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内容是: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4、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食品安全法宣传标语
(一)
1.以人为本,确保食品安全
2.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4.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5.食品安全同关注,和谐社会共创建
6.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7.食品为民生之本,安全为国家之重
8.家事国事天下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二)
9.保障食品安全,共建和谐社会
10.倡导诚信经营,建立诚信体系
11.加强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12.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13.从源头抓质量,确保食品安全
14.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15.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心愿;
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期待;食品安全,你我共同的守望。
16.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营造市场安全消费环境
(三)
17.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幸福生活
18.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
19.给食品多一点安全,对生命多一份保障
20.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1.关注食品安全,关爱健康人生
22.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3.食品安全严把关,关爱生命责如山
24.促进三农经济,创建绿色家园
(四)
25.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创建精彩健康生活
26.加强《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确保《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
27.严把食品安全关,共谱和谐社会曲
28.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安全人人受益
29.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0.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31.依法实施监管,惩治违法行为
32.加强舆论监督,开展普法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四)运输和交付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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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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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4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部门依据职责制定食品行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采取措施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加强对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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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1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的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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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的内容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4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添加剂的原产地和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添加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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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内容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6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一组织、协调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重点加强监督管理。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或者接到所在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后,设区的市级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本级卫生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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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的内容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5进口不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进口的食品添加剂;违法进口的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