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非法拆迁后,是应该选择“国家补偿程序”还是“征收补偿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5:42:09 229 人看过

房屋被非法拆除后,我们应该选择“国家赔偿程序”还是“征收补偿程序”来维权

房屋被非法拆迁的赔偿请求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可以要求国家赔偿,也可以要求国家赔偿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予以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者不予赔偿的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财产权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一)违法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的;(二)采取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非法收缴、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赔偿。可以返还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返还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利造成损害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三)应当返还的财产受到损害的,可以恢复原状的,不能恢复原状的,根据损坏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

(4)应当归还的财产灭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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