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诉权限范围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0:24:38 72 人看过

不能使用诉讼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或法院调解和好、原告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对于原离婚诉讼的被告,则不受此限。

(3)现役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非现役军人一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一、男方不能提离婚的情形

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作为原告的男方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男方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女方为现役军人,其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女方同意,但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男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二、在北京不能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关于北京不能离婚的情况,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那么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 或者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还有一种就是夫妻感情未破裂。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三、什么时候才不能离婚?

不能离婚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2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离婚相关文章
  • 起诉离婚有哪些法院管辖范围
    1、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一、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诉讼是什么呢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诉讼:1、双方都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当事人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的,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满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以上单位驻地
    2023-03-30
    373人看过
  •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诉讼范围有哪些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必须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只有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才可以享受原被告所在地法院均具有管辖权的待遇;原告所在地具体指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行政诉讼范围有哪些一、行政诉讼范围有哪些1、行政诉讼范围有:(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2、法律依
    2023-07-29
    336人看过
  • 哪些地方属于离婚诉讼的管辖地范围?
    离婚诉讼的管辖地: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费用包括哪些诉讼离婚的费用,如果不涉及财产的分割问题的,诉讼费一般是按照件数收取的,即一件离婚案件就是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的数额收取,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20万的,是不需另行缴纳的(即诉讼离婚涉不涉及财产分割及涉及财产分割,但财产数额在20万以内的只需要缴纳三百元诉讼费),超过20万的,按照超过数额的0.5%缴纳,比如,分割的财产是100万的,缴纳的费用的金额就是100万减去20万,这个80万的数额的0.5%加上原本的基数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
    2023-07-03
    248人看过
  • 限制诉讼范围确认
    确认之诉指是当事人要求法院认定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讼。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在于是否存在某种法律关系;诉讼理由是是否具有某种法律关系成立的事实和条件。特点是诉讼本身是要认定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而不确认具体的权利义务。它有时是给付之诉的前提和基础。确认不侵权之诉及其完善确认不侵权之诉在我国是一种新兴的知识产权诉讼类型,和所有的新生事物一样,人们对它的认知须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笔者将以我国确认不侵权之诉的审理现状为视角,研究此制度的来源、我国法上的依据、确认不侵权之诉的受理要件、管辖及处理等问题,并提出关于确认不侵犯知识产权之诉的若干意见。一、我国确认不侵权之诉的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确认不侵权之诉的制度来源确认之诉,亦称确认判决或宣告式判决,是通过请求法院对一定的权利或者法律关系的存在与否予以判决确认的诉讼类型,其最大的特点是法院对确认之诉的判决只存在既判力,而没有执行力。美国
    2023-07-05
    302人看过
  • 撤销权行使撤销权诉讼的范围有哪些
    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的条件有:1、债务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2、债务人实施了法律上处分财产的行为。3、债权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4、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是危害债权的行为,对债权确实造成了损害。5、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危害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债权人的债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是哪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是:1、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转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
    2023-07-22
    120人看过
  • 涉外离婚诉讼管辖的范围
    涉外离婚诉讼是解除涉外婚姻关系而引发的诉讼。依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涉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中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这里的涉外因素包括夫妻一方是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或者婚姻登记在国外办理。对于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一方或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离婚诉讼,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涉外离婚诉讼。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较非涉外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要复杂的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对于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案件,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注:从文意可知上面提到的是应是夫妻双方
    2023-05-01
    353人看过
  • 男方诉讼离婚有哪些限制吗
    男方诉讼离婚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男方作为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诉讼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否则不得离婚,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一、怀孕可以写离婚协议书吗怀孕可以写离婚协议书。怀孕了女方可以申请诉讼离婚,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但是男方一般不得提起诉讼离婚,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除外。法律规定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马上要生了想离婚了如何办1、马上要生了想离婚,当事人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孩子抚养权一般归母亲。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2、法律
    2023-03-05
    66人看过
  •  股东代位权诉讼的诉讼范围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股东代表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法律诉讼。原告必须要是公司的股东,且人数可以为一至多人。代位诉讼是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法院判决结果由公司承担,所获利益归于公司,相当于原告只是代替公司去诉讼而已。股东代表诉讼是指股东代表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法律诉讼。原告必须要是公司的股东,且人数可以为一至多人。因为代位诉讼是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所以法院的判决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所获的利益也完全归于公司,相当于原告只是代替公司去诉讼而已。 股 东 代 位 权 诉 讼 的 被 告 有 哪 些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范围则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虽然立法并没有对“他人”的范围进行明确,但公司的
    2023-10-02
    56人看过
  • 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包括以下三项基本内容:(一)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所进行的“诉讼攻击”与“诉讼防御”的平等性。任何一方不得享有比对方更优越或更多的诉讼权利,只有赋予双方当事人平等的权利、均等的机会,才能维系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双方“攻击”与“防御”的平等进行。(二)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平等。当事人诉讼权利诉讼义务平等,也即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不因当事人的社会地位、经济状况、文化程度、民族等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别。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不但是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同时也是平等地承担诉讼义务,并且对行使诉讼权利给予平等的机会。(三)保障和便利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首先,立法保障。作为立法的指导原则,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应当体现
    2023-06-13
    473人看过
  • 合同纠纷诉讼证据范围有哪些
    合同纠纷诉讼需要提供以下证据:1、合同主体资格的证据,身份证、营业执照等;2、合同关系建立的证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补充合同原件等;3、合同履行的证据,交货品种、型号、数量、包装、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验收货物等相关原始凭证、收货条等证据材料。付款等原始凭证、收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4、根据合同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证据材料。5.对方违约的证据材料。一、怎么起诉拼多多 互联网法院通过互联网平台起诉拼多多,当事人应当将在线电子数据上传、导入诉讼平台,或者将线下证据通过扫描、翻拍、转录等方式进行电子化处理后,上传至诉讼平台进行举证。也可以运用已经导入诉讼平台的电子数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通过技术手段将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诉讼材料,以及书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材料进行电子化处理后提交的,经互联网法院审核通过后,视为
    2023-03-06
    295人看过
  • 行政诉讼原告有哪些范围的人
    一、行政诉讼原告有哪些人原告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1、公民。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有权依照行政诉讼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然,这里所称的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2、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3、其他组织。例如以其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工商个体户、农民承包经营户、起字号的合伙组织,或者尚处于筹建阶段的企业、单位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二、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有哪些条件1、原告资格《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
    2023-06-26
    276人看过
  • 离婚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
    必须通过诉讼程序离婚的情形有: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2、双方要求离婚,但不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达成一致;3、一方或双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未办理结婚登记;5、双方在国外或港澳台登记结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1、双方协商一致的;2、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但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3、应准予离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
    2023-07-11
    453人看过
  • 重婚罪自诉人有哪些范围
    重婚罪的自诉人一般为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重婚罪是可公诉可自诉的案件,即受害者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方式控告犯罪嫌疑人,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自诉的方式控告犯罪嫌疑人。一、刑事诉讼法起诉和受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
    2023-03-11
    69人看过
  • 写离婚诉讼状怎么写,有哪些范本
    离婚起诉状范本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被告刘××,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案由:离婚诉讼请求:1、要求与被告离婚;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元,其中*******元归我所有。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刘×。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
    2023-04-27
    279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状,起诉状中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写明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况的,则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并附上证明夫妻... 更多>

    #诉讼离婚
    相关咨询
    • 离婚诉讼的期限是多长?有哪些范围?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10
      诉讼离婚的诉讼期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债权人的代位诉讼被限制的范围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9
      代位权诉讼的提起条件不同于代位权的成立要件。二者的关系是起诉条件和胜诉条件的关系。其中应注意以下内容: 1.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尚未到期,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时效即将届满,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3.有抵押、质押担保的债权,债权人能否行使代位权
    • 离婚诉讼授权范围有特殊授权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20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各种案件不断变得复杂,离婚案也开始变得复杂起来,那么离婚诉讼授权范围有什么呢?我国法律规定对诉讼代理人的授权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民法规定离婚案有诉讼代理人的,除非本人不能表达自身意志都必须出庭,特别情况无法出庭的应提交书面意见书。
    • 民法通则诉讼离婚赔偿有哪些范围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0
      一、什么是离婚赔偿? 离婚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法定的离婚赔偿有四种情况: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此时,婚外情属不属于上面所说的情况呢?需要具体分析。 二、婚外情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
    • 侵权诉讼费用有哪些赔偿范围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3
      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件支付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按1%支付;超过10万元的,按0.5%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