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安置补偿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否可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6 08:50:10 107 人看过

该段内容讲述了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补偿方案问题。国有土地上,补偿方案不可诉,而农村集体土地上,裁决是首要程序,随后才能进行诉讼。然而,《行政诉讼法》并未明文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可诉,也未明文规定补偿安置方案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因此,被征收人似乎赋予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国有土地上:补偿方案不可诉。

2、农村集体土地上:裁决是首要程序,随后才能进行诉讼。

3、《行政诉讼法》并未明文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不可诉,也未明文规定补偿安置方案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当补偿安置方案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时候,似乎赋予被征收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农 村 土 地 征 收 : 诉 讼 程 序 是 首 要 还 是 补 偿 方 案 ?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诉讼程序是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应当制定补偿方案,并予以公告。如果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批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农村土地征收的诉讼程序补偿方案都是非常重要的。补偿方案的合法性是诉讼的核心,而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则是补偿方案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的前提。如果补偿方案缺乏法律依据或者明显不合理,被征收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诉讼程序并非是补偿方案的必要条件。在一些情况下,补偿方案已经足够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此时诉讼程序可能并不必要。因此,在制定土地征收政策时,补偿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考虑社会的实际情况,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的诉讼程序备受关注,但并非必须的。制定补偿方案时要充分考虑社会的实际情况,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补偿方案缺乏法律依据或者明显不合理,被征收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诉讼程序并非是补偿方案的必要条件。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具体如何支付?
    征地补偿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支付,而不能仅仅支付一部分。具体来讲,是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支付完毕。这里的全部支付完毕,是指全额支付、支付到位。发放形式,由各地按实际情况发放,一般都是打到个人账户上。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其次,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一、法律上对于征地补偿款发放的规定:1、各项补偿要在3个月内支付完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2023-03-25
    194人看过
  • 上海市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补偿标准
    沪〔宝〕征地补告[2017]第0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15]421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宝山区顾村镇广福村东马桥组、宝山区顾村镇广福村南满房组、宝山区顾村镇广福村吴家宅组、宝山区顾村镇归王村胡家宅组、宝山区顾村镇归王村鲤鱼沟组、宝山区顾村镇沈宅村九房组、宝山区顾村镇沈宅村沈东组、宝山区顾村镇沈宅村沈西组、宝山区顾村镇正义村正义房组(村队组);征收农用地105612.8平方米、建设用地1484.7平方米、未利用地13277.3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120374.8平方米。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3
    2023-04-30
    331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争议的解决方法
    征地补偿引发的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征地补偿引发的纠纷的方法包括:1.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解决民事纠纷,其中包括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并按照法院规定的程序进行。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提供充分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法院也应严格依法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引发的纠纷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
    2023-11-11
    125人看过
  • 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具体内容
    清城区、清新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2月28日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必须公证吗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中国公证机关办理下列公证行为:证明合同(契约
    2023-08-05
    428人看过
  • 拆迁补偿:建筑重置成本补偿的具体实施方案
    征地批后实施时,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的问题。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房屋拆迁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在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原则上不再单独安排宅基地建房,主要采取货币或实物补偿的方式,由被拆迁农户自行选购房屋或政府提供的安置房。被拆迁农户所得的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等补偿总和,应能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拆迁补偿的内容第三章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023-07-07
    409人看过
  • 征收土地由谁来具体组织实施
    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具体实施主体分为两级主体两级部门,一是设区的市政府及其国土局,二是县(县级市)政府及其国土局。征收土地时经常出现违法实施主体的情况,为鉴别征收土地实施主体的合法性,明确如下:1、乡镇政府不是实施征收土地的主体,发布安置方案、公告;签订补偿协议均无法律依据,属于超权越职的违法行为或非法实施征收土地行为,最常见的是“以租代征”2、区政府及其国土分局不是实施征收土地的主体,理由是:1,土地征收伴随着土地供应即出让或划拨;2,国有土地所有权的行使法律授权给市县政府;3,区政府虽然属于县级政府但不是属于独立的财政体系的政府无法支付土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让金。《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
    2023-03-24
    67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和交付土地
    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后,公告期满当事人无异议或者根据有关要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完善后,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及时依法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事宜,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费用及时足额的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没有足额支付到位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权拒绝交出土地。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有关补偿费用已经足额支付到位而被征地的农民拒绝交出土地的,征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有权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如果被征地的农民对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等有不同意见,也应该交出土地。对于补偿标准等有关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的方式予以解决
    2023-06-28
    364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过渡安置费怎么补偿
    一、征收集体土地过渡安置费怎么补偿?安置费补偿标准不是法定的,由地方政府自行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
    2024-01-19
    476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10%吗
    1、征收土地应当补偿土地征收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一并安排集体土地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2、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
    2024-05-21
    451人看过
  • 征收土地苗木补偿是如何实施的
    1、苗木移植具有季节性和专业化,征地以移裁为主的根据不同季节按“标准”的20%—40%予以补偿,征收按“标准”补偿。2、如遇特殊要求(例:古树名木等)补偿,应由专业部门评估,评估不成,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3、载花木补偿标准不计算存活率,只补偿搬运及搬损费,一般按总出圃价的5%补偿。4、在鲜花收购期,原则上应先收获后用地,并且不予补偿,如果急需用地,则应补偿产值损失;在其它季节只补偿投资成本。一、安徽征收土地苗木补偿标准是什么1、苹果苗木2-4元/株(移栽费),指定植半年以内,苗木归原主(1)初果期9750-18200元/亩(2)盛果期16900-29250元/亩(3)衰果期14300-6500元/亩2、樱桃苗木2-4元/株(移栽费),指定植半年以内,苗木归原主(1)初果期13000-19500元/亩(2)盛果期18200-33800元/亩(3)衰果期13650-5850元/亩3、葡萄
    2023-04-02
    269人看过
  • 征地补偿的具体实施标准是怎样的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的补偿费。2、具体实施标准为:(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有许多地方规定了征地区片价,那么可以按这个区片价计算,区片价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至于什么是征地区片价,以前写的文章中有,就不最隹)(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4)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5)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6)征收承
    2023-05-05
    226人看过
  • 土地互换协议的具体实施方案
    两家换地协议写法格式如下:乙方同意将某某的荒坡换成甲方作为宅基地。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如有违约,后果由违约方承担。一方在使用过程中土地纠纷,另一方应负责调解。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农村换地协议书怎么写在我国农村,农民们个人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是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进行交换转移的,由于涉及土地经营权,需要对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规定,签订农村换地协议书首先要写明换地双方的详细信息,表明其协议遵循了我国相关法律,其次要对交换的土地的位置、面积等具体详细信息以及土地交换期限和方式明确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2023-07-03
    112人看过
  • 国土局没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征地违法吗
    没有批文,那么土地征收必然是违法的。没有征地批文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而对土地进行征收的,是需要非法征地的行为。一、集体土地征收什么意思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属于农民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征地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和使用者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所有权证书、向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二、土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主要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3条到25条的规定中,1、建设项目进行确定,只有确定了建设项目之后才能进行征地。2、土地征收申请。3、对土地征收申请的审查。4、批准征收土地。5、征收土地公告。6、征地补偿登记。7、听取意见。8、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征地补偿方案。9、支付征地各项费用。10、被征地人交出土地或者土地管理部门
    2023-03-27
    226人看过
  • 征地补偿法的具体方案
    法律综合知识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
    2024-04-27
    43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实施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方案的意义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8-16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支取,由村委会代表领取。如何分配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依据村民民主议事规则,经2/3以上多数通过分配方案即可。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由承包人直接领取补偿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助费归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由所有人领取补偿。
    •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与安置方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14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主要有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安置补助费将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和农业人口的安置。
    • 国家征地补偿的具体实施方案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30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耕地征用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费。耕地征用的土地补偿费是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耕地征用的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用的耕地数量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是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每公顷被征
    • 如何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5
      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支取,由村委会代表领取。如何分配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依据村民民主议事规则,经2/3以上多数通过分配方案即可。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由承包人直接领取补偿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助费归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由所有人领取补偿。
    • 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组织实施
      重庆在线咨询 2021-08-16
      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制定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方案。征地的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对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方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向被征地单位和农民支付有关费用,落实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