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免责条款能否算作免责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20:24:29 264 人看过

部分免责内容是否属于免责条款,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免责条款的内容会有所不同,可根据实际情况区分。法律对免责条款有严格限制。

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对对方造成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

无论是否全部免除责任,只要一方未来有限制或免除责任,都是免责条款。

什么是合同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讲是指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时,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责任而设立的条款。因此说,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约,以限制或免除当事人未来责任为目的,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506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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