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致伤是否应享受工伤待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3 21:43:37 96 人看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全民创业、农民外出务工的浪潮空前高涨,由此推动经济繁荣的同时,也引发了职工与单位之间发生的工伤、工资等各类劳动争议纠纷频发,民工受伤维权难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

非法用工致伤是否应享受工伤待遇

民工受伤维权难的一个重要表现在于:受传统法学理论的桎梏,一些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认为劳动关系必须建立在合法用工主体与劳动者之间,导致大量的非法用工主体与雇用的劳动者之间纠纷被作为雇佣合同予以处理。而民事赔偿和工伤赔偿悬殊,大量的民工因非法用工受伤无法得到劳动法的保护。因此,有必要对劳动者在非法用工中受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进行界定,以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必须弄清非法用工的内涵。《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2条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因此,非法用工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招用工人从事劳动的行为或者依法设立的单位使用童工的行为。

其次,必须克服非法用工单位非工伤事故赔偿主体的错误认识。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金,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待遇。双方就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上述规定,扩大了企业范围,包括非法用工单位,明确了非法用工单位因工伤事故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此,非法用工单位可以成为工伤事故赔偿主体。

第三,因非法用工致伤,劳动者应当视同工伤,享受工伤待遇。对非法用工引发的损害赔偿,如果适用一般的雇佣合同关系去处理,虽然从形式上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反映出国家对非法用工单位的漠视和放任,从长远看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有序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不利于对受害者的长远保护,因此,非法用工致伤,劳动者应当视同工伤。这与上述《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规定的精神是一致的。有鉴于此,《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35条进一步明确,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给《职工工伤证》,作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凭证。

综上,非法用工致伤属于工伤,应享受工伤待遇。对非法用工引发的损害赔偿,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应当比照工伤赔偿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工伤应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一、山东省工伤残津贴发放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023-03-01
    273人看过
  • 农民工工伤是否能享受工伤待遇
    农民工工伤能享受到工伤待遇。因为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农民工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按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事宜,以保障工伤职工及时享受保险待遇。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是违法的,经过农民工要求还不给其购买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在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法院起诉。一、劳动者工伤赔偿的规定有什么?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
    2023-03-09
    148人看过
  • 工伤致残享受什么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
    2023-02-23
    88人看过
  • 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一、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待遇(1)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2)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3-03-17
    461人看过
  • 没有认定工伤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一、员工发
    2023-03-23
    267人看过
  • 工伤职工享受待遇
    (一)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三)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四)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
    2023-02-28
    412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非法用工受伤可否享受保险待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2
      非法用工受伤的职工能获得单位给予的一次性赔偿。因非法用工导致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即因非法用工导致受伤的职工,所得的赔偿可能要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给予的补偿。相关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
    • 职工治疗非工伤疾病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工伤治疗期间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伤职工享有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过程中,因工伤引发的疾病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不是工伤引发的疾病的治疗费用,按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分担。
    • 非法用工受伤能享受保险待遇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非法用工受伤的职工能获得单位给予的一次性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因非法用工导致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因非法用工导致受伤的职工,所得的赔偿可能要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给予的补偿。相关法律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
    • 劳务工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1
      合同工:工人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直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所有的福利待遇均在单位享受,所有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都由单位来承担劳务工:工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上岗协议。
    • 农民工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4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