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安置房可以住多久,有没有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3 00:07:49 425 人看过

扶贫安置房没有居住年限,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购买拆迁安置房私人协议公证有效吗

购买拆迁安置房私人协议公证有效。房屋公证可以对该交易行为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证明,但不能对房屋权属转移进行公证且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过户需由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变更权属转移登记的申请。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五章 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n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n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n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安置房私自买卖有法律依据吗
    安置房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后私下买卖受法律保护。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购买安置房有房产证吗买安置房有房产证。安置房是因为土地被开发或者城市规划等原因进行拆迁的,要安置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也分为很多种:1、第一类是为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规定,这种安置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即不能转让,出卖,或者抵押贷款等等。2、第二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的。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安置人购买的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相比)。此类安置房跟一般的商品房没有区别,没有转让的期限,是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
    2023-08-12
    439人看过
  • 安置房过户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一、不动产转移以什么为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民法典中无房产证的房子买卖合同有效吗民法典规定,房屋无房产证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后生效,但当事人
    2023-06-26
    280人看过
  • 临时身份证多久可以拿到,有没有法律依据
    临时身份证一般三天就能拿到。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第七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如下材料:补领申请表、本人户口本、本人照片等。且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最长可延长三十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
    2023-12-13
    215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有什么风险,有没有法律依据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的风险有:家庭成员内部对拆迁安置房分配有异议的,无法确定合法权益人;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存在一房多买的可能;在等待过户的时间内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拆迁安置房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农民安置房可以转让吗农民安置房满5年取得产权证后可以转让。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
    2024-03-06
    282人看过
  • 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有没有法律依据
    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
    2023-12-15
    190人看过
  • 按人头分安置房离婚怎么分,有没有法律依据
    按人头分安置房离婚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拆迁安置房产权到期了怎么办,法律依据是什么拆迁安置房产权到期了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
    2023-12-24
    112人看过
  • 异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是否有房产证
    一、异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易地搬迁扶贫房屋是有居住年限和房产证。用地审批细分类别。搬迁建设用地管理、审批要因地制宜、因事而异。搬迁安置在本行政村内的,分散安置建房,按宅基地管理权限进行审批,颁发宅基使用权证;集中安置建房,按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权限,审批房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搬迁安置跨行政村的,分散安置的,按照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权限,审批宅基地,并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集中安置的,按国有建设用地管理权限,审批房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宅基地“占新腾旧”。按照《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占新腾旧”规定,易地搬迁中,政府无偿提供安置房建设用地的,建成后,原宅基地应退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收归国有;对进城落户等未无偿提供宅基地的,自愿有偿进行腾退。严格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处理安置房产权相关问题。搬迁户在住房建设中投入了
    2023-05-25
    116人看过
  • 公有住宅租赁可以继承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公有住宅租赁可以继承吗,有没有法律依据承租公租房,继承人不可以继承该房屋。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二、没有结婚证,女子死亡,配偶可以继承房产吗如果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就形成了事实婚姻的,这时有事实婚姻关系的配偶对另一方的遗产当然是有权利分割的。实施以后,没有办理结婚证的男女,不能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没有配偶的权利就无法主张分割遗产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2024-01-14
    238人看过
  • 合同到期提前多久可以续签,有没有法律依据
    合同到期续签的,无需提前通知,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都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024-05-03
    228人看过
  • 农村安置房可以买卖是否有依据
    农村的拆迁安置房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是安置拆迁人的,若其取得完整的财产所有权,可以出售。若没有取得完整的财产所有权,则出售就不行的。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一、安置房买卖的风险第一、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
    2023-03-03
    454人看过
  • 离婚多久可以重新分割财产,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离婚多久可以重新分割财产,有没有法律依据律师解答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重新分割的,人民法院会受理。1、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协议重新分割财产。2、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这部分财产,那么有侵权的一方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二、离婚多长时间才可以重新
    2024-01-23
    406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能否撤销,有没有法律依据
    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在房产权利转移前能撤销;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二手安置房的买卖需要注意些什么二手安置房的买卖需要注意应在
    2023-12-14
    285人看过
  • 如何申请扶贫户安置房
    一、如何申请低保安置房到当地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1、在所在城市城区内集体土地上,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储备项目、区级以上(含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上按照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其户口在拆迁所在地,并自愿居住安置房和符合拆迁分户条件的住户。2、符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村民自住房屋集中建设规划和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D级房屋,按城市规划要求不能就地改建、重建且自愿按成本价购买规定面积安置房的住户。二、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2023-05-09
    283人看过
  • 监视居住期间可以审讯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监视居住期间可以审讯。询问犯罪嫌疑人法律没有规定时间限制,若是侦查案件的需要,公安机关是可以按照流程的规定,提审已经被监视居住地犯罪嫌疑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
    2024-04-21
    21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扶贫安置房多久可以有了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6
      安置房没有居住年限,家庭经济好转,不符合居住规定,需要搬迁。安置房是为被拆除的人设置的房子,也就是说为了设置被拆除的人。一般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如果不符合规定的条件,当然不能买卖。
    • 扶贫安置房可以住多,具体规定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30
      扶贫安置房没有居住年限,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 扶贫申请书和扶贫决策书要具有哪些法律依据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18
      法律分析 当事人进行扶贫申请提交的申请书中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标题;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扶贫申请的主要内容等。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 安置房和扶贫房有没有区别,分了安置房以后再买房建房有没有什么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22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房屋买卖时,遇到违法建房怎么处理违章建房,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建房最主要的特征就是不具有合法性,即违章建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由于其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原则上不赋予当事人所有权,不能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和
    • 扶贫安置房交的定金可以退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3
      购房者在签订房屋认购书以后,如果房屋认购书中约定了购房订金,那么认购书签订后的处理分为四种情况: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定金可以退吗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2、签订认购书后购房定金可以退吗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