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范围包括拆除隔断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6:41:01 189 人看过

一、房屋拆迁范围包括拆除隔断吗?

房屋拆迁范围不包括拆除隔断。

二、扩展内容

租的隔断房被人强拆了怎么办

1、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关系;

2、房屋所有人另行提供房屋租赁给房屋承租人。如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就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实行产权调换安置,该项规定一般适用法定租赁和历史形成的租赁关系,对于市场租赁,建议通过解除租赁关系途径协商解决;

3、关于房屋租赁拆迁租房只要是合法的承租人才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同时在补偿当中有几种经常出现的合理的处理方式。

合法承租人可以获得赔偿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后,承租人就是拆迁关系中合法的承租人,是可以得到直管、自管产住宅房屋拆迁应有的补偿,但不包括非住宅房屋拆迁、市场租赁。

第一、房屋拆迁只有合法的承租人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首先承租人与出租人即被拆迁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应当是有效合同,当然如果有一份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会更好;

第二、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日应当在拆迁公告的日期之后,法定租赁双方分配补偿人与使用人分配补偿是有一定的区别对待的。实施货币补偿安置的,房屋所有人取得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的20%,房屋承租人取得房屋补偿款的80%,按照25平方米、30平方米保底计算,超出原面积部分的货币补偿款,由房屋承租人全部取得。

房屋租赁期间遇到拆迁,尽管是不可抗因素,但是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为了避免房屋拆迁发生纠纷,市规划部门建议单位或个人租赁房屋应注意:

1.房屋租赁必须签订租赁协议;

2.租赁协议中应明确约定遇到房屋拆迁时的解决方式和责任;

3..租赁期限约定要明确。

三、公租房拆迁怎么补偿

1、公租房拆迁补偿可以协商解决。政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政府会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决;

2、公租房拆迁补偿的一些标准,公租房按私有产权房的90%补偿。也可以按,被拆迁人若为无房户且面积小于43平方的一律享受低43平方米的安置房,即在43平方米范围内多出原居住面积的免费得到;

3、货币补偿,在其他地方有商品房的仍可以得到货币补偿或安置房,安置面积以货币补偿数额确定。

如果租客和房东签订的租房期限是比较长的情况下,那么对于政府拆迁是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所受到的损失,如果在合同中有约定的话,按照约定来进行执行。租房期间遇到拆迁的话,建议可以进行互相协商,或者是通过货币的补偿方式来进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屋拆迁范围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范围实地调查
    房屋拆迁范围
    拆迁范围是根据规划用地红线确定的,如果需要跨越红线拆迁,由相关部门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应明确范围,超出部分不予补偿。拆迁时需尽快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以保障房屋安全。 拆迁范围是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来确定的。如果为了保证房屋安全而需要跨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拆迁范围则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来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要制订征收补偿方案,而征收补偿方案要载明征收补偿的范围。如果您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拆迁时应予补偿;如果您的房屋超出面积,则只对合法部分给予补偿,对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为了保障您的房屋安全,拆迁时应尽快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房屋拆迁项目的影响评估与实地调查 房屋拆迁项目的影响评估与实地调查是为了全面了解和评估拆迁项目对相关方面的影响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实地调查,我们可以详细了解拆迁范围内的房
    2024-01-05
    425人看过
  • 拆迁范围内的房子可以转让吗,房屋拆迁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一、拆迁范围内的房子可以转让吗?拆迁范围内的房子一般是不能转让的,因为如果要转让肯定涉及到过户的问题,而将要拆迁的房产不可以办理过户。一般而言,纳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子会被冻结,目的是为了拆迁对象明确,且因为这些房产属于不动产物的属性发生变化,所以不能办理过户或登记变更手续。二、房屋拆迁范围是怎么规定的?拆迁范围是指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规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即拆迁红线范围。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为保证房屋安全确须跨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租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办
    2023-06-08
    390人看过
  • 拆迁房屋的法律责任范围
    会用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会计有哪些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从我国《会计法》的发展过程看,行政责任形式经历了一个从以行政处分为主向以行政处罚为主的转变。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行
    2023-07-06
    392人看过
  • 拆迁手续怎么办房屋拆迁司法强拆范围有哪
    房屋拆迁司法强拆主体条件如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按此规定,强制拆迁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其他机关和组织没有强制拆迁的权力。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
    2023-02-26
    79人看过
  • 拆迁范围内房屋可否交易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列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是不能进行买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的,产权冻结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一、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在实际中,一旦确定了房屋拆迁,就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协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否则的话,双方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执。具体而言,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几点内容: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实践中,拆迁补偿时
    2023-02-21
    437人看过
  • 拆迁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什么
    拆迁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房屋修缮、土石方工程拆除、破碎、挖掘、清运,水塔烟囱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且公司参与民事活动,不得超越其登记的经营范围。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国内真正从事受托理财业务的金融机构,根据国家金融监管当局分业管理的要求,已经成功实现信托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从事以下业务(包括本外币):(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
    2023-08-15
    86人看过
  • 拆迁房屋赔偿的覆盖范围
    (一)第一类是房屋的拆迁面积赔偿范围是房产证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且建设时间在1981年以前的,拆迁单位会找专业的测绘人员对房屋的实际面积重新测量,拆迁面积以新测量出来的房屋建筑面积为标准。(二)房屋的面积有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占用面积两种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没有土地证上的土地占用面积大的,是按照土地使用证上的占地面积作为拆迁的面积计算。对于临时搭建的使用空间的面积、阁楼的面积、实际建筑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的视实际情况而定,不一定是否算是拆迁面积,这要看各地的标准。但是其中存在的违章建筑都是不计在拆迁面积范围之内的,所以想要趁此机会多收拆迁款是不可能的。(三)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拆迁是以其他的产权方式计算的,例如购房合同等等,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证明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四)拆迁的房屋需要在房屋的拆迁款具体落实到拆迁户的才可以进行拆迁,否则视为违
    2023-07-04
    368人看过
  • 房屋拆迁投诉举报的范围
    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裁决举报、投诉箱、监督电话由区监察委专人负责。举报投诉范围:1、对动迁基地公示的内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2、对基地依法动迁、文明动迁、有情动迁的实施情况;3、对基地廉政工作的执行情况;4、对基地人员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5、对特殊、突发的动迁矛盾的处理情况不满的区监察委、区政法委、区建设委、区信访办、区房地局、街道等部门,负责对拆迁单位实施全过程的监管,以及拆迁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负责化解拆迁引起的矛盾
    2023-06-05
    140人看过
  • 房屋拆迁范围影响过户手续吗?
    继承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公证继承的房屋,怎么办理过户?网友咨询:我父母有一套房,父亲于1982年去世,母亲在2004年过世,父母共养育了包括我在内的6个子女。我母亲去世前公证立了一份赠予合同,将该套房子属于母亲的那一半赠予给我。后来,我母亲和我的5位兄弟姐妹都去公证,放弃继承我父亲所有的该套房产份额,父亲的部分也由我继承。但是,我到市房产局办理该套房产过户时,却被要求5个兄弟姐妹一起到房产局签字确认过户,否则不予办理。但是,要请5个兄弟姐妹同时到场办理,非常麻烦。请问:有别的方式办理过户吗?律师回复:有两种途径办理过户。第一,通过行政诉讼将房产局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房产局履行行政职
    2023-07-03
    477人看过
  • 拆迁房屋补偿范围定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方法
    1、夫妻一方户口在本市市区以外的,按两人安置;2、原属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因服兵役、劳教、服刑(被注销城市户口的除外)、入学、入托已迁出拆迁范围的;3、独生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按两人安置;4、孤寡老人,按两人安置;5、公告发布后,因出生、死亡、婚姻和按政策规定需入户、分户和注销户口的,按实际增减人数安置。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者,不属拆迁安置对象:1、拆迁公告发布后,除本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所列的情况外,在拆迁范围内迁入户口的;2、使用违章建筑及临时建筑(含临时商业网点)的;3、未办理合法手续而使用、占有、交换房屋的;4、其他不属于安置的对象。第三十四条:拆迁人拆除居民住房的,按照被拆迁人的原居住面积安置;被拆迁人原居住面积个人平均不足八平方米的,按平均每人八平方米安置。第三十五条:拆除住宅而新建住宅的,被拆迁人原则上就地安置;拆除非住宅而建住宅的,除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外,也应就地安
    2023-07-07
    132人看过
  • 河道整治要求房屋拆迁,河道内房屋拆迁范围有多大
    河道整治要求拆除房屋。河道内房屋范围必须拆除河道整治,房屋范围必须按照征收拆迁补偿方案拆除,征收方案范围内的房屋均需拆除。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农用地转用计划,补充耕地征用计划应当分批、逐级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2)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计划、补充耕地计划和土地使用证计划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计划由批准农用地转用计划的人民政府连同农用地转用计划一并批准。(3)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具体建设项目分别组织实施和供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镇规划占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
    2023-05-31
    481人看过
  • 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如何处理
    因被拆迁人的房屋不在拆迁许可范围之内,故双方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因主体不适格,其无权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被拆迁人应当为征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人,因被拆迁人房屋不在拆迁范围之内,故被拆迁人也根本不是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的适格主体。同时,因为征收集体土地、实施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应严格适用《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之规定,在拆迁范围之外擅自实施拆迁,与房屋所有人签订所谓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实际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之强制性规定。依照《民法典》中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应属无效,拆迁人故意隐瞒拆迁范围,意图对被拆迁人房屋实施拆迁,应当对被拆迁人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被拆迁人可以在委托律师介入后,通过信息公开程序以确认房屋不在拆迁范围之内,现实中不乏有相当部分房屋产权人不明就里
    2023-02-22
    150人看过
  • 拆迁行政诉讼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主要有八类案件:(1)行政处罚案件;(2)行政强制措施案件;(3)侵犯经营自主权案件;(4)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案件;(5)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案件;(6)申请发给抚恤金案件;(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怎么确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有: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3、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
    2023-07-07
    375人看过
  • 拆迁范围内房屋可否交易,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一、拆迁范围内房屋可否交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列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是不能进行买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的,产权冻结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在实际中,一旦确定了房屋拆迁,就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协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否则的话,双方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执。具体而言,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几点内容:1、拆迁补偿的
    2023-04-18
    35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拆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拆迁范围是指政府在实施城市规划时,根据规划要求对一定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拆迁。通常需要拆迁的范围较大,涉及到大量的房屋和居民,需要制定详细的拆迁计划和补偿方案,以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房屋拆迁范围通常需要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和公示。... 更多>

    #房屋拆迁范围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一般包括什么房屋拆迁补偿范围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2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
    •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的补偿范围包括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6
      住房拆迁补偿补偿范围是确定拆迁活动造成的损害中,哪些财产利益是应依法给予补偿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三个部分,即:房屋所有权、附属物所有权、收益权。(1)房屋。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所谓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①所有权人合法所有;②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
    • 拆除隔断墙算是破坏房屋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1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造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拆迁房是在拆迁范围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1
      如果那房子的房产证名字是你自己的话,是在拆迁范围的。我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但是我们这边拆迁房子是没有什么拆迁证的。我们这边本地户口拆迁自己的房子,有政府指定的房产估价单位来评估被拆迁的房子的价值,给你相对应的钱,给安置40平米/人,独生子女安置80平米/人,年老寡居(户口独立)80平米/人,安置450元/平米的安置房给你,你用拆房子的钱买安置房。如果拆迁后能立即拿到安置房,则无另外补贴。如果暂时安置
    • 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就一定会拆迁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08
      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并不一定会被拆迁,如果业主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和房屋征收部门协商不成的,征收部门就不得强拆。实际生活中,也存在一些业主在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在拆迁范围内长期居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