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上代位权需要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05:20:22 128 人看过

物上代位权实现必须具备的条件:

1、担保财产发生毁损或灭失等影响到期债权实现的情形;

2、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

3、委付应就保险标的的全部;

4、委付不得附有条件;

5、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

一、财产保险解除条件

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义务。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应尽的责任,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3、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义务将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况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在考虑其承保能力的情况下解除合同;4、在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当未有另外约定时,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导致保险合同中止。保险合同被中止后的两年内,双方当事人未就合同达成协议,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应当注意的是,当可行使解除权的原因发生后,并不自然发生解除的效力,而是必须由解除权人行使后,合同的效力方消灭。

二、人身保险合同一般生效要件是什么?

1、主体必须合格。保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保险公司,投保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内容必须合法。第一,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人身保险合同无效;

第二,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被保险人投保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投保人只能是被保险人的父母,且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额;

第三,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要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第四,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存在以欺诈、胁迫于段订立合同的情形,否则合同无效。

4、代理订立人身保险合同,要有事前授权或事后追认。取得书面授权,可以代理订立人身保险合同。

5、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人身保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保险事故代位求偿原则

保险代位求偿权即保险代位权,是指在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后,取得被保险人向造成损害的责任第三人的求偿权利;

即保险人成为被保险人求偿权的受益人,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起诉责任第三人,要求其赔偿其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的权利。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构成要件是指保险代位求偿权成立所需的条件,主要包括如下:

1、第三者行为致保险标的损失;

2、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

3、保险人已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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