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修路能否强制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7:12:53 194 人看过

国家修路能强行征收土地,但是要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一、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手续由谁批准?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养殖场如何申请宅基地

1、计划养殖者需持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及用地协议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2、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乡镇政府牵头,会同区国土、农业、畜牧、环保等部门及计划养殖者对项目用地进行现场踏勘。畜牧部门具体审核畜禽养殖场规模布局及畜禽种类是否符合畜牧规划要求。符合规定要求的,由乡镇政府报区政府审批。

3、经区政府批准后,计划养殖者方可建设生产设施用地,而后经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初验符合设计要求的,国土部门向经营者颁发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计划养殖者方准建设附属设施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5: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修路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
    国家修路能强行征收土地,但是要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补偿。占用耕地补偿标准是,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占用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是,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重庆修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2023-08-04
    104人看过
  • 村里修路能强制征用农田吗
    可以。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村里修路占我家宅基地怎么办村里修路占家里的宅基地,可以要求进行相应的补偿,或者重新划分宅基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
    2023-08-01
    311人看过
  • 能否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协议
    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和解协议书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所以是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需要执行和解协议书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债权人对债务人追债有哪些方法债权人对债务人追债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种方式有执行力的保证,但是用时较长。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该种方式成本较低,但是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二、执行和解是否需要双方都到法院执行和解需要双方都到法院。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2023-04-04
    310人看过
  • 土地征用强制执行是否违法?
    土地征收强制不违法。为保障国家建设征收土地能顺利实施,维护包括大多数被征地拆迁户的长远利益在内的社会公共利益,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晋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些人存在这样的错误想法,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对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在征地补偿安置的争议解决前,可以拒绝征地。根据福规定,征地补偿、安置的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被征地单位和承包经营者应当服从,不得阻挠。土地征用和占用的区别征用:指国家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收回使用权;或将城市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经法定审批程序后是合法行为。占用:一般是指非权利人占有土地,属于侵权行为。当然,此处所说占用属于侵权是一般情况下,在拥有法律依据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占用即为合法行为。
    2023-08-04
    84人看过
  • 修路遇祖坟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修建公路时,如果有祖坟的,可以与祖坟的所有人协商搬迁赔偿的问题,如果达成协议不搬迁的,可以责令有关部门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2023-06-13
    192人看过
  • 行政强制征地的执行程序
    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即最少要过了3个月诉讼期还是要加搬迁期。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强制执行单位:人民法院。应当提供材料:(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一、征地补偿标准在征地时根据被征地对象的具体情况,其征地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费用由当地财政部门、劳保部门、国土部门和
    2023-06-22
    154人看过
  • 道路建设强制征地是否违法
    公路建设强制征地是否违法,应根据情况进行分析。所谓强制拆迁,是指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协商不成补偿安置协议,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一方向房屋所在区县住房和土地局申请行政裁定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未在行政裁定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强制搬迁有两种方式:一是行政强制搬迁,由区县房产局申请,区县人民政府在区县房产局和公安机关的指挥下实施。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强制拆迁实施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现在已经取消了。(二)司法强制拆迁,由区县房地产局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目前,行政强拆已被立法禁止,唯一合法的强拆方式是司法强拆,未经法院行政裁定的强拆是违法强拆。因此,被拆迁人千万不要相信拆迁办或政府部门的法律意见。遇到司法强拆以外的其他违法强拆时,建议被拆迁人及时报警,聘请专业律师维权。强制拆迁的同时,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的补
    2023-05-31
    313人看过
  • 强制执行能否过期
    强制执行能过期吗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对执行程序中不同阶段的期限作出明确的
    2023-06-13
    116人看过
  • 强制征地手续的执行情况
    (一)张贴强制拆迁公告;(二)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三)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四)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五)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六)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七)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政府强制征地合理吗1.国家可以强制征地,征收土地本来就是带有强制性的。这这种强制性并不是无任何约束的强制,而是法律下的强制,必须依法履行规定的法律程序,只要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农民就必须交出土地。2、合法征地的补偿,当然是很少的,也土地出让的价格相比,差距很大,这一点也体现出了征地的强制性。3、合法征地的补偿标准,由当地市县政府制定,当然,省政府一般应制定一个控制线。合法征地的,当地市县政
    2023-07-04
    481人看过
  • 行政执法能否委托强制执行?
    对于行政执法权一般是不能委托其他主体强制执行的。可以实施强制执行行为的,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并且该行政机关需要在其法定职权的范围实施执法权;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执法权的,只能申请有权的机关或人民法院予以执行。行政执法程序的原则说到治安管理大部分人肯定都是不陌生的,经常会在大街上看到相关的执法人员,这些执法人员在行使权力的时候一般都是要遵循治安管理处罚条款的相关规定的,其根本的目的其实也是为了保护社会的稳定和我们自身的权益,在处罚过程中也是要遵循相关原则的。1、首先行政处罚必去遵循法定原则,对于违法者进行处罚行为的时候必须公布,如果没有进行公布的,将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2、和基本上所有的法律处罚一样,行政处罚也是要公正公开的,在处罚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这个原则,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被发现处罚者存在问题也是要收到处分的,同时如果给被处罚人带来了损失是需要赔偿的。3、处罚其实只是一种手段,真正的目
    2023-07-29
    149人看过
  • 征地遇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7月底,海沧区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对厦门市重点工程杏海嵩公路吴冠段征地再次进行了强制执行。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次拆除工作进展顺利,未出现村民阻挠施工的现象。杏海嵩公路起于海沧镇青礁村,经嵩屿、海沧大道至杏林,是连接海沧与杏林的一条城市主干道和海湾大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悉,正在建设的海沧大道二期自去年年底开工以来,头尾两段已经建设完成,但是中间2.1公里长的路段因为吴冠村部分村民的阻挠至今无法开工,征地工作已拖延了两个多月时间,公路部门于是向海沧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04-23
    404人看过
  • 强制执行征用土地的程序
    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即最少要过了3个月诉讼期还是要加搬迁期。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强制执行单位:人民法院。应当提供材料:(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征地的程序是怎样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征收工作。拟征
    2023-07-05
    51人看过
  • 征地强制执行依据有哪些
    首先是《宪法》,其次是《土地管理法》,然后是《民法典》。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土地实行征收,被征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应当服从,并且相关部门应该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的补偿。土地征收必须要遵守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构成犯罪。一、政府伪造征地协议如何维权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征收土地的程序有:1、拟定征地方案;2、审查、报批及批准;3、征地方案公告;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组织实施;5、清理土地和实施征地、二、承包地被强征该怎么办农民承包的土地是可以被合法征收的,承包人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中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023-03-31
    338人看过
  • 公民不满意征地赔偿协议,法院能否强制执行?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地赔偿不一致,不同意可以去法院起诉吗征地一户不同意可以起诉处理,起诉的处理租房纠纷的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
    2023-07-03
    14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政府能强制征收土地修公路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30
      不可以,要争得对方同意且补偿合理才可以,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征地拆迁要给予合理补偿。因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2011年国土资源部已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 修路强制征地怎么处罚?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01
      修路强制征地是合法的。依法可以获得补偿。未经批准的,为违法行为,有权拒绝搬迁。
    • 土地征用强制执行是否违法?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3-23
      土地征收强制不违法。为保障国家建设征收土地能顺利实施,维护包括大多数被征地拆迁户的长远利益在内的社会公共利益,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晋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些人存在这样的错误想法,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对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在征地补偿安置的争议解决前,可以拒绝征地。根据福规定,征地补偿、安置的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被征地单
    • 修路强行征地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30
      1、修路属于公共事业,政府应当走征地手续,不能以租代征。 2、征地有明确的国家标准,而且对于征地标准不服,可以提起诉讼, 3、现在道路已经建设完毕,破坏道路是违法的,要赔偿的。甚至涉嫌破坏交通设施罪。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9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也规定:“违反本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
    • 农民能否强制执行土地确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8
      农民确权土地在承包年限内能强制执行。农村土地一般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第三十四条,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