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8:24:15 300 人看过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的情形

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依法负有赔偿责任,而被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被告人包括以下几类情形:

(一)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它共同致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通常就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即可能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这里的刑事被告人不仅是指那些被定罪量刑、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的人,而且也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它共同致害人,其它共同致害人由于行为轻微或其它法律规定的原因,虽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其致害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的,仍然负有赔偿责任,应当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二)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承担法律规定的监护义务,其特定的法律地位决定其应当尽到监护职责,所以当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应当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刑事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并且已尼被执行死刑的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应当是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遗产继承人本人虽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也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既然继承了犯罪人的财产,就意味著也要承担犯罪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仍然需要赔偿,刑事被告人本人虽然死亡无法承担赔偿责任,但其遗产继承人继承了刑事被告人的遗产,根据法律规定自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因而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五)其它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除了上述几类应当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以外,其它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也负有赔偿责任。另外,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近亲属自愿代为承担的,司法机关应当准许,其近亲属可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如何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有四种人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绝大多数案件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就是刑事案件被告人,因为是他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

(二)未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

未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被告人必须是共同致害人。不是共同致害人即使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不能成为民事诉讼被告人。如:于某将女朋友杀死,王某帮助于某转移尸体、销毁证据,于、王二人同时被检察院起诉。死者的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以于某为被告人。王某虽然也构成犯罪,但被害人的损失不是王某造成的,不能要求王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刑事被告的法定代理人

承担民事责任的年龄是18岁,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14岁或者16岁。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犯罪14岁就承担刑事责任,其他犯罪16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刑事被告人已满14岁不满18岁,他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只能做刑事案件被告人,不能做民事案件被告人。遇到这种情况,只能以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做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未成年人犯罪的,他的监护人应当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出庭。所以说,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以他的法定代理人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四)对被告人的行为负有赔偿责任的机关、单位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案件,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哪些人可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6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被告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所谓的“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结合司法实践,通常存在以下几种:

1、在经营活动中犯罪的刑事被告人所在企业法人;

2、执行公务中犯罪的刑事被告人所在的单位;

3、在管理上有过错致犯罪行为发生的单位;

4、明知取保候审被告人逃匿下落,但拒绝提供地址或拒绝找回,以及串通协助其逃匿的取保候审保证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2日 2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是未成年人怎么办?
    1、哪些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司可以吗?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和单位为:(1)被害人。这里的被害人与《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2项规定的作为公诉案件的当事人的被害人不同,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4)人民检察院。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不能把人民检察院简单地理解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是未成年人,我该向谁要求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是指对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1)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
    2023-06-11
    221人看过
  • 共同致害人可否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犯罪人可以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仅起诉部分共同致害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致害人为共同被告基于以上的分析,共同致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囿于法律知识的欠缺等原因仅起诉部分共同致害人的,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一种观点认为,人民法院应就权利人起诉的范围进行审理。这种观点的理由是,既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赔偿责任属于民事责任范畴,那么就应当严格遵循民法意思自治及民诉法不告不理的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原
    2023-07-28
    272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身份包括什么?
    1.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由于犯罪行为使公民的人身或者财产遭受损害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是指受到犯罪人侵害的对象。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主体,不是民事诉讼的主体。被害人必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如被告人将被害人打伤,被害人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被告人将被害人的汽车砸坏被害人可以要求赔偿修车费。被害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时,在同一个法庭上具有双重身份。在审理刑事案件阶段,以被害人的身份可以参加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可以发表对被告人定罪和量刑的意见。在审理民事案件的阶段,可以就自己遭受的物质损失举证,可以提出或者放弃自己的赔偿要求,可以和被告人和解。2.无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指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他们监护人,在诉讼中他们是法定代理人。如一
    2023-06-24
    204人看过
  • 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确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7的规定,被害人和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结合交通肇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其原告人范围可认定如下:1、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交通肇事案件中的被害人,其人身或财产遭受交通肇事者的直接侵害,当然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权依法要求获得赔偿。2、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财产遭受损失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从某种意义上讲,由于交通肇事而使财产受到侵害的法人或组织可以被视为被害人的一种特殊类型,是对被害人所做的广义理解。许多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者往往不但致人死亡,而且造成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损失。因此,为了充分保护法人与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其可以作为交通肇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若交通肇事案件的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其他无行为能力的人,因其无诉讼行为能力,为了保护他们的合
    2023-04-22
    210人看过
  •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陈述是什么证据
    一、附带民事诉讼被告陈述是什么证据为在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所受之人身伤害而提起的诉讼中,如果他们存在与该项诉讼请求相关的主张,必须向法庭提交以下文件作为证据支持:1)本人的身份证明;2)关于医疗费用以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证明文书;3)由本人在就医期间产生的误工损失的收入证明;4)对因就医而导致的护理费用或由护理人员产生的误工收入的证明;5)就医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用证明;6)罪犯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价值的证明;以及7)公诉机关尚未提供但能证明被告犯下罪行的证据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四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二、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有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标准为:1、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
    2024-04-07
    355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时被告家人可到场几人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时被告家人可到场几人(一)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二)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且已经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侦查、起诉阶段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经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三)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驳回起诉。(四)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5日内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根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确定被告人提交民生答辩状的时间。(五)人民法院在
    2021-10-23
    465人看过
  • 【律师说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无力赔偿
    【深圳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解答】《民事诉讼法》第23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第23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人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最商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
    2023-06-08
    495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下落不明如何处理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下落不明如何处理1、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下落不明,可能导致刑事案件审判过分迟延的,可以不将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五条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把有关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事实依据和诉讼请求写清楚,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2、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应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被害人或者是已经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等,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他们决定是否行使该权利。如果他们放弃这
    2023-06-14
    444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适用于哪些具体情形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适用于哪些具体情形存在以下情况可以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2.有明确的被告人以及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由;3.被害人的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状交给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可以在审查起诉期间提交给人民检察院或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直接提交给受理的人民法院。提交给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与公诉书一起移送人民法院。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因犯罪行为遭
    2023-12-10
    473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你知道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也就是说,本来还需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问题,现在通过刑事诉讼程序一并解决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活动后,就同样的事由不能再提起民事诉讼。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该采用哪种方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准确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都应当说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的程度和具体的诉讼请求等内容。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必须在起诉书上写明,不能用口头的方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
    2023-06-30
    170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不宜担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原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规定实际上赋予了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地位。笔者认为,无论是从法理的缜密性还是从实践的需要性来看,检察机关均无必要担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原告人。首先从法理上来看,如果说在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原告人的诉讼地位尚能理解,但若系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其代表集体组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明显存有法理上的悖谬,因为从民法理论来看,集体组织作为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其享有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无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其都有权决定是否提起民事诉讼,是否要求享受民事实体权利的自由。强行代替集体性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民事权利,实行国家干预并无充足的法律依据。其次从实体处理来看,检察机关代替集体组织提起民事诉讼,其显然不是诉讼实体权益的享有者。其在通过民事诉讼活动获得胜
    2023-04-25
    377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称没钱如何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当官司胜诉后,若对方无钱或无偿还能力的,甚至转移财产的,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可凭已生效判决书、仲裁文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尽可能获得赔偿。一般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执行申请书。执行申请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如法院判决书。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如公证书的公证书。5、填写申请执行表。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通常是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房屋情况、车辆情况、存款情况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举证期有规定吗?刑事附刑事举证期限规定是,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2023-08-17
    404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刑事附带:如何撰写一篇合格的附带民事诉讼状?
    刑事附带民事状的写法:1、第一部应当说明:文件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诉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家、出生地点、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职务、地址;2、文本应说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明损失的证据等;3、尾部应当说明:人民法院的名称;附带民事诉状的份数;附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盖章;具体时间。交通肇事罪的刑事附带民事状怎么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1、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2、正文应当写明:(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
    2023-07-11
    195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单位的诉讼程序有没有规定?
    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单位的诉讼程序有没有规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审理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标志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型的诉讼形式得到法律认可。然而,该条规定内容有限,过于原则,对于一些具体操作未能作出明确指引,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否需要履行一般民事公益诉讼所要求的诉前公告程序,即该《司法解释》第13条所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
    2023-05-02
    40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形下能够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6
      能够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有: 1、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刑事被告人; 2、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成年和有精神病的共同致害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监护人; 3、刑事被告人执行职务中犯罪致被害人物质损失的,由刑事被告人所属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4、共同致害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有侵权行为存在,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5、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 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反诉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0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有权提起反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其特殊性在于,刑事被告人的同一行为既违反了刑法,又违反了民法,同时造成了刑事和民事两种法律责任,在同一刑事诉讼过程中得到解决。相对而言,解决刑事责任的刑事诉讼是主诉讼,解决民事责任的民事诉讼是从诉讼开始的。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是谁,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包括哪些人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范围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范围包括:1、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人;2、直接受害人死亡的,近亲属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3、不论被害人是否死亡,为被害人支付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的单位和个人,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4、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包括:1
    • 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什么是附带民事诉讼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24
      只有被害人、被害人家属或者是法定、指定监护人,才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其他主体是没有资格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根据法律规定,凡因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人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提出赔偿请求的,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具体包括: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刑事案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分别列为被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0
      1、一起列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就好了。2、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