关系无效后该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4 12:07:36 226 人看过

确认收养关系无效后的处理方式为:一般情况下,依法被确认无效的收养关系自始无效,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此或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且因乙方过程导致无效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予以返还,无法返还的,予以折价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6: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收养关系有效与否由谁确认
    收养关系的有效与否由人民法院来确认。一、收养关系解除的规定是怎样的1、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2、由养父母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3、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4、对于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其支出的生活费与教育费。二、收养关系解除后有哪些法律后果收养关系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有关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也会发生相应的变更。(1)人身关系方面的变更:①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拟制血亲关系消除,因收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②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③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须由双方协商决定。(2)财产关系方面的变更:①收养关系解除时,
    2023-06-25
    54人看过
  • 收养关系何时无效
    在下列情况下,收养关系无效: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不真实;3、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4、收养人有子女,收养非孤儿、弃儿或残疾儿童;5、收养人未满30岁的;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龄人血亲子女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年龄差距不足40岁;收养关系确认无效要怎么办?收养被确认无效后,收养关系开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被收养登记机关撤销收养登记从而无效的,也应如此。这就意味着,凡事被确认无效的收养行为,不产生收养关系成立的任何法律后果。无效收养的当事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如收养人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父母借收养名义出卖亲生子女等,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
    2023-07-05
    226人看过
  • 收养父母已故如何确认收养关系
    收养人死亡是不会自动解除与被收养人的收养关系的。收养的时候有办理手续,比如收养证等等,如果是事实收养,则根据事实收养来认定。(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
    2023-06-14
    261人看过
  • 收养无效的确认程序
    一、收养无效的确认程序(一)收养人或送养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比如精神病人送养自己子女的。(二)收养人、送养人或年满10周岁以上的被收养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三)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收养行为。具体违法法律的收养有:收养人不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以及年满30周岁的条件(收养继子女除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不到40周岁(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除外);没有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配偶者单独收养子女;收养无旁系血亲关系或者无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成年人的等等。(四)欠缺形式要件即指收养行为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当事人只订立收养协议或事实收养,而不办理收养登记的行为属于无效收养。收养行为是否无效并不是凭当事人或其他人可以确认的,而是要通过有权的机关按照一定程序来确认的,确认收养无效的程序
    2023-06-08
    193人看过
  •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是否无效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办理登记的收养行为,不具有合法收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而也是无效的。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2024-05-09
    471人看过
  • 未办收养手续收养关系无效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导致收养无效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收养主体不合格:1、收养人不合格。《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2、被收养人不合格。被收养的人已满14周岁、不属于孤儿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弃童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因自愿性有瑕疵而导致收养无效。(三)因合法性不具备而导致收养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综上可知,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是无效的。律师补充: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2023-05-06
    163人看过
  • 如何确认婚姻关系为无效
    依据现行法规,婚姻被确认为无效必须满足设立婚姻登记手续以及符合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两大要素。以下列举几种可能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况:首先,第一种情况即存在“重婚”行为,这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至于第二种情况,则涉及所谓禁止缔结婚姻的亲属关系;最后,若未经达到最低法定婚龄的前提下缔结婚姻,也会导致该婚姻成为无效。“宣告婚姻无效”,就是指在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各级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查,判定所缔结的婚姻是否丧失其法律效力的决定过程。人民法院宣告一段婚姻无效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度中所规定的原则和流程展开。《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2024-08-14
    250人看过
  • 合同签订后关系无法确认怎么办?
    合同签订双方就说明属于关系不能确定处理如下:1、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2、不能达成协议的,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的其他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3、不能确定的,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如果质量标准不确定,可以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具体标准的履行顺序依次履行。合同签订地怎么确定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3、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合同成立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九十三条【书面合同成立地点】当事人采用
    2023-07-07
    412人看过
  • 什么人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关系
    一、什么人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关系可以请求婚姻无效的人包括婚姻双方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利害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婚姻无效后彩礼需要退还吗无效婚姻彩礼应该退还。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也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男方
    2023-11-14
    328人看过
  • 可以确认为收养关系的情况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而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因此,收养关系无效的条件有: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4、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之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二者的年龄差距不足四十周岁的;7、收养当事人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其他条件的8、收养程序不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等。此外,最高院颁布的相关意见指出,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收养关系无效的程序及法律后果:民法典相关规定,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
    2023-05-05
    288人看过
  • 无效婚姻解除关系后财产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解除关系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有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没有法律约束力,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一、被胁迫结婚怎么办被胁迫结婚是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民法典可撤销婚姻在撤销前是否有效可撤销婚姻在撤销前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三、民法典没办结婚证
    2023-03-31
    135人看过
  • 用人单位确认无劳动关系劳动者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不被单位给承认,劳动者可以收集其他证据予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1、收集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比如用人单位下发的含有劳动者名字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2、收集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文件等。比如最为常见的代表公司签收快递,该快递单一般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其他如送货单、签收单等。5、收集手机短信与电话录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手机短信往来和电话录音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6、收集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如果劳动者穷尽一切办法都无法搜集到上述任何证据;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其帮助劳动者收集有利的证据。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什么时候?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
    2023-07-26
    102人看过
  • 确认无效婚姻关系后的财产分割问题
    一、确认无效婚姻关系后的财产分割问题确认无效婚姻关系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是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
    2023-07-31
    416人看过
  •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2012年后收养
    事实收养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当事人之间以父母相待。具体可以表现为养子女改随养父母的姓氏,相互之间以父母子女相称;养父母对养子女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有户口簿档案等材料。(二)长期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是父母子女之间最基本的相处形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父母子女之间的主要权利义务。如果养父母由于工作、生活等特殊原因将养子女寄养至他人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也可能成立事实收养。(三)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照顾、保护、教育、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相互之间的继承等。(四)亲友、群众或有关单位的认可。以为收养属于私人事故,涉及家庭内部关系,外人一般不太知晓。但与当事人关系密切的亲戚朋友或收养人所在单位对此一般会比较的了解,可以起到见证作用。事实收养关系认定后亲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
    2023-07-31
    20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收养确认无效后该如何处理收养关系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0-30
      收养被确认无效后,收养关系开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被收养登记机关撤销收养登记从而无效的,也应如此。 这就意味着,凡事被确认无效的收养行为,不产生收养关系成立的任何法律后果。无效收养的当事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如收养人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父母借收养名义出卖亲生子女等,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十三条: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
    • 收养被确认无效后收养关系如何处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4
      收养被确认无效后,收养关系开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被收养登记机关撤销收养登记从而无效的,也应如此。 这就意味着,凡事被确认无效的收养行为,不产生收养关系成立的任何法律后果。无效收养的当事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如收养人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父母借收养名义出卖亲生子女等,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十三条: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
    • 原告收养关系是否可以确认无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5
      收养关系无效的条件有: 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4、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 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 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之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二者的年龄差距不足四十周岁的 7、收养当事人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8、收养程序不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等。此外,
    • 收养关系是否有法院主动确认收养无效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03
      法院不能主动确认收养无效。我国的诉讼制度体现了无理原则,即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不能审判。具体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不得启动审判程序,即原告的起诉是法院启动审判程序的前提;二是法院的审判范围应当与原告的起诉范围一致,法院不得审判原告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事项。
    • 确认收养关系之诉要怎样认定收养关系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3-26
      首先,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中国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