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具有哪些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09:03:20 287 人看过

债务人的权利如下: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4、债权无效抗辩权。

一、合同先履行抗辩权能否使用抗辩权

不同合同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区别如下:

1.两种抗辩权意义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其意义在于保护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当事人双方的履行利益;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

2.规则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而先履行抗辩权则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

3.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对不分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的后履行人有权行使。

4.产生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因要求同时履行而产生,而先履行抗辩权则因一方要求负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履行而产生。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方式有什么

同时,行使抗辩权的方式如下:

1、延迟履行和同时履行抗辩。关于延迟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关系,有两种对立的理论。第一种理论认为,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存在足以排除延迟责任。第二种理论主张,同时必须行使抗辩权,才能排除延迟责任;

2、同时接受延迟和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受理延迟,其原有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会被消灭;

3、部分履行和同时履行抗辩权。

三、合同抗辩权包括哪三种

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法律规定的抗辩权种类有:

1、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

2、顺序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3、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

除了上述履行抗辩权外,法律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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