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的情形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依法负有赔偿责任,而被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被告人包括以下几类情形:
(一)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它共同致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通常就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即可能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这里的刑事被告人不仅是指那些被定罪量刑、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的人,而且也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它共同致害人,其它共同致害人由于行为轻微或其它法律规定的原因,虽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其致害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的,仍然负有赔偿责任,应当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二)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承担法律规定的监护义务,其特定的法律地位决定其应当尽到监护职责,所以当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应当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刑事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并且已尼被执行死刑的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应当是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遗产继承人本人虽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也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既然继承了犯罪人的财产,就意味著也要承担犯罪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仍然需要赔偿,刑事被告人本人虽然死亡无法承担赔偿责任,但其遗产继承人继承了刑事被告人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自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因而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五)其它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除了上述几类应当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以外,其它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也负有赔偿责任。另外,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近亲属自愿代为承担的,司法机关应当准许,其近亲属可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如何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有四种人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绝大多数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就是刑事案件被告人,因为是他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
(二)未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
未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被告人必须是共同致害人。不是共同致害人即使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不能成为民事诉讼被告人。如:于某将女朋友杀死,王某帮助于某转移尸体、销毁证据,于、王二人同时被检察院起诉。死者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以于某为被告人。王某虽然也构成犯罪,但被害人的损失不是王某造成的,不能要求王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刑事被告的法定代理人
承担民事责任的年龄是18岁,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14岁或者16岁。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犯罪14岁就承担刑事责任,其他犯罪16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刑事被告人已满14岁不满18岁,他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只能做刑事案件被告人,不能做民事案件被告人。遇到这种情况,只能以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做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未成年人犯罪的,他的监护人应当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出庭。所以说,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以他的法定代理人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四)对被告人的行为负有赔偿责任的机关、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案件,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哪些人可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6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被告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所谓的“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结合司法实践,通常存在以下几种:
1、在经营活动中犯罪的刑事被告人所在企业法人;
2、执行公务中犯罪的刑事被告人所在的单位;
3、在管理上有过错致犯罪行为发生的单位;
4、明知取保候审被告人逃匿下落,但拒绝提供地址或拒绝找回,以及串通协助其逃匿的取保候审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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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能够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6能够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有: 1、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刑事被告人; 2、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共同致害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监护人; 3、刑事被告人执行职务中犯罪致被害人物质损失的,由刑事被告人所属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4、共同致害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有侵权行为存在,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5、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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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反诉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有权提起反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其特殊性在于,刑事被告人的同一行为既违反了刑法,又违反了民法,同时造成了刑事和民事两种法律责任,在同一刑事诉讼过程中得到解决。相对而言,解决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是主诉讼,解决民事责任的民事诉讼是从诉讼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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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分别列为被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怎么办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01、一起列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就好了。2、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