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一、房屋征收是否包括附属设施
房屋征收包括附属设施。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二、待拆迁房屋可以出租吗
待拆迁房屋可以出租,但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将拆迁事项、时间告知承租人。如果不事先告知承租人合同可能被欺诈,合同可能会被撤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前款所列事项的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三、征收过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不能。对于被列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是不能进行买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的,产权冻结的期限一般为一年。同时,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在实际中,一旦确定了房屋拆迁,就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协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否则的话,双方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执。具体而言,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几点内容: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实践中,拆迁补偿时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用货币补偿的话,要明确补偿数额的计算,并确定最终的补偿款。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3、违约责任。一般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房到期交不了房子,或是拿不出补偿款,那么,被拆迁人即可以根据协议积极起诉维权。
-
新建房屋是否符合房屋征收范围的规定?
492人看过
-
房屋征收规定:明确房屋强制征收范围是否允许新建房屋
428人看过
-
房屋征范围内能否强拆违法建筑
91人看过
-
沈阳征收范围内新改扩建房屋不补偿
238人看过
-
房屋在土地征收范围内怎么办?
57人看过
-
能否在拆迁范围内出租房屋?
212人看过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
新建房屋征收范围是否有限制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5不允许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新建房屋。房屋征收方案公告后,冻结期不得超过一年,冻结期内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
-
房屋征收时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7不可以。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上述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
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建房屋应如何补偿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5在知道房屋征收决定后,新建的房屋,一般都会被认为是为了增加补偿费用而建造的,这样的房屋是不能获得补偿的。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能在该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实施了这些行为的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
-
房屋征收的范围可以从新建改建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2不可以。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上述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公告房屋征收范围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拟定房屋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