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有没有劳动合同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1:50:43 98 人看过

劳动合同是用来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的一种协议。劳动合同的订立应该遵守相应的订立原则,劳动合同已经签订劳动双方就应当自觉遵守。

公务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公务员应该遵守的是公务员法而不是劳动合同。因此,公务员没有劳动合同的。

一、劳动合同签收表的作用是什么?

劳动合同签收表是证明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内的协议。订立容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政府安排工作签订合同有几种类型

1、编制外劳动合同工

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政法机关在编制外采取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方式招用的部分从事辅助性,临时性或替代性特殊工作,但又未纳入行政编制,事业单位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内管理的劳动合同用工人员(俗称临时工或编外人员)。如机关的保安、学校工勤辅助人员、基层公安机关的辅警、协警等。

2、聘用合同用工

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聘用合同一般适用于招聘有技术业务专长的特定劳动者。

3、公务员(不签合同,属于编制内)

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一般通过招聘,政府单位直接员工签订的是属于聘用合同用工,如果是劳务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属于编制外劳动合同工。实际应该看工资是谁发,单位发就是合同工,劳务公司发就是编制外劳动合同工。

三、公务员没有加班费不违反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国家机关与公务员形成的并不是一种劳动合同关系,不受我国《劳动法》调整,而适用《公务员法》中的有关规定,即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政府为了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而雇用的临时工,如交通协管等,则适用《劳动法》等关于加班费等问题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有权利获得300%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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