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六十岁以上死亡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0:02:40 453 人看过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1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方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有标准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有标准。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交通事故死者赔偿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死者赔偿标准如下: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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