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标准济南
在济南市,独生子女补贴的发放标准主要依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相关规定。根据这一政策,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可领取一定数额的奖励费,作为对独生子女家庭的补贴。
1.该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月起,一直发放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2.具体的奖励费数额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等因素而有所差异,但总体来说,这一政策旨在通过经济补贴的方式,鼓励和支持独生子女家庭的成长和发展。
3.独生子女证制度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
二、独生子女补贴发放条件
1.在济南市,独生子女补贴的发放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独生子女父母必须持有有效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子女年龄需在十八周岁以内;
(3)符合相关生育政策规定。
2.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配偶的收养子女的情况,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此也不符合独生子女补贴的发放条件。
三、独生子女补贴具体办法
在济南市,独生子女补贴的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夫妻双方各发50%,以确保补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奖励费的发放原则上应当按月进行,但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选择每年领取一次。对于当年未领取的奖励费,一般不予补发,因此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领取。
3.具体的发放渠道根据独生子女父母的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而定。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根据存档单位的性质,由相应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和农村居民,则分别由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发放。
4.对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家庭,济南市还给予一定的表彰和一次性奖励。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进一步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可能会因地区、政策调整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在领取补贴前,先了解当地的最新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领取到应得的补贴。
-
济南市制定了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吗?
401人看过
-
济南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对象
364人看过
-
济南高温补贴发放标准,高温补贴时间
311人看过
-
独生子女退休怎么发放优抚补贴
70人看过
-
济南办理独生子女证每月有多少补贴
138人看过
-
杭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补贴发放政策
176人看过
-
济南市制定了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2济南独生子女费发行新规定:国家提倡夫妇生孩子期间,自愿生孩子的夫妇发行独生子女父母的荣誉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或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支持制度的夫妇,享受以下奖励或支持:(1)从申请月到孩子满18岁,每月领取10元以上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支付50%。机构、事业组织员工的奖励费由所属公司从行政事业费中支付的企业员工的奖励费由所属公司从企业公益金中支付的其他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属街
-
济南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如何发放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8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3、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4、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5、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
-
济南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应该由谁来发放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8夫妻只有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规定生育的子女,如系双胞胎或多胞胎,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元以上,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50%。是财政拨款单位职工的,从财政拨款中列支,其他单位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承担;是农村居民的,由乡镇、村发给
-
发放的独生子女补贴是否纳税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4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独生子女补贴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文件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其中规定: 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
发放独生子女费标准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6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