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7:25:38 152 人看过

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

1、合同当事人全部转让合同权利的,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当事人,转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

2、合同当事人部分转让合同权利的,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的共同当事人,转让人依然存在于该合同关系中。

一、个人债权转让协议书合法吗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债权转让合同,并且通知了债务人的,且该转让未损害第三人利益,债权转让合同是合法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对于债权转让的通知,通常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

第一,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债权的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第三人取得合同权利成为合同当事人。转让合同尽管是转让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但往往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对于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第二,怎样认定债权转让已经通知债务人,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可认定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第三,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关于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时,不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只有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后才有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债权转让通知并不当然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债权转让通知中同时有催收债务的内容,或债务人收转让通知后明确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转让通知就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二、债权转让的效力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效力:

1、债权由转让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全部转让,受让人将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债权人,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部分转让的,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共同债权人;

2、让与人应当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给受让人,告知受让人主张债权的所有必要情况,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可主张的抗辩和债权的担保,以及所有被让与人占有的担保和文件;

3、转让人将债权转让给受让人时,抵押权、留置权、定金债权、债权、担保债权等主债权的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和损害赔偿请求也一并转让。

三、股权转让的基本含义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关于转入关联公司的合同问题
    劳动合同,用人,工龄,公司,单位,合同关于转入关联公司的合同问题公司以业务转型为借口,要将我们三年的合同(将到期),进行自动解除。其实就是一张自动除除聘用关系的盖章打印纸,让我们签字。然后再签一份新公司的合同。也就工龄清零了。在自动除除聘用关系的说明上,我应该怎样进行附注,才能将来的新合同到期时,把我在上面公司的工龄,计算在内。管理高层说工龄不变,但他们曾经就撒过谎,我想保护自己的权益。该怎么做?请律师大人指点。律师回复解答:1、不能轻易签订自动解除。2、那你可先要去新聘任公司在合同上注明,在前公司的工龄计入新公司,并注明劳动合同履行时间。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
    2023-06-09
    163人看过
  • 关于工业用地转让问题
    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具土地出让金收据。二、取得所在地政府土地批复文件。三、六十天内缴纳土地契税。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五、办理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和地籍调查表。六、准备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土地出让金收据、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填写工业用地过户申请登记表,缴纳相关费用,到土地局地籍科办理入户手续,并索取土地证。一、怎么办理工业用地过户手续?1、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具土地出让金收据。2、取得所在地政府土地批复文件。3、60天内缴纳土地契税。4、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办理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和地籍调查表。6、准备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土地出让金收据、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
    2023-03-27
    188人看过
  • 关于不动产所有权的土地转让问题
    事发经过:父亲先后4次向被告人叶某借款12万元。追回4万元后,没有消息。至今,他还欠了9万元利息。因此,我们别无选择,只能向法院上诉,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请求。但在执行过程中,我们发现土地、房地产权属存在一些问题。我们特此向您咨询。我到当地国土局,要求查封被告人叶某所有的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房屋。当时,土地是分给陈某的(据国土局局长说,这样的土地未经许可不能转让),但事实是,陈某将土地直接卖给了叶某(我的债务人),房子也是叶某盖的,住了好几年。现在它已经转移,以避免债务出售他人。我还从房管部门找到了现在的房产证(房产证的名字是陈),但领证日期是2003年2月19日,领证人的名字是我的债务人叶某。现在我迫切需要问以下问题:1。我还能向法院申请查封吗?2。房产能证明是叶先生所有吗?你的描述比较简短。据我了解,叶先生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建房,为逃避债务将房屋转让给他人,房屋产权登记将被注
    2023-05-31
    142人看过
  • 关于单位集资房的转让问题
    1、本单位集资房具有福利性质,直接由本单位员工购买,转让无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转让。转让方一旦反悔,购买方的权益将无法保护实际问题。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2、集资住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由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设住房的一种住房。员工可以根据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可以部分减免土地使用、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三、集资所建房屋的所有权,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集资住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由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住房。集资住房的集资所有权,按出资比例确定。4、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卖方拥有全部产权的,当然可以依法转让房产。只需双方办理过户手续即可。5、但如果卖方只享有部分财产产权,其单位可以根据法
    2023-08-18
    257人看过
  • 咨询一下律师关于知识产权专利转让的问题
    知识产权转让,是指知识产权出让主体与知识产权受让主体,根据与知识产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双方签定的转让合同,将知识产权权利享有者由出让方转移给受让方的法律行为。在无特别说明的情况下,本文所说的知识产权转让仅指合同转让,不包括因继承、继受等方式的转让。以上关于知识产权专利转让的问题,希望你能满意。知识产权专利转让应该怎么处理签订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若专利申请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必须经全体权利人同意;中国单位
    2023-08-10
    237人看过
  • 股权转让相关问题-常见问题
    1、什么是股权?2、什么是股权转让?3、什么是股权直接转让?4、什么是股权间接转让?5、股东股权转让包括那些权利的转让?6、股权的各项权利可以分开转让吗?7、股权转让时是否可以保留分红权不转让?8、什么是股东资格?9、股东资格如何取得?10、如何界定取得股东资格的时间界限?11、股权转让与股份转让有何不同?12、股权转让与转让出资有何不同?13、股权转让、出资转让、股份转让、股本转让有何异同?14、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如何确定?15、股权转让协议由谁签署?16、股权转让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原股东是否有权主张转让之前的利润分红?17、股东丧失股东资格后是否有权提起盈余分配权的诉讼?18、公司可以回购公司股东的股权吗?19、公司股东可以退股吗?20、以无形资产出资的股东的股权可以转让吗?21、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吗?22、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权转让的方法吗?23、公司现有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
    2023-06-09
    341人看过
  • 网贷关于债权转让又有什么问题?
    一、债权转让存在的原因?1、纯线上点对点借贷,无法解决借款人用款的及时性问题:实践中,很多有借款意向的人群,都是即时性的借款需求,特别是小额的、消费类借款,借款需求时间较短,而线下审核后再放到线上募集,募集期可能无法保证,另外,单笔费用单笔上线,平台标的数量会非常多,增加操作成本。2、抵质押类的借贷,无法实现纯线上运作:抵质押类的借款,实践操作中需要先落实抵质押手续,再给借款人放款,如在线上直接募集的话,一是无法办理抵质押手续,二是,即使解决了抵质押的权利人,也很难确定办理完抵质押后,线上是否能筹集款项,如无法筹集,需还原抵质押状态,平添一系列问题。3、互联网在我国的普及度偏低导致纯线上无法完全实现: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普惠金融,即为一些无法享受银行服务的群体提供金融服务,特别是一些有临时、小额需求的社会中低层人群,如蓝领等,要求此类人群使用互联网进行借贷,存在一定困难。正是由于以上种种原因
    2023-06-24
    450人看过
  • 关于受让人收取利息的问题
    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入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不良债权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出让入在向受让人返还受让款本金的同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一、银行能转让个人债权吗银行债权可以是转让给个人的。转让银行债权不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银行可以将债权转让给自然人、其他组织、以及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法人。转让个人债权的流程如下:第一步: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第二步:书面通知债务人,并告知债务人新的债权人的基本信息,以便债务人履行其义务;第三步:让与人退出合同,不再享有合同约定的收回本金利息的权利;第四步:新的受让人加入合同,替代让与人收取借款本金及利息;第五步:债务人享有的对让与人的权利,依然可以向新的受让人主张。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
    2023-03-11
    105人看过
  • 关于在建工程转让的限制问题
    (一)建工程是否被司法查封。如果在建工程已经遭到司法查封,则是禁止转让的。只有依法解除了司法查封,才可以进行转让。(二)在建工程是否已经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不符合这一条件,也是不可以转让的。需注意的是,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乃至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事实上也不一定就支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因为有时地方政府对企业会采取一些变通做法,因此一定要审查土地使用金的缴纳单据或由房管部门出具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三)在建工程的抵押情况。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除非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已经设定抵押的
    2023-03-29
    51人看过
  • 【专利权转让程序】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盛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适当退让和调低一些标底,同样是很必要的,毕竟合作是需要双方拿出诚意的;4、做好相关记录-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以免上当受骗;在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
    2023-04-23
    358人看过
  • 关于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转让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转让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为了更好地执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加强对存单转让业务的管理,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有关内容明确通知如下:一、中国人民银行是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转让业务的主管机关,负责各金融机构开办存单转让业务的审批,对经营存单转让业务进行管理。二、经营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转让业务的机构,必须是经人民银行批准许可经营证券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和公民个人不得经办存单的转让业务,也不得在人民银行批准的中介机构之外私自进行存单的买卖。三、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转让采取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两种柜台交易形式。自营买卖的价格不得低于存单面额,在此基础上价格由交易机构自定,公开挂牌;代理买
    2023-06-12
    55人看过
  • 关于军用土地转让有关问题的复函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关于军地联建经营性项目用地是否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请示》(大国土房屋发[2005]7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的明确规定和纪律要求。《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中纪发[2004]3号)明确规定:对应当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或者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以及采用合作开发、招商引资、历史遗留问题等名义或者使用先行立项、先行选址定点确定用地者等手段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以及其他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条款严肃处理。因此,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一律按规定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二、《军用土
    2023-06-05
    124人看过
  • 关于申请转让商标有关问题的规定
    为了规范商标转让行为,减少商标转让争议,避免虚假转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1、在办理转让商标申请手续时,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等材料外,还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转、受让双方主体资格的加盖公章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商标局对上述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产生怀疑的,可以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对于在国外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提供经公证、认证的复印件,对于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履行相关证明手续。2、申请人提供的转让申请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字盖章确认。3、商标局对转让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后,对于符合有关规定的,向受让人发送《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同时向国内(港、澳、台除外)转让人发送《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4、商标权利人发现其商标未经同意被他人申请
    2023-04-02
    52人看过
  •  需注意的专利转让合同问题有哪些?
    在进行专利权转让合同时,需要审查转让方的合法权利、专利的有效性以及是否存在被申请撤销或宣告无效的可能性。同时,还需要审查合同条款,以避免签订法律风险。在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所有权问题以及专利的历史问题,并检查必备的法律文件。注意对专利权转让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主要审查转让方是否具有专利权的合法权利、专利的有效性,包括通过实质审查,以及是否存在被申请撤销或宣告无效的可能性。2.注意专利权转让合同条款审查。3.注意专利权转让合同签订法律风险审查。注意所有权问题;专利的历史问题;检查必备的法律文件。合同条款审查根据合同条款审查的法律分析,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的审查,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合法而产生的纠纷和损失。同时,合同条款的审查也应当注重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平等、公
    2023-11-22
    30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关于债权债务转让的债权转让关系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3
      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 1、对债权人而言,第三人取代债权人地位; 2、对受让人而言,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对债务人而言,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 关于转让商标所有权的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14
      商标转让期间商标权仍然归转让人,但是在商标转让期间,转让人和受让人可以签订商标使用许可中的独占许可,这样该商标在转让期间就只能由受让人使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
    • 关于车辆转让合同不过户的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法律不完全承认你们私下的协议。首先说法律承认,是在购方有完全赔付能力的情况下,如果购方没有完全赔付能力,你就要承担责任了。受害方最后会只找你而不找购方的,爱害方那时才不管你们的私下合同。所以还是劝你过户为好,购方坚决不过户,哪怕你给过户费都不,那你就不要卖给他才好。
    • 关于关于转让合同如何适用的有关法律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07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
    • 关于未办理工商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问题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03
      1、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未办理工商登记具有效力。只要合同符合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即可依法生效。因为未办理工商登记不是股权转让的生效要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