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死亡的时间对继承有如何的影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21:50:38 198 人看过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需要对胎儿的利益加以保护。

一、在遗产继承中孕妇如何分财产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因此,不是孕妇可多分遗产,而是在分割遗产时应予以先留下死者遗腹子(女)应有的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不是死体,所留份额仍由法定继承人共同分割继承。

二、胎儿利益的保护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有:胎儿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财产继承权,受遗赠权等等。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胎儿出生之后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时,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3、胎儿出生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视为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三、对保留的胎儿份额应怎样处理

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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