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9:09:01 198 人看过

法发〔201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防止法院领导干部及法官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本规定所称法院领导干部,是指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本规定所称审判、执行岗位法官,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未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在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部门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和执行员。

本规定所称从事律师职业,是指开办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第二条人民法院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不得将具备任职回避条件的人员作为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的拟任人选。

第三条人民法院在补充审判、执行岗位工作人员时,不得补充具备任职回避条件的人员。

人民法院在补充非审判、执行岗位工作人员时,应当向拟补充的人员释明本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四条在本规定施行前具备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动提出任职回避申请;相关人民法院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按照有关程序为其办理职务变动或者岗位调整的手续。

第五条在本规定施行前不具备任职回避条件,但在本规定施行后具备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应当自任职回避条件具备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提出任职回避申请;相关人民法院应当自申请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有关程序为其办理职务变动或者岗位调整的手续。

第六条具备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在前述规定期限内没有主动提出任职回避申请的,相关人民法院应当自申请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按照有关程序免去其所任领导职务或者将其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第七条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的任免权限不在人民法院的,相关人民法院可向具有干部任免权的机关提出为其办理职务调动或者免职手续的建议。

第八条因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而辞去现任职务或者退出审判、执行岗位的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应当尽可能按原职级待遇重新安排工作岗位,但在重新安排工作时,不得违反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的要求。

第九条具备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领导干部及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一)隐瞒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的;

(二)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规避任职回避的;

(三)拒不服从组织调整或者拒不办理公务交接的;

(四)具有其他违反任职回避规定行为的。

第十条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在本规定所限地域范围内从事律师职业的,该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不实行任职回避,但其配偶、子女采取暗中代理等方式在本规定所限地域范围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或者将其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其本人知情的,还应当同时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2日 1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关于人民法院干警实行岗位津贴的通知
    文号:人薪发[199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财政厅(局)、高级人民法院:经国务院批准,人民法院干警实行岗位津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岗位津贴的发放范围。县一级(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执行员、书记员、法医及其他辅助办案的人员;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二、岗位津贴标准。县一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执行员、书记员、法医外出办案时每人每天六角,在院内办案时每人每天五角;其他辅助办案人员外出办案时每人每天五角,在院内办案时每人每天四角。派出人民法庭的审判业务人员办案时每人每天六角。辅助办案人员办案时每人每天五角。三、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和人民法院派驻劳改、劳教场所的法院审判业务人员岗位津贴标准每人每天一元。四、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按天计算,按月发给
    2023-06-09
    335人看过
  • 关于海关人员行政执法方面违反法律法规和失职追究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海关从严治关的方针,加强海关廉政建设,促使海关人员依法行政,贯彻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海关管理相对人的合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海关工作人员。第三条海关工作人员凡放纵走私、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敲诈勒索和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必须严肃追究其行政责任或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行政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偷盖海关印章;窃取海关封志,特种印油及其他防伪用品;偷窃、伪造、倒卖、销毁海关业务单证;向不法分子提供海关内部业务文件、资料。(二)明确规定或指令查验的货物故意不查验或伪造查验记录放纵走私;盗用他人密码、模仿他人签字;串通不法分子搞假转关、假回执、假传真和假核销、假加工贸易手册,办理假进出口通关手续;擅自删除、增加、篡改和不输入计
    2023-06-06
    499人看过
  • 员额法官规定子女当律师回避吗?
    需要回避,法官律师回避的条件是,案件代理律师或者当事人与法官是近亲属的,法官与律师与本案有厉害关系的,法官与诉讼代理律师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证的,法官接受礼品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法官或者律师回避,《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
    2023-04-18
    454人看过
  • 法官转行做律师回避规定是怎样的
    法官转行做律师的,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律师法》第四十一条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一、刑事案件中办案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有哪些?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二、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能有哪些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
    2023-06-21
    500人看过
  •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自行回避的职权
    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独任审判员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上列人员回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附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29条,第28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29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2023-06-06
    283人看过
  • 安徽省关于律师执行职务的若干规定(已废止)
    第一条为保障律师依法执行职务,保证正确实施国家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律师的职责,是向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提供法律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第三条律师执行职务,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利益,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纪律。第四条律师依法执行职务,是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阻挠。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应当尊重和支持律师的工作。律师因依法执行职务而受干涉阻挠、侮辱诽谤和打击迫害的,有权向有关机关反映或提出控告,有关机关必须依法查处并作出答复。第五条经司法行政机关依国家规定批准,取得律师资格的律
    2023-06-11
    123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法院任职回避是如何产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六章的规定,法官之间有亲属关系时,不得同时担任某些职务。这些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同时也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也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六章的规定,对于法官的任职回避有相应的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024-01-08
    408人看过
  • 关于任职回避相关规定的规定是
    公务员任职回避相关规定: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设区的市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地域回避;其他。任职回避的含义及规定《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任职回避,也称职务回避,指对有法定亲情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比较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由于亲情具有非理性和高度人身依附性等特点,决定了亲情与公务执行中所要求的严肃、公正、依法等基本要素会产生本质冲突。任职回避,
    2023-08-15
    302人看过
  •  政法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禁止规定
    这段文字描述了政法队伍整顿办公室如何清除政法干警及其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行为。该办公室要求干警主动离开岗位,并接受相应的监督。对于已经受到处理且涉及政法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干警,进行真诚地告诫并催促他们及时纠正错误。同时,该办公室还建立了政法干警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事前报备制度和长效核查管理机制,从长效制度机制上规范约束,常态化监管,有效巩固教育整顿成效。真诚地告诫他们要主动离开这个岗位,并接受相应的监督。县政法队伍整顿办公室与县纪委监委合作,对已经受到处理且涉及政法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干警,进行真诚地告诫并催促他们及时纠正错误。并对今后政法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作出公开承诺,要求从严管好配偶及子女,落实相关规范和纪律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定期排查比对,建立长效机制。县教育整顿办定期更新政法干警信息资料,与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
    2023-11-14
    199人看过
  • 法院辞职做律师回避规定是什么
    法院辞职做律师回避规定是从人民法院离任之后两年时间之内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从法院辞职做律师是需要进行回避的,律师法规定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给予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执业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第四十七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四)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五)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2023-03-02
    469人看过
  • 党政领导干部亲属关系回避规定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执行回避需要跨地区跨部门调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本级难以安排的,报请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协调解决。经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需要实行地域回避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任期内调整的,在任期内予以调整;任期内难以调整的,任期届满后予以调整。非亲属关系的户口迁入不可以,非直系亲属户口无法迁入。户口迁移要满足三个条件之一才可以:1、直系亲属。以上条件满足任意一条都可以迁移。如父母对子女,或子女对父母,侄女外甥等都不算直系亲属。2、有房产(个别地区有车)可以迁入户口。3、结婚(以结婚证为准,其中一方有当地户口)。《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第三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
    2023-08-03
    363人看过
  • 执行法官和审判法官的区别
    1、定义不同前者在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组成的合议庭中,是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后者属于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负责有关执行事项的人员。2、目的不同前者设立的目的在于完成人民法院的工作职责,审判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后者设立的目的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审判人员的移交,开展执行工作,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财产给付内容。3、方式不同前者除简单案件依法可由一人独任审判外,一般应由自己或自己和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后者在执行活动中,根据需要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案件人员如对执行提出异议,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处理。一、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由什么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具体适用什么审理方式,根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
    2023-02-22
    77人看过
  • 对离任法官、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的探讨
    在80年代中期,中国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在人们对律师职业的陌生和神秘中中国律师从无到有,队伍日益壮大。敢为天下先的律师界前辈大多是服从组织调动来自公、检、法的干警。随后一批批政法院校毕业的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加入了律师的行列,而今律师队伍中法学硕士、博士大有人在。律师在中国已不再是一个神秘的职业。修正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对离任法官、离任检察官作出了任职回避规定。《法官法》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这一任职回避规定使早期从法院、检察院调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及部分近年来现已从事律师职业的原法官、检
    2023-06-11
    141人看过
  • 子女配偶是否适用法院回避制度
    一、子女配偶是否适用法院回避制度子女配偶是适用法院回避制度的。《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第一条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本规定所称法院领导干部,是指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本规定所称审判、执行岗位法官,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未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在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部门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和执行员。本规定所称从事律师职业,是指开办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其他有偿法律服务。二、如何提出回避申请《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第五条在本规定施行前具备任职回避条件的人员,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主动提出任职回避申请,
    2023-06-17
    479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党员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本规定适用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的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上述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中央纪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副职领导成员及其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及其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上述工作部门和工作机构的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县级以上地方纪委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及其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干
    • 领导干部的配偶或子女不得从事以下任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14
      1、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经办商业、企业、中介服务等活动; 2、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经办商业、企业、中介服务等活动; 3、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4、其他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活动。
    • 法官配偶任职回避的具体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制度创新回应群众对司法廉洁的关切 地方法院“一方退出”试点之初,认识并不完全一致。为了防止法院工作人员的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 突,解决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关于防止利益冲突的一系列规定,起草了《规定(试行)》。正式颁布后,社会总的看法是积极的,普遍认为制度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廉洁
    • 领导干部配偶干部的配偶不得从事什么活动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经办商业、企业、中介服务等活动;(二)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经办商业、企业、中介服务等活动;(三)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四)其他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活动。
    •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有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1
      家公务员间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同机关担任双直隶于同行政首职务或者直接级领导关系职务其担任领导职务机关事监察、事、审计、财务工作1、按照避制度关规定进行审核工作2、需要避员进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