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附期限的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0:24:59 86 人看过

由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在将来的一定期限交付房屋的合同,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是附期限的买卖合同。(注:金-俭:《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现代法学》1996年第1期。)

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民法中,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一定的期限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根据的合同。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开始的根据,则该期限为延缓期限;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终止的根据,则该期限为解除期限。在附延缓期限的合同中,合同已经成立,但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不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也都没有权利请求对方履行义务。

只是在期限到来时,双方当事人才开始履行义务;在附解除期限的合同中,合同不仅已经成立,而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双方都已经开始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期限到来时,双方当事人不再履行义务,合同终止。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双方约定在将来的一定期限交付房屋,这里确实存在一定的“期限”,但这种期限绝不是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因为:其一,如果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期限”作为附期限合同中的解除期限,则商品房预售合同不仅已经成立,而且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在期限到来时,商品房预售合同终止效力,双方应当解除合同。这样,作为预购方就不能取得约定的房屋。

显然,这与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目的是相违背的;其二,如果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期限”作为附期限合同中的延缓期限,则商品房预售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只在期限到来时,商品房预售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这样,作为预售方就不能要求预购方支付一定的定金或房款。显然,这也不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要求。可见,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不是附期限的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期限”是一种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具体时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2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预售相关文章
  • 能否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期限内转让?
    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若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等相关问题,由国务院规定。民法典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保全商品房预售签订合同后,如果商品房在保全范围内或者与案件有关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保全预售的商品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
    2023-07-06
    176人看过
  • 本期关注: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指取得商品房预售资格的商品房预售人在商品房还未竣工、房屋并未现实存在的情况下,与预购人约定在一定期限后,将竣工的房屋交付给预购人,预购人支付价金的不动产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的特征读者王先生:听说购买预售商品房存在风险,我想详细了解一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性质和特征。大连市房地产经济学学会副秘书长贾广葆答复:预售商品房不同于商品房买卖,它有着一些独特的特征。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非即时买卖,在商品房预售中,当事人往往约定,在合同订立时买方即开始付款,而卖方则在将来房屋竣工后方能向买方履行交付义务。因此,它是一种由买方先付款、卖方定期给付的非即时买卖。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按照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预售管理法》等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严格的许可证制度,开发商必须在具备法定的条件、并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取得房地产中介资质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商品
    2023-06-05
    348人看过
  • 可以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上注明期限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能附期限。附期合同是指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的合同。但商品房预售合同自依法成立并办理登记手续以来生效,不具备生效或失效条件,因此不具备期限合同。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能转让吗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转让预售合同,但不得转让已经购买的未竣工商品房。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在取得房产证后,商品房预购人可以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2023-07-02
    395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公证继承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公证继承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公证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第一,购房者选择靠谱的中介进行搭桥,由中介带领购房者参观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并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产证、身份证件等其他相关证件。第二,在买卖双方双方通过协商,意见达成一致后,中介以及买卖双方签署至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与此同时需要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购房者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第三,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过户,查验证件无误后方可进行交易。第四,需要我们根据房屋的自身情况缴纳相应的税费。一般分为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等。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需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
    2023-04-26
    373人看过
  • 买卖商品房预售合同:这真的是购房合同吗?
    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不是购房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购房合同是先签后备案吗如果是网签合同,就是签合同即时提交备案。如果纸质合同,看开发商多久提交备案,正常也是一个星期左右。购房合同备案简介:1.其实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2.在目前楼市销售的商品房多为期房,有的房子还没有破土动工,就已经开始内部预约销售。购房者虽然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合同能否顺利执行很难保证。有的因为开发手续不全,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有的则暗中被开发商二次抵押,一房二主,产权被别人分割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03
    126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签署时间
    商品房预售必须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对外销售,只要开发商具备预售商品房的的条件,购房者就可以和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开发商预售商品房需具备的条件包括: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预售方必须已经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3、预售方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的开发资金必须符合法律的要要求。预售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讲度和会下本付日期;4、预售方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签商品房预售合同注意哪些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法律保护。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对于商品房预售的一般情况,开发商通常会制定针对大多数购房人都适用的格式条款,作为将
    2023-07-03
    433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转让是否需要合同备案?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说明预售合同转让是有条件的。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如下:1、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商品住宅外销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预售的外销商品住宅,在未领取房地产证前不得转让,否则转让无效。”2、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不得转让。这种规定有利于国家加强宏观管理。因为预售商品房转让主体与预售主体不同,转让人具有双重身份,它是前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购方,同时又是后一转让合同的转售方,而不是未竣工商品房预售方,故转让人不具备预售方的主体资格,也不必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具有预售转让的主体资格。3、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
    2023-07-03
    146人看过
  • 商品房预约合同是否可以转化为本约合同上的
    商品房预约合同一般不可以转化为本约合同。当事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订购书、预定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应当于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商品房预约合同后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预约合同具有哪些特征预约合同应具备下列特征:第一、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的特征,对于预约尤其明显和重要。第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第三、预约之标的是当事人为将来订立本约而谈判。第四、预约必须具备书面形式。第五、有效的预约应当是有约束力的法锁。第六、预约合同的内容应具有确定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
    2023-07-27
    273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怎么写,预售合同的经过要看协议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书面,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手续。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实施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可委托代理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为附期限的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能为附期限的合同。附期合同是指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的合同。延期合同已经成立,但没有法律效力。双方不需要履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有终止期限的合同不仅成立,而且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已开始履行义务。到期时,双方不再履行义务,合同终止。在商品房预售合
    2023-08-05
    258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者能单方面解除预售合同吗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上述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二、购房者能单方面解除预售合同吗不少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因为种种原因想解除合同,但是很难与开发商协商一致。那么购房者能单方面解除预售合同吗如果出现了下列的任意情形,购房者就可以单方面解除预售合同:(一)房屋交付时,房屋的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双方所约定的一定比例,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误差不超过3%,但是实际误差达到5%;(二)开发商未征得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房屋的建筑设计;(三)开发商逾期交房后超过双方约定的一定期限;(四)交房条件约定为开发商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而开发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该证;(五)房屋主体结
    2023-02-18
    117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是合同生效和商品房预售资金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和发展,我国房地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规范房地产市场,保障和促进房地产发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颁布了《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法》等法律;国务院发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行政部门制定了大量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目前,我国房地产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为处理房地产纠纷提供了依据。作为新兴产业之一,在新旧体制交替时期,房地产市场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近年来,法院审理的房地产纠纷案件不断增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也是房地产行业的热点。其中,商品房预售纠纷较多。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一定有原因,一定有结果,一定有原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存在是一个不可避免
    2023-05-07
    139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合同是否属于法律约束力?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不是正式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说白了是订金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怎么算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适用一般的诉讼时效,是3年。《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违法处理,当事人有权依照《商品房预售合同》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义务,而此种诉讼权利是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
    2023-07-03
    431人看过
  • 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一)
    国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委托/法定代理人: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
    2023-08-17
    376人看过
  • 民法典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保全
    一、民法典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保全商品房预售签订合同后,如果商品房在保全范围内或者与案件有关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保全预售的商品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房屋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国家因此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
    2023-06-19
    315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商品房预售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预售合同可否附附约?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21
      法律上,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作为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一定的期限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根据的合同。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开始的根据,则该期限为延缓期限;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终止的根据,则该期限为解除期限。在附延缓期限的合同中,合同已经成立,但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不需要履行自己的义务,也都没有权利请求对方履行义务。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什么?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预售价款是否为合同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1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情况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
    • 慎签预售商品房合同中的附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附件一是付款方式及期限。如今购房,多数市民会贷款,常见的付款方式是先付一笔首付款,其余的采用贷款。在此,市民要注意两点:1、要约定“非因购房人的原因无法贷款,购房人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且可以选择退房。如果购房人选择退房,开发商应全额返还购房人已付房款。”如此一来,万一无法获得贷款,开发商就不能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追究购房人的违约责任。2、尽量留一笔尾款,一般在5万元以内,等到办理交房手续时付。
    • 已备案的商品房,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属于合同范畴?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4
      商品房预售合同已经备案,一般不是正式合同。但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出卖人已按约定收受购房款,则该合同可视为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 期货买卖合同是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3
      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属于期货买卖合同。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